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长江中游荆江河段航道整治二期工程等3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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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长江中游荆江河段航道整治二期工程等3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长江中游荆江河段航道整治二期工程等3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3日-2022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长江中游荆江河段航道整治二期工程

(略) 、 (略)

长江航道局

中南安全环 (略) (略)

工 (略) 玉和坪(里程K473), (略) 城陵矶(里程K230),全长243公里。拟通过瓦口子、周公堤、大马洲、铁铺、熊家洲至城陵矶(尺八口和观音洲)等5个河段(水道)航道整治工程,实现内河Ⅰ级航道标准(航道尺度:4.5米×150米×1000米),通航保证率98%。工程整治内容包括新建2条护岸工程,8条护滩带(护底带),1条潜*坝,改建1条护岸工程,改扩建2条潜*坝(护滩带加高),己建护岸水下抛石加固7条。疏浚工程2处,乱石堆清除1处。

工程总投资19.30亿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工程建设将改变整治河段河床形态和水文条件,破坏底栖环境和降低生境异质性,占用部分江豚栖息生境,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鱼类的觅食、产卵、育幼、越冬等产生影响。主要保护措施:优化工程方案,适当缩减位于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的工程内容。合理安排施工期,涉水施工避开重要经济鱼类产卵繁殖期(3月至7月)和中华鲟上溯产卵期(9月至10月),疏浚施工避开幼鲟降河洄游时间(12月中上旬)。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优化设计爆破操作,采用微差爆破、设置减震孔、气泡帷幕等措施。布置江豚自动检测预警系统,避免江豚出现在施工水域;制定救护方案,对于受伤个体应及时开展救护并报告渔政管理部门。科学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落实生态补偿措施,根据放流效果及时调整放流种类和规模。严格落实生态跟踪监测方案,在施工期和运营期持续开展调查,跟踪评估工程建设及运营造成的水生生态影响及生态恢复情况,动态评估生境重建效果,采取必要的优化调整措施。(2)水环境:工程河段分布有8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含取水口)和1处饮用水取水口,疏浚、抛泥和乱石堆清除等涉水作业引起的悬浮物扩散,可能对水源保护区取水口造成影响。主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涉水施工作业范围和开挖深度,禁止泥驳在运输途中溢流,尽量减少悬浮物影响范围。施工期加强水质监测,确保取水水质安全,对相距较近的三洲中州水厂取水口设置防污帘,施工期加强取水口水质监测。施工船舶舱油污水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船舶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定期送岸上处置,禁止直接排入长江。(3)环境风险:施工船舶碰撞、搁浅、倾覆等事故造成的燃油泄漏等,将可能造成次生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主要保护措施:施工前申请划定安全作业区,严格限制施工作业范围;发布航行通告,加强通航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配备必要应急物资和装备,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海事部门、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发生溢油事故后应立即启动溢油应急预案并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利用自备物资开展初期处置,依托其他应急能力共同处置。(4)其他:加强施工船舶维修保养,减少船舶废气排放。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减缓噪声影响。妥善收集施工船舶垃圾和*域生活垃圾,交相关单位清运。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湖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以湘林护函〔2016〕11号文原则同意在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实施相关工程。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以长渔函字〔2019〕237号出具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的审查意见。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和 (略) 生态环境局分别就工程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出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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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岚山港区*吨级原油码头三期及配套罐区工程

(略) 岚山区

日照港 (略)

(略) 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项目包括码头工程、管线工程、罐区工程以及配套环保、公辅工程等。码头工程包括拟建1座*吨级原油泊位,设计年吞吐量*吨。新建输油管道和依托现有输油管道,连接码头和罐区。罐区工程包括拟建12座总库容*立方米的外浮顶罐。配套环保工程包括拟建压载水处理设施、1座*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等。项目还涉及港池、航道连接段及现有港池拓宽疏浚作业。储罐区*域形成工程不纳入本环评。

工程总投资46.86亿元。

项目涉及“未批先建”,已处罚。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环境风险:施工船舶因碰撞导致溢油、储罐和管道泄漏及因火灾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将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加强对船舶导助航和通航秩序管理,严格执行船舶水上水下作业活动通航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码头按要求设置隔离挡墙、储罐采取下沉式设计、罐组内外按要求设置防火堤,罐区内设1座容积*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等。做好库区环境事故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有关部门衔接联动,定期开展演练等。(2)生态:港池、航道连接段及现有港池拓宽段疏浚作业扰动海床将造成底栖生物损失,疏浚引起的悬浮物扩散将对渔业资源及浮游生物等造成损害。主要保护措施: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控制疏浚施工作业精度,对绞吸式挖泥船的船头采取加罩、外围增设防污帘等措施,严格控制涉水作业悬浮物影响范围。疏浚施工应尽量避开海洋生物产卵盛期。制定并落实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方案。(3)环境空气:施工扬尘、储罐收油作业和管线的设备组件及动静密封点泄漏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将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储罐采用双盘式外浮顶罐。对储罐和管线的设备组件及动静密封点,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监测。(4)水环境:疏浚作业造成悬浮物扩散,施工停止后可恢复至本底水平,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各类污(废)水收集处理后,对海水水质影响较小。压载水若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将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储罐和管线等部分区域若发生渗漏,将对土壤环境、地下水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对绞吸式挖泥船、排泥管等的维修检查,以免泥浆外漏。含油污水和储罐清洗废水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污水、管道试压水收集后依托岚山港区中作业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优先回用于本港区,剩余部分经深海达标排放。配备压载水处理装置,船舶压载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实施分区防渗,对储罐基础、事故应急池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制定并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5)其他项目实施还将产生固体废物、噪声等,将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清罐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船舶垃圾由经海事管理部门同意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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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骨干工程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 (略) 、 (略)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云南省水利水 (略)

滇中引水二期工程任务以生活、工业供水为主,兼顾灌溉和生态用水,将滇中引水工程引来的水输送至末端,设计流量135立方米/秒、年引水量34.03亿立方米。骨干工程由输水工程和调蓄工程组成,其中输水工程包括9条输水干线、1条滇池引出线,线路总长度114.29公里,其中管道13条、长38.61公里;倒虹吸4座、长4.35公里;隧洞11条(含大黑箐隧洞)、长69.81公里;箱涵3座、长1.52公里,共设置提水泵站4座,总装机6.*千瓦。调蓄工程包括新建杨柳田水库和大唐水库、扩建黄坡水库和大箐水库,4座水库兴利库容分别为*立方米、1220.*立方米、*立方米、*立方米,除黄坡水库调节能力为年调节外,其余3个均为多年调节水库。

工程总投资107.21亿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水环境:金沙江石鼓渠首近、远期年内枯期引水量将减少;新扩建4座水库,受工程调度影响,坝下水文情势发生改变,对下游河道的水温影响较小。主要保护措施:开展洱海局地风场模拟、湖泊水动力及入湖污染物迁移扩散规律研究、洱海调蓄对洱海水生生物及水生态系统影响研究等课题;新扩建的4座水库初期蓄水和运行期泄放生态流量。配合地方政府落实水污染防治规划。(2)*生生态:工程施工占地将对评价区内植被及植物资源造成影响,施工噪声及生境占用和破坏等对*生动物产生一定影响。主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结束后实施植被恢复和耕地复垦等。(3)水生生态:涉水工程施工将对局部河段河床底泥产生扰动。主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结束后恢复临时占用生境,布置拦鱼措施等。(4)环境敏感区:工程红塔干线隧洞 (略) 级自然保护区、玉溪九龙池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白龙潭泉的补给径流区,工程雪峰山隧洞穿越东山国家森林公园。主要保护措施:在受影响的小龙潭附近打井抽水(0.056立方米/秒),通过管道引水至白龙潭暗河出口处,恢复景观及生态用水。

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水利部以水规计〔2021〕268号文出具可研报告行业审查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以云政复〔2022〕15号文批复《滇中引水工程受退水区水污染防治补充规划(2019-20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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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略) ,岚山区,湖北, (略) ,湖南, (略) ,云南, (略) , (略) ,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 (略) ,东城区,天津,日照,荆州,岳阳,昆明,玉溪,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长江中游荆江河段航道整治二期工程等3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3日-2022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长江中游荆江河段航道整治二期工程

(略) 、 (略)

长江航道局

中南安全环 (略) (略)

工 (略) 玉和坪(里程K473), (略) 城陵矶(里程K230),全长243公里。拟通过瓦口子、周公堤、大马洲、铁铺、熊家洲至城陵矶(尺八口和观音洲)等5个河段(水道)航道整治工程,实现内河Ⅰ级航道标准(航道尺度:4.5米×150米×1000米),通航保证率98%。工程整治内容包括新建2条护岸工程,8条护滩带(护底带),1条潜*坝,改建1条护岸工程,改扩建2条潜*坝(护滩带加高),己建护岸水下抛石加固7条。疏浚工程2处,乱石堆清除1处。

工程总投资19.30亿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工程建设将改变整治河段河床形态和水文条件,破坏底栖环境和降低生境异质性,占用部分江豚栖息生境,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鱼类的觅食、产卵、育幼、越冬等产生影响。主要保护措施:优化工程方案,适当缩减位于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的工程内容。合理安排施工期,涉水施工避开重要经济鱼类产卵繁殖期(3月至7月)和中华鲟上溯产卵期(9月至10月),疏浚施工避开幼鲟降河洄游时间(12月中上旬)。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优化设计爆破操作,采用微差爆破、设置减震孔、气泡帷幕等措施。布置江豚自动检测预警系统,避免江豚出现在施工水域;制定救护方案,对于受伤个体应及时开展救护并报告渔政管理部门。科学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落实生态补偿措施,根据放流效果及时调整放流种类和规模。严格落实生态跟踪监测方案,在施工期和运营期持续开展调查,跟踪评估工程建设及运营造成的水生生态影响及生态恢复情况,动态评估生境重建效果,采取必要的优化调整措施。(2)水环境:工程河段分布有8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含取水口)和1处饮用水取水口,疏浚、抛泥和乱石堆清除等涉水作业引起的悬浮物扩散,可能对水源保护区取水口造成影响。主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涉水施工作业范围和开挖深度,禁止泥驳在运输途中溢流,尽量减少悬浮物影响范围。施工期加强水质监测,确保取水水质安全,对相距较近的三洲中州水厂取水口设置防污帘,施工期加强取水口水质监测。施工船舶舱油污水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船舶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定期送岸上处置,禁止直接排入长江。(3)环境风险:施工船舶碰撞、搁浅、倾覆等事故造成的燃油泄漏等,将可能造成次生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主要保护措施:施工前申请划定安全作业区,严格限制施工作业范围;发布航行通告,加强通航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配备必要应急物资和装备,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海事部门、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发生溢油事故后应立即启动溢油应急预案并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利用自备物资开展初期处置,依托其他应急能力共同处置。(4)其他:加强施工船舶维修保养,减少船舶废气排放。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减缓噪声影响。妥善收集施工船舶垃圾和*域生活垃圾,交相关单位清运。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湖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以湘林护函〔2016〕11号文原则同意在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实施相关工程。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以长渔函字〔2019〕237号出具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的审查意见。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和 (略) 生态环境局分别就工程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出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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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岚山港区*吨级原油码头三期及配套罐区工程

(略) 岚山区

日照港 (略)

(略) 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项目包括码头工程、管线工程、罐区工程以及配套环保、公辅工程等。码头工程包括拟建1座*吨级原油泊位,设计年吞吐量*吨。新建输油管道和依托现有输油管道,连接码头和罐区。罐区工程包括拟建12座总库容*立方米的外浮顶罐。配套环保工程包括拟建压载水处理设施、1座*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等。项目还涉及港池、航道连接段及现有港池拓宽疏浚作业。储罐区*域形成工程不纳入本环评。

工程总投资46.86亿元。

项目涉及“未批先建”,已处罚。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环境风险:施工船舶因碰撞导致溢油、储罐和管道泄漏及因火灾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将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加强对船舶导助航和通航秩序管理,严格执行船舶水上水下作业活动通航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码头按要求设置隔离挡墙、储罐采取下沉式设计、罐组内外按要求设置防火堤,罐区内设1座容积*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等。做好库区环境事故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有关部门衔接联动,定期开展演练等。(2)生态:港池、航道连接段及现有港池拓宽段疏浚作业扰动海床将造成底栖生物损失,疏浚引起的悬浮物扩散将对渔业资源及浮游生物等造成损害。主要保护措施: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控制疏浚施工作业精度,对绞吸式挖泥船的船头采取加罩、外围增设防污帘等措施,严格控制涉水作业悬浮物影响范围。疏浚施工应尽量避开海洋生物产卵盛期。制定并落实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方案。(3)环境空气:施工扬尘、储罐收油作业和管线的设备组件及动静密封点泄漏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将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储罐采用双盘式外浮顶罐。对储罐和管线的设备组件及动静密封点,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监测。(4)水环境:疏浚作业造成悬浮物扩散,施工停止后可恢复至本底水平,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各类污(废)水收集处理后,对海水水质影响较小。压载水若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将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储罐和管线等部分区域若发生渗漏,将对土壤环境、地下水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对绞吸式挖泥船、排泥管等的维修检查,以免泥浆外漏。含油污水和储罐清洗废水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污水、管道试压水收集后依托岚山港区中作业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优先回用于本港区,剩余部分经深海达标排放。配备压载水处理装置,船舶压载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实施分区防渗,对储罐基础、事故应急池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制定并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5)其他项目实施还将产生固体废物、噪声等,将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清罐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船舶垃圾由经海事管理部门同意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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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骨干工程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 (略) 、 (略)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云南省水利水 (略)

滇中引水二期工程任务以生活、工业供水为主,兼顾灌溉和生态用水,将滇中引水工程引来的水输送至末端,设计流量135立方米/秒、年引水量34.03亿立方米。骨干工程由输水工程和调蓄工程组成,其中输水工程包括9条输水干线、1条滇池引出线,线路总长度114.29公里,其中管道13条、长38.61公里;倒虹吸4座、长4.35公里;隧洞11条(含大黑箐隧洞)、长69.81公里;箱涵3座、长1.52公里,共设置提水泵站4座,总装机6.*千瓦。调蓄工程包括新建杨柳田水库和大唐水库、扩建黄坡水库和大箐水库,4座水库兴利库容分别为*立方米、1220.*立方米、*立方米、*立方米,除黄坡水库调节能力为年调节外,其余3个均为多年调节水库。

工程总投资107.21亿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水环境:金沙江石鼓渠首近、远期年内枯期引水量将减少;新扩建4座水库,受工程调度影响,坝下水文情势发生改变,对下游河道的水温影响较小。主要保护措施:开展洱海局地风场模拟、湖泊水动力及入湖污染物迁移扩散规律研究、洱海调蓄对洱海水生生物及水生态系统影响研究等课题;新扩建的4座水库初期蓄水和运行期泄放生态流量。配合地方政府落实水污染防治规划。(2)*生生态:工程施工占地将对评价区内植被及植物资源造成影响,施工噪声及生境占用和破坏等对*生动物产生一定影响。主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结束后实施植被恢复和耕地复垦等。(3)水生生态:涉水工程施工将对局部河段河床底泥产生扰动。主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结束后恢复临时占用生境,布置拦鱼措施等。(4)环境敏感区:工程红塔干线隧洞 (略) 级自然保护区、玉溪九龙池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白龙潭泉的补给径流区,工程雪峰山隧洞穿越东山国家森林公园。主要保护措施:在受影响的小龙潭附近打井抽水(0.056立方米/秒),通过管道引水至白龙潭暗河出口处,恢复景观及生态用水。

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水利部以水规计〔2021〕268号文出具可研报告行业审查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以云政复〔2022〕15号文批复《滇中引水工程受退水区水污染防治补充规划(2019-20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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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略) ,岚山区,湖北, (略) ,湖南, (略) ,云南, (略) , (略) ,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 (略) ,东城区,天津,日照,荆州,岳阳,昆明,玉溪,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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