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药材基地建设示范项目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药材基地建设示范项目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龙江森工集团、北大荒农垦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国家、省有关“非粮化”要求,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种业创新和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基地建设,示范引领全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决定2022年继续开展中药材基地建设示范项目。为切实打造“寒地龙药”龙江品牌,做好全省中药材基地建设示范项目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中药材示范县。在全省择优选择中药材种植面积大、产地加工能力强、企业带动作用突出,道地品种种植面积较大、产业基础较好、发展态势强劲,产地加工、品牌打造方面发展潜力明显,在全省范围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县(市、区)、森工系统林业局、北大荒 (略) (以下简称“县级单位”)开展中药材示范县建设。具体数量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结合省级专家评审意见确定。
(二)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在全省择优选择具有较大规模中药材种子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良种繁育能力较强、繁育技术有保障、繁育面积较稳定的县级单位开展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具体数量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结合省级专家评审意见确定。
二、申报条件
(一)中药材示范县
1.党委政府重视。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制定明确的中药材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出台扶持中药材基地建设发展政策措施,在产业布局、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条件。
2.基础条件好。位于中药材主产区,具有优良的生态环境、资源禀赋和中药材种植历史,非基本农田中药材种植面积大,主推品种发展优势明显,发展潜力突出,种植面积或新增面积持续增加,优势特色品种占种植面积比重较大。
3.市场影响大。产地初加工和仓储物流能力强,龙头企业或合作组织带动能力强,主要品种销售渠道稳定,在区域内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具有品牌开发潜力。
4.标准化程度高。基地标准化生产,质量控制严格,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良好的服务机制,积极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建立较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健全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5.产学研结合紧密。与省内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有从事中药材生产的专业技术服务组织或技术支撑团队。在中药材种植、种子种苗基地培育、病虫害防控、产地加工技术研究和示范推广等方面有较好的基础。
(二)申报良种繁育基地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辖区内有规模较大的中药材种子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常年从事种子种苗生产经营活动,种子种 (略) 场需求。
2.位于药材道地产区,立地条件好,区域内无检疫性有害生物。
3.种子种苗生产区域相对集中稳定,面积较大,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生产技术规范。
4.所在地种子种苗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规范,种子种苗生产秩序良好,近年来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主体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森工系统林业局、北大荒 (略) 为中药材基地建设示范项目的申报主体单位。
(二)申报程序
1.根据“竞争立项”原则,自主自愿申报,按照自下而上顺序逐级申报,通过“差额上报、竞争立项、公开评审、择优确定”的方式确定。
2.各项目申报主体单位在充分进行调研、考察论证的基础上,编写中药材基地示范县、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书,并以正式 (略) (地)农业农村局、森工集团和北大荒农垦集团生产部门进行申报。各申报主体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各市(地)农业农村局,森工集团和北大荒农垦集团生产部门,对所属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排序,并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
(三)审批程序
省农业农村厅将根据各地申报情况, (略) (地)农业农村局,森工集团和北大荒农垦集团生产部门推荐意见,由省级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联合评审组,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确定中药材基地示范县和良种繁育基地数量、档次。提交厅长办公会、党组会审定,确定项目建设名单并进行公示后,上报省财政厅审核。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统筹协调,按照《黑龙江省2022年中药材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编制项目申报书,分析产业优势、明确建设内容、强化保证措施,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市(地)农业农村局,森工集团和北大荒农垦集团生产部门要切实做好指导服务,加强监督,严格审核把关,认真组织做好中药材基地建设项目初审、排序和推荐工作。
(三)明确时间进度。各项目申报单位务于2022年9月26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申报书(一式五份) (略) (地)级主管部门。各市(地)农业农村局,森工集团和北大荒农垦集团生产部门务于9月28日前将推荐意见和各地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省农业农村厅中药材发展处,同时发送电子版,逾期未报按自动放弃申报处理。
联 系 人:于洪娇、赵心雨
联系电话:0451-*、*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黑龙江省2022年中药材基地建设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申报书(式样)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2年9月22日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龙江森工集团、北大荒农垦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国家、省有关“非粮化”要求,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种业创新和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基地建设,示范引领全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决定2022年继续开展中药材基地建设示范项目。为切实打造“寒地龙药”龙江品牌,做好全省中药材基地建设示范项目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中药材示范县。在全省择优选择中药材种植面积大、产地加工能力强、企业带动作用突出,道地品种种植面积较大、产业基础较好、发展态势强劲,产地加工、品牌打造方面发展潜力明显,在全省范围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县(市、区)、森工系统林业局、北大荒 (略) (以下简称“县级单位”)开展中药材示范县建设。具体数量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结合省级专家评审意见确定。
(二)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在全省择优选择具有较大规模中药材种子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良种繁育能力较强、繁育技术有保障、繁育面积较稳定的县级单位开展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具体数量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结合省级专家评审意见确定。
二、申报条件
(一)中药材示范县
1.党委政府重视。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制定明确的中药材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出台扶持中药材基地建设发展政策措施,在产业布局、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条件。
2.基础条件好。位于中药材主产区,具有优良的生态环境、资源禀赋和中药材种植历史,非基本农田中药材种植面积大,主推品种发展优势明显,发展潜力突出,种植面积或新增面积持续增加,优势特色品种占种植面积比重较大。
3.市场影响大。产地初加工和仓储物流能力强,龙头企业或合作组织带动能力强,主要品种销售渠道稳定,在区域内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具有品牌开发潜力。
4.标准化程度高。基地标准化生产,质量控制严格,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良好的服务机制,积极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建立较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健全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5.产学研结合紧密。与省内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有从事中药材生产的专业技术服务组织或技术支撑团队。在中药材种植、种子种苗基地培育、病虫害防控、产地加工技术研究和示范推广等方面有较好的基础。
(二)申报良种繁育基地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辖区内有规模较大的中药材种子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常年从事种子种苗生产经营活动,种子种 (略) 场需求。
2.位于药材道地产区,立地条件好,区域内无检疫性有害生物。
3.种子种苗生产区域相对集中稳定,面积较大,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生产技术规范。
4.所在地种子种苗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规范,种子种苗生产秩序良好,近年来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主体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森工系统林业局、北大荒 (略) 为中药材基地建设示范项目的申报主体单位。
(二)申报程序
1.根据“竞争立项”原则,自主自愿申报,按照自下而上顺序逐级申报,通过“差额上报、竞争立项、公开评审、择优确定”的方式确定。
2.各项目申报主体单位在充分进行调研、考察论证的基础上,编写中药材基地示范县、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书,并以正式 (略) (地)农业农村局、森工集团和北大荒农垦集团生产部门进行申报。各申报主体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各市(地)农业农村局,森工集团和北大荒农垦集团生产部门,对所属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排序,并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
(三)审批程序
省农业农村厅将根据各地申报情况, (略) (地)农业农村局,森工集团和北大荒农垦集团生产部门推荐意见,由省级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联合评审组,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确定中药材基地示范县和良种繁育基地数量、档次。提交厅长办公会、党组会审定,确定项目建设名单并进行公示后,上报省财政厅审核。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统筹协调,按照《黑龙江省2022年中药材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编制项目申报书,分析产业优势、明确建设内容、强化保证措施,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市(地)农业农村局,森工集团和北大荒农垦集团生产部门要切实做好指导服务,加强监督,严格审核把关,认真组织做好中药材基地建设项目初审、排序和推荐工作。
(三)明确时间进度。各项目申报单位务于2022年9月26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申报书(一式五份) (略) (地)级主管部门。各市(地)农业农村局,森工集团和北大荒农垦集团生产部门务于9月28日前将推荐意见和各地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省农业农村厅中药材发展处,同时发送电子版,逾期未报按自动放弃申报处理。
联 系 人:于洪娇、赵心雨
联系电话:0451-*、*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黑龙江省2022年中药材基地建设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申报书(式样)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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