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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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2022-*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22
信息名称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石屏县异龙湖流域沿湖沿河雨 (略) 完善及配套工程(一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节假日除外),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873-*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石屏县异 (略)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

石屏县异龙湖流域沿湖沿河雨 (略) 完善及配套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

石屏县县城、城乡接合部及宝秀镇

建设单位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分为3部分,分别为城区街道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工程,新 (略) 14.214千米,新 (略) 10.904千米;县城周边27个村庄(城乡接合部) (略) 改造建设工程新建入户管65.725千米, (略) 56.749千米,新 (略) 29.271千米;宝秀镇污水提升泵站及压力管工程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压力管道3120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

管道及泵站施工以机械为主、人力为辅,实施分段施工,其施工粉尘对保护目标的影响有限,且为暂时性,随着每个管段区施工结束,影响消失,施工期间可采取洒水抑尘、遮盖运输和储存、围挡施工、使用预制混凝土等减轻大气环境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

基坑涌水主要含有泥沙,主要污染物为SS,为减少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在涌水处就地设置简易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压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浓度较低, (略) 政污水主干管;雨水冲刷裸露地表形成的地表径流SS含量较高,应在施工区排水口处设置沉砂池,雨天地表径流经沉砂池初步处理后再进行外排,可减小对地表水的影响;本项目城区外城乡结合 (略) 跨越城河3处,管道均 (略) 桥进行挂管跨越,跨管施工过程中不建设水中墩及桥梁,可采取措施:①邻河地段施工尽可能避让雨天,缩短工期,如遇雨天应采用苫布对临时废土石及细质材料进行遮盖;②废弃土石方及建筑垃圾远离河道堆置,同时及时清运,减少临时堆存量,减轻水土流失。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可 (略) 段施工对城河造成的影响,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总体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化粪池、泵站均采取防渗措施,应按照一般防渗区要求,采用防渗系数不低于P6,厚度不低于100mm的抗渗混凝土,等效≥1.5m厚黏土,渗透系数达到10-7cm/s。正常情况下,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

本工程为污水管道建设工程,施工区域主要位于县城主城区、周边村庄聚集区范围内,对保护目标的影响无法避免,但工程分段施工,每处工程施工量不大,单段施工时间较短,具体对某一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一般在3~5天左右,而施工噪声最大的地表破除等施工活动影响时间只有3天左右,施工噪声的影响随着管道的结束而消失。施工中通过采取分段施工、设置移动围挡设施或声屏障,夜间不施工等措施,可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可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运输车辆减速禁鸣等措施。运营期泵站通过减震以及地下安装等方式,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建筑垃圾及时收集,可再生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其它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垃圾,按照住建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弃土消纳场;工程区开挖土方临时堆放于管槽两侧,不考虑集中堆存,建筑垃 (略) 面弃渣可外售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再生利用,其余和弃土石按照住建部门规划要求运往其它地点回填处置。弃土及建筑垃圾及时处置可避免水土流失,对外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管道清淤污泥经环卫清运至宝秀镇污水处理厂及石屏县污水处理厂,与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一并进行脱水处理,使含水率低于60%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泵站栅渣由环卫清运处置。

6.生态环境影响及措施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4.78hm2。占地性质全部为临时占地,对评价区土地利用现状的改变较小;临时用地在施工完成后恢复原有使用类型,不会改变其利用性质;本项目建设区域不占用自然植被,占用少量绿化带,对自然植被影响甚微,占用绿化带在施工结束后恢复种植,对植被资源影响小;本项目建设虽然对评价区内的植物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不会使评价区内的物种在空间分布格局和遗传结构上发生明显的改变,不会改变评价区的植被类型组成及造成某一种物种在该区域消失,影响较小;本项目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干扰,工程占地基本不占用野生动物的主要栖息地,对*生野生动物生境的影响轻微;本工程无涉水施工区域,无河道及湖泊取用水,不对河流湖泊排放污水,对水生鱼类等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期对风景名胜区的风景资源、生物资源等造成短期影响,施工结束后恢复原状,总体对异龙湖风景名胜区影响较小。

索引号
*/2022-*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22
信息名称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石屏县异龙湖流域沿湖沿河雨 (略) 完善及配套工程(一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节假日除外),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873-*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石屏县异 (略)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

石屏县异龙湖流域沿湖沿河雨 (略) 完善及配套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

石屏县县城、城乡接合部及宝秀镇

建设单位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分为3部分,分别为城区街道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工程,新 (略) 14.214千米,新 (略) 10.904千米;县城周边27个村庄(城乡接合部) (略) 改造建设工程新建入户管65.725千米, (略) 56.749千米,新 (略) 29.271千米;宝秀镇污水提升泵站及压力管工程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压力管道3120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

管道及泵站施工以机械为主、人力为辅,实施分段施工,其施工粉尘对保护目标的影响有限,且为暂时性,随着每个管段区施工结束,影响消失,施工期间可采取洒水抑尘、遮盖运输和储存、围挡施工、使用预制混凝土等减轻大气环境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

基坑涌水主要含有泥沙,主要污染物为SS,为减少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在涌水处就地设置简易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压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浓度较低, (略) 政污水主干管;雨水冲刷裸露地表形成的地表径流SS含量较高,应在施工区排水口处设置沉砂池,雨天地表径流经沉砂池初步处理后再进行外排,可减小对地表水的影响;本项目城区外城乡结合 (略) 跨越城河3处,管道均 (略) 桥进行挂管跨越,跨管施工过程中不建设水中墩及桥梁,可采取措施:①邻河地段施工尽可能避让雨天,缩短工期,如遇雨天应采用苫布对临时废土石及细质材料进行遮盖;②废弃土石方及建筑垃圾远离河道堆置,同时及时清运,减少临时堆存量,减轻水土流失。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可 (略) 段施工对城河造成的影响,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总体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化粪池、泵站均采取防渗措施,应按照一般防渗区要求,采用防渗系数不低于P6,厚度不低于100mm的抗渗混凝土,等效≥1.5m厚黏土,渗透系数达到10-7cm/s。正常情况下,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

本工程为污水管道建设工程,施工区域主要位于县城主城区、周边村庄聚集区范围内,对保护目标的影响无法避免,但工程分段施工,每处工程施工量不大,单段施工时间较短,具体对某一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一般在3~5天左右,而施工噪声最大的地表破除等施工活动影响时间只有3天左右,施工噪声的影响随着管道的结束而消失。施工中通过采取分段施工、设置移动围挡设施或声屏障,夜间不施工等措施,可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可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运输车辆减速禁鸣等措施。运营期泵站通过减震以及地下安装等方式,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建筑垃圾及时收集,可再生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其它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垃圾,按照住建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弃土消纳场;工程区开挖土方临时堆放于管槽两侧,不考虑集中堆存,建筑垃 (略) 面弃渣可外售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再生利用,其余和弃土石按照住建部门规划要求运往其它地点回填处置。弃土及建筑垃圾及时处置可避免水土流失,对外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管道清淤污泥经环卫清运至宝秀镇污水处理厂及石屏县污水处理厂,与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一并进行脱水处理,使含水率低于60%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泵站栅渣由环卫清运处置。

6.生态环境影响及措施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4.78hm2。占地性质全部为临时占地,对评价区土地利用现状的改变较小;临时用地在施工完成后恢复原有使用类型,不会改变其利用性质;本项目建设区域不占用自然植被,占用少量绿化带,对自然植被影响甚微,占用绿化带在施工结束后恢复种植,对植被资源影响小;本项目建设虽然对评价区内的植物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不会使评价区内的物种在空间分布格局和遗传结构上发生明显的改变,不会改变评价区的植被类型组成及造成某一种物种在该区域消失,影响较小;本项目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干扰,工程占地基本不占用野生动物的主要栖息地,对*生野生动物生境的影响轻微;本工程无涉水施工区域,无河道及湖泊取用水,不对河流湖泊排放污水,对水生鱼类等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期对风景名胜区的风景资源、生物资源等造成短期影响,施工结束后恢复原状,总体对异龙湖风景名胜区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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