关于汕头市潮阳区练江片区乡村振兴示范带—大峰风景区风貌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关于汕头市潮阳区练江片区乡村振兴示范带—大峰风景区风貌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略) 潮阳区练江片区乡村振兴示范带—大峰风景区风貌提升项目 | |
申报单位 | (略) 潮阳区和平镇人民政府 |
建设地点 | (略) 潮阳区和平镇大峰风景区内 |
总投资(万元) | *.95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项目占地面积668亩,主要改造内容包括1.大峰风景区游客接待中心,2.文化步行街,3.风景区大善湖湖景基础建设,4.大峰文化广场及华侨博物馆周边田园景观提升,5.风景区停车场升级,6.旅游观光灯光风貌提升工程,7.儿童文化公园,8.景区主干道(沥青),9.传统优良文化景观长廊,10.风景区配套设施升级改造。 |
项目统一代码 | 2205-*-20-01-* |
公示期限 | 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6日 |
本项目审批前的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或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
(略) 潮阳区练江片区乡村振兴示范带—大峰风景区风貌提升项目 | |
申报单位 | (略) 潮阳区和平镇人民政府 |
建设地点 | (略) 潮阳区和平镇大峰风景区内 |
总投资(万元) | *.95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项目占地面积668亩,主要改造内容包括1.大峰风景区游客接待中心,2.文化步行街,3.风景区大善湖湖景基础建设,4.大峰文化广场及华侨博物馆周边田园景观提升,5.风景区停车场升级,6.旅游观光灯光风貌提升工程,7.儿童文化公园,8.景区主干道(沥青),9.传统优良文化景观长廊,10.风景区配套设施升级改造。 |
项目统一代码 | 2205-*-20-01-* |
公示期限 | 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6日 |
本项目审批前的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或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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