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9月21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9月21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略) (略) 218号)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sthjjxzxkb@h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东营 (略) *t/a聚*烯酰胺生产项目 | 项 (略) 广饶化工产 (略) 756号,东营 (略) 原有厂区内。 | 东营 (略) | 山东格林泰克 (略) | 理站、环保设施等公辅工程,生产前水解工艺聚*烯酰胺、后水解工艺聚*烯酰胺、共聚合工艺聚*烯酰胺共计*t/a。项目分两期建设,每期产品种类相同。总投资*元(一期*元,二期*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一期*元,二期*元)。 | (一)废气污染防治。 功能单体生产废气、共聚投料废气、罐区废气经碱喷淋处理后,聚*烯酰胺生产调制废气、水解废气、干燥废气收集后经酸洗塔三级喷淋处理后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VOCs、*烯腈、*烯酸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要求,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污水处理站氨、硫化氢、VOCs排放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限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安装密闭采样器,加强管理,定期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所有储罐、机泵、管道、阀门、鹤管、卸油臂快速接头等连接部位,运转部位和静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做到严密、不渗、不漏、不跑气。液氨采用压力卧罐;有机储罐及缓冲罐呼吸废气引入废气处理系统。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要求。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要求;氯化氢、*醇、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限值标准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要求。安装厂界VOCs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保 (略) 。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 (略) ,优化污水处理方案。喷淋塔排水、车间废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同生活污水经“单效蒸发+AO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广饶 (略) 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广饶 (略) 再处理。外排污水输送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2019)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机油、废机油桶、单效蒸发废盐、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除尘布袋、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规范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管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装置区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装置。项目生产装置及罐区须配备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在建项目600m3事故水池、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对项目有毒有害气体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列入园区有毒有害物质环境风险预警体系,纳入“智慧环保” (略) 管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该项目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29t/a、0.014t/a以内,纳入广饶 (略) 公司统一管理;本项目一期、二期全部建成后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0.086t/a、VOCs排放量1.4t/a,倍量替代方案已经确认。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
2 | 东营 (略) *吨/年设施化南美白对虾养殖项目 | 项目位于河口区仙河镇以北,东至340国道、 (略) 、西至东港高速、北至孤北引水渠。 | 东营 (略) | 山东 (略) | 项目用地面积7318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养殖池6000个、沉淀池10个、生物滤池8个、消毒池150个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供氧设备等配套养殖设备。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年产南美白对虾*吨。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03-*-04-01-*)。 |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养殖过程中粉尘的排放和恶臭气体的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中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 (略) ,优化污水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有养殖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养殖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生物滤池“增氧机曝气+贝类、海蜇等滤食性生物+微生物制剂+大型海藻等水生植物吸附净化”处理后经消毒池消毒回用于养殖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规范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事故水收集后排入生物滤池进行处理。生物滤池容积约*m3,可以保证事故废水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建立水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废水不外排,无组织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为0.035t/a,无需申请总量指标。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
3 | 中国 (略) (略) 海洋采油厂海五联至海三联外输管线更新工程 | 项 (略)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及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千二区实验区内。 | 中国 (略) (略) 海洋采油厂 | 山东碧霄 (略) | 主要对海五联合站至海三联合站老旧采出液外输管线进行更换。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原有管道报废处理工程和新建管道工程两部分,新建管道工程沿大致 (略) 由敷设,起点为海五联合站、终点为海三联合站,全长7374米,其中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管线长度7090米;包括海三联合站出站口低架跨越423米,定向钻穿越2640米,大开挖敷设4311米,设计压力为4.0MPa,配套建设防腐、通信等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满足正常工况海五联至海三联4100m3/d输送能力,应急工况海三联至海五联输送*m3/d输送能力;原有7374米外输管线除50米地上架空管线采取清管+物资库回收方式外,其余管线采取清管+切断+注浆封堵方式进行处理。项目总投资1890.*元,环保投资*元。 | (一)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和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管理。项目位于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你单位应合理优化项目施工车辆穿越 (略) 由,尽量依托保护区已 (略) 。优化施工方式,减少噪声、废水排放和生态破坏,确保符合生态保护的规定和要求。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及投资,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根据鸟类迁飞季节选择合适的施工时间。文明施工,不得进行滥采滥挖滥伐等植被破坏活动,严格按设计占地面积、样式要求施工;缩小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人员和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外活动,严禁越界施工。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尽可能避开大风、降雨天气。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要求,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施工现场设围栏以减少施工扬尘扩散。采用封闭式运输,并加 (略) 的洒水清扫,减少扬尘产生。禁止在保护区内设置取土场、堆土场等内容。施工期尽量减少作业机械数量,控制人员数量;各种车辆、机械均采用优质油品,加强各类机械、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减少废气排放;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工作时间,施工结束应及时撤出自然保护区范围。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加强施工期水环境管理,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妥善收集施工期废水,在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厕所,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理,严禁向水体排污。保护区内不得设置施工营地,施工营地应依托自然保护区内现有办公楼等建筑;施工机械含油污水收集后统一收集后外运处理。清管试压废水通过罐车拉运至海三联合站,废弃管道清洗废水通过集输流程输送至海三联合站,经海三联合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相关要求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四)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投产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该项目原有管线拆除活动十五个工作日前,须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略) 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 (五)规范处置固体废物。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定向钻废弃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规范处置。施工废料、生活垃圾等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弃土集中收集回填。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保护区内不得设置暂存场所。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管道完成清油清洗后,对7324米地埋旧管道进行清管、切断、注浆封堵就地封存;对架空的50米的旧管道进行清管拆除,拆除的管道交由胜利油田海洋采油厂资产库回收。 (六)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噪声,选择高效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严禁施工,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施工期协调好施工车辆通行时间,避免交通堵塞,运输要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鸟类栖息、繁衍、觅食的影响,施工结束应及时撤出保护区范围。 (七)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工作。该工程符合《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东政字〔2021〕23号)的相关要求,对于建设项目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的,应按照有关程序编制项目穿越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报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施工前明确施工范围,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临近施工区域处设置临时界桩,并树立警示牌,减少施工人员对生态保护区资源的破坏,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做好堆放并覆盖,用于工程完工后的植被恢复。施工时严格控制占地范围,减少生态破坏。施工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和植被恢复,禁止引种外来入侵物种。施工便道尽量利 (略) ,不得随意增加临时占地,限制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尽量减少对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的地表扰动及植被破坏。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料和弃土严禁抛弃在生态保护区内,禁止在生态红线区内清洗施工设备,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处理,不得排入生态红线区内。 (八)加强海洋环境保护。项目位于距黄河三角洲北部海洋自然保护区670米,应做好附近水质、沉积物、生物生态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海洋环境变化,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九)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前摸清、 (略) 由所经地 (略) 分布情况,对受影响管线实施迁移或保护。按相关规范强化管道防腐设计、施工与管理。在易遭受第三方破坏 (略) 处设置警示牌。运营期加强相关检查、测试,保障自控系统良性运转。严格落实好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预警措施,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做好项目环境风险管理工作。采用外防腐层和强制电流阴极保护联合保护的方案对管道进行保护。定向钻穿越段管道防腐层采用3PE加强级防腐。沿线设置管道标志桩、警示牌,增加管道壁厚,增加对管道壁厚的测量频次,对管壁减薄的管段及时更换,避免爆管事故发生。实施实时监控、准确及时报警和定位,在临近站场配备处理应急物资,专人管理,快速处理泄漏事故。设立管道安全防护带。管道安全防护带内禁止挖沟、取土采石、采矿或建设构筑物,禁止种植果树(林)及其它根深作物、打桩、堆放大宗物资及其它影响管道巡线和管道维护的物体。加强与水文气象、地震部门的信息沟通,作好预防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工作。与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好报告书提出的穿 (略) 西侧水域、G340延长线及水域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风险防控管理,增加重点管段的日常巡查频次,输油管道泄漏及其引发火灾等事故将引发次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应做好泄漏时的风险管控。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定期检验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管道存在的隐患。 (十)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十)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开展环境监理,落实管线工程生态保护措施的落实,隐蔽工程的建设及环保“三同时”的建设监管。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略) (略) 218号)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sthjjxzxkb@h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东营 (略) *t/a聚*烯酰胺生产项目 | 项 (略) 广饶化工产 (略) 756号,东营 (略) 原有厂区内。 | 东营 (略) | 山东格林泰克 (略) | 理站、环保设施等公辅工程,生产前水解工艺聚*烯酰胺、后水解工艺聚*烯酰胺、共聚合工艺聚*烯酰胺共计*t/a。项目分两期建设,每期产品种类相同。总投资*元(一期*元,二期*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一期*元,二期*元)。 | (一)废气污染防治。 功能单体生产废气、共聚投料废气、罐区废气经碱喷淋处理后,聚*烯酰胺生产调制废气、水解废气、干燥废气收集后经酸洗塔三级喷淋处理后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VOCs、*烯腈、*烯酸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要求,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污水处理站氨、硫化氢、VOCs排放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限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安装密闭采样器,加强管理,定期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所有储罐、机泵、管道、阀门、鹤管、卸油臂快速接头等连接部位,运转部位和静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做到严密、不渗、不漏、不跑气。液氨采用压力卧罐;有机储罐及缓冲罐呼吸废气引入废气处理系统。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要求。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要求;氯化氢、*醇、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限值标准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要求。安装厂界VOCs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保 (略) 。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 (略) ,优化污水处理方案。喷淋塔排水、车间废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同生活污水经“单效蒸发+AO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广饶 (略) 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广饶 (略) 再处理。外排污水输送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2019)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机油、废机油桶、单效蒸发废盐、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除尘布袋、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规范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管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装置区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装置。项目生产装置及罐区须配备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在建项目600m3事故水池、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对项目有毒有害气体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列入园区有毒有害物质环境风险预警体系,纳入“智慧环保” (略) 管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该项目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29t/a、0.014t/a以内,纳入广饶 (略) 公司统一管理;本项目一期、二期全部建成后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0.086t/a、VOCs排放量1.4t/a,倍量替代方案已经确认。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
2 | 东营 (略) *吨/年设施化南美白对虾养殖项目 | 项目位于河口区仙河镇以北,东至340国道、 (略) 、西至东港高速、北至孤北引水渠。 | 东营 (略) | 山东 (略) | 项目用地面积7318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养殖池6000个、沉淀池10个、生物滤池8个、消毒池150个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供氧设备等配套养殖设备。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年产南美白对虾*吨。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03-*-04-01-*)。 |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养殖过程中粉尘的排放和恶臭气体的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中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 (略) ,优化污水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有养殖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养殖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生物滤池“增氧机曝气+贝类、海蜇等滤食性生物+微生物制剂+大型海藻等水生植物吸附净化”处理后经消毒池消毒回用于养殖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规范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事故水收集后排入生物滤池进行处理。生物滤池容积约*m3,可以保证事故废水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建立水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废水不外排,无组织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为0.035t/a,无需申请总量指标。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
3 | 中国 (略) (略) 海洋采油厂海五联至海三联外输管线更新工程 | 项 (略)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及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千二区实验区内。 | 中国 (略) (略) 海洋采油厂 | 山东碧霄 (略) | 主要对海五联合站至海三联合站老旧采出液外输管线进行更换。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原有管道报废处理工程和新建管道工程两部分,新建管道工程沿大致 (略) 由敷设,起点为海五联合站、终点为海三联合站,全长7374米,其中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管线长度7090米;包括海三联合站出站口低架跨越423米,定向钻穿越2640米,大开挖敷设4311米,设计压力为4.0MPa,配套建设防腐、通信等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满足正常工况海五联至海三联4100m3/d输送能力,应急工况海三联至海五联输送*m3/d输送能力;原有7374米外输管线除50米地上架空管线采取清管+物资库回收方式外,其余管线采取清管+切断+注浆封堵方式进行处理。项目总投资1890.*元,环保投资*元。 | (一)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和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管理。项目位于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你单位应合理优化项目施工车辆穿越 (略) 由,尽量依托保护区已 (略) 。优化施工方式,减少噪声、废水排放和生态破坏,确保符合生态保护的规定和要求。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及投资,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根据鸟类迁飞季节选择合适的施工时间。文明施工,不得进行滥采滥挖滥伐等植被破坏活动,严格按设计占地面积、样式要求施工;缩小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人员和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外活动,严禁越界施工。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尽可能避开大风、降雨天气。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要求,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施工现场设围栏以减少施工扬尘扩散。采用封闭式运输,并加 (略) 的洒水清扫,减少扬尘产生。禁止在保护区内设置取土场、堆土场等内容。施工期尽量减少作业机械数量,控制人员数量;各种车辆、机械均采用优质油品,加强各类机械、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减少废气排放;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工作时间,施工结束应及时撤出自然保护区范围。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加强施工期水环境管理,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妥善收集施工期废水,在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厕所,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理,严禁向水体排污。保护区内不得设置施工营地,施工营地应依托自然保护区内现有办公楼等建筑;施工机械含油污水收集后统一收集后外运处理。清管试压废水通过罐车拉运至海三联合站,废弃管道清洗废水通过集输流程输送至海三联合站,经海三联合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相关要求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四)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投产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该项目原有管线拆除活动十五个工作日前,须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略) 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 (五)规范处置固体废物。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定向钻废弃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规范处置。施工废料、生活垃圾等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弃土集中收集回填。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保护区内不得设置暂存场所。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管道完成清油清洗后,对7324米地埋旧管道进行清管、切断、注浆封堵就地封存;对架空的50米的旧管道进行清管拆除,拆除的管道交由胜利油田海洋采油厂资产库回收。 (六)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噪声,选择高效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严禁施工,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施工期协调好施工车辆通行时间,避免交通堵塞,运输要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鸟类栖息、繁衍、觅食的影响,施工结束应及时撤出保护区范围。 (七)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工作。该工程符合《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东政字〔2021〕23号)的相关要求,对于建设项目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的,应按照有关程序编制项目穿越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报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施工前明确施工范围,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临近施工区域处设置临时界桩,并树立警示牌,减少施工人员对生态保护区资源的破坏,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做好堆放并覆盖,用于工程完工后的植被恢复。施工时严格控制占地范围,减少生态破坏。施工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和植被恢复,禁止引种外来入侵物种。施工便道尽量利 (略) ,不得随意增加临时占地,限制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尽量减少对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的地表扰动及植被破坏。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料和弃土严禁抛弃在生态保护区内,禁止在生态红线区内清洗施工设备,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处理,不得排入生态红线区内。 (八)加强海洋环境保护。项目位于距黄河三角洲北部海洋自然保护区670米,应做好附近水质、沉积物、生物生态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海洋环境变化,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九)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前摸清、 (略) 由所经地 (略) 分布情况,对受影响管线实施迁移或保护。按相关规范强化管道防腐设计、施工与管理。在易遭受第三方破坏 (略) 处设置警示牌。运营期加强相关检查、测试,保障自控系统良性运转。严格落实好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预警措施,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做好项目环境风险管理工作。采用外防腐层和强制电流阴极保护联合保护的方案对管道进行保护。定向钻穿越段管道防腐层采用3PE加强级防腐。沿线设置管道标志桩、警示牌,增加管道壁厚,增加对管道壁厚的测量频次,对管壁减薄的管段及时更换,避免爆管事故发生。实施实时监控、准确及时报警和定位,在临近站场配备处理应急物资,专人管理,快速处理泄漏事故。设立管道安全防护带。管道安全防护带内禁止挖沟、取土采石、采矿或建设构筑物,禁止种植果树(林)及其它根深作物、打桩、堆放大宗物资及其它影响管道巡线和管道维护的物体。加强与水文气象、地震部门的信息沟通,作好预防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工作。与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好报告书提出的穿 (略) 西侧水域、G340延长线及水域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风险防控管理,增加重点管段的日常巡查频次,输油管道泄漏及其引发火灾等事故将引发次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应做好泄漏时的风险管控。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定期检验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管道存在的隐患。 (十)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十)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开展环境监理,落实管线工程生态保护措施的落实,隐蔽工程的建设及环保“三同时”的建设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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