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湖镇埔头村村庄规划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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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湖镇埔头村村庄规划方案的批复

晋政地〔2022〕321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

龙湖镇埔头村村庄规划方案的批复

龙湖镇人民政府:

  你镇《 (略) 龙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龙湖镇古湖村等村庄规划的请示》(晋龙政〔2022〕5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略) 龙湖镇埔头村村庄规划》用地布局基本合理,功能分区相对明确,规划内容、深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已按程序完成专家技术审查及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等法定流程,能够对埔头村村庄发展建设起到较好的指导、控制作用,决定予以批准实施。

  二、同意埔头村村庄定位为:以现代生态农业为“基”,以休闲农业旅游为“引擎”,融合闽南特色元素和现代生态农业,将埔头村打造成闽南印记突出的农旅型乡村。

  三、同意规划方案提出的村庄建设规划,确定埔头村村庄规划总体空间结构为“一核心四片区”,一心指综合服务中心,四片区指东部、西部居民生活区、传统农业种植区、滨海旅游发展区。

  四、你镇应做好村庄总体发展建设工作,着力于构建村庄新格局,完善村庄的各项基础 (略) 交通组织,发展过 (略) 区发展、周边区域发展相衔接,构建优势互补、互联互通区域基础设施发展格局,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及督查工作。

  五、你镇应根据埔头村的特点,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科学把握乡村发展的差异性,合理确定整治提升目标任务,重点解决农民群众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

  六、你镇、埔头村应加强规划的宣传与引导,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逐步改变村民居住理念,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七、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略) 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

  和园林绿化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城市管理局、 (略)

  晋江生态环境局、 (略) 、交警大队、供电公司、

  自来水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新奥燃

  气公司,龙湖镇人民政府。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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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政地〔2022〕321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

龙湖镇埔头村村庄规划方案的批复

龙湖镇人民政府:

  你镇《 (略) 龙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龙湖镇古湖村等村庄规划的请示》(晋龙政〔2022〕5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略) 龙湖镇埔头村村庄规划》用地布局基本合理,功能分区相对明确,规划内容、深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已按程序完成专家技术审查及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等法定流程,能够对埔头村村庄发展建设起到较好的指导、控制作用,决定予以批准实施。

  二、同意埔头村村庄定位为:以现代生态农业为“基”,以休闲农业旅游为“引擎”,融合闽南特色元素和现代生态农业,将埔头村打造成闽南印记突出的农旅型乡村。

  三、同意规划方案提出的村庄建设规划,确定埔头村村庄规划总体空间结构为“一核心四片区”,一心指综合服务中心,四片区指东部、西部居民生活区、传统农业种植区、滨海旅游发展区。

  四、你镇应做好村庄总体发展建设工作,着力于构建村庄新格局,完善村庄的各项基础 (略) 交通组织,发展过 (略) 区发展、周边区域发展相衔接,构建优势互补、互联互通区域基础设施发展格局,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及督查工作。

  五、你镇应根据埔头村的特点,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科学把握乡村发展的差异性,合理确定整治提升目标任务,重点解决农民群众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

  六、你镇、埔头村应加强规划的宣传与引导,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逐步改变村民居住理念,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七、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略) 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

  和园林绿化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城市管理局、 (略)

  晋江生态环境局、 (略) 、交警大队、供电公司、

  自来水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新奥燃

  气公司,龙湖镇人民政府。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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