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2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2022-09-2310:36:01
2022年9月22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2022-09-2310:36: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电路保护器生产扩建项目 | 江苏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综合保税区B区中央大道389号 | (略) | 江苏 (略) | (略) (内资)成立于2005年09月23日, (略) 综合保税区B区中央大道389号。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含制造、组装、加工)电脑和电子仪器用线材,数位电子产品,通讯设备零部件及光纤,连接器等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子设备系统,专用中央控制盒,线束及相关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及相关电子电气产品,组合部件和系统(包含过流超压保护器);组装电子电气设备及相关应用工具;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维修、研发及设计电子设备系统、专用中央控制盒,线束及相关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及相关电子电气产品,组合部件和系统(包含过流超压保护器),电子电气设备及相关应用工具,及本公司同类产品和设备;从事本公司同类产品及原材料、模具和设备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服务、技术进出口贸易、代理进出口贸易(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租赁自有设备及相关应用工具(仅限于综保区内)。目前企业生产能力 (略) 保护产品49亿片(含热敏电阻24亿片),及中 (略) 保护器用塑胶壳2亿个、接触器*个。为配合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公司拟投资*元,利用自有现有厂房,新增JE、SMD、TS、TSM600、mini (略) 保护器生产线,预计新 (略) 保护器(含热敏电阻)12亿片。扩建后,全 (略) 保护器将由49亿片增加至61亿片。原材料均为外购。根据公司现有厂房情况,拟将新增生产线布置于主厂房内,同时依托厂内现有环保防治措施,包括依托现有排气筒、危废仓库、一般固废仓库等。 | 1.该项目实施后产生生产废水6t/a通过“以新带老”措施削减,全厂生产废水排入昆山开发区琨澄 (略) 处理,排放情况量无变化。 2.该项目 (略) 印刷、回流焊接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依托现有初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超声波清洗、烘干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依托现有的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5)排放。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2 | 昆山 (略) 电线电缆、线束及绝缘材料生产项目 | (略) 花 (略) 2号 | 昆山 (略) | (略) | 年生产电线*千米、电缆*千米、线束5亿条、绝缘材料500吨 | 1.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 (略) 花桥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 (略) 花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挤出、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氯化氢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和表9标准;厂区内有机废气标准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3 | 昆山诚 (略) 电子连接器、塑胶件、冲压件生产项目 | (略) 巴 (略) 88号 | 昆山诚 (略) | 昆山 (略) | 年产电子连接器*个、塑胶零件10亿个、冲压件*个 | 1.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 (略) 巴城 (略) ,接 (略) 巴城 (略) 接管标准。 2. 本项目注塑、擦拭清洗工段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颗粒物、氨、臭气浓度排放相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5、表9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4 | 锦溪镇南北中心河综合整治工程 | (略) 锦溪镇南北中心河 | (略) 锦 (略) | 苏州金 (略) | 拟实施锦溪镇南北中心河综合整治工程,位于锦溪镇南北中心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挡墙总长约2000米,同时建设相关配套工程。 |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区域现有污水管道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其他废水经隔油、沉淀等预处理后回用,严禁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2.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和废气污染。施工扬尘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作业工艺,不得擅自从事夜间噪声作业,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 4. 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收集清运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严禁乱丢乱弃。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存储,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 |
5 | 昆山 (略) 椅子扶手、家用净化器加工项目 | (略) 巴 (略) 58号 | 昆山 (略) | 苏州绿 (略) | 现因公司发展需要,昆山 (略) 拟投资*元人民币, (略) 巴 (略) 58号,租赁伊美特(江苏) (略) 所属的7号标准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租赁厂房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加工椅子扶手*套、家用净化器*套。 | 1.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 (略) 巴城 (略) ,接 (略) 巴城 (略) 接管标准。 2. 本项目注塑工段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碎粉尘、润滑油挥发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系统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烯腈、苯*烯、颗粒物、臭气浓度排放相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5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电路保护器生产扩建项目 | 江苏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综合保税区B区中央大道389号 | (略) | 江苏 (略) | (略) (内资)成立于2005年09月23日, (略) 综合保税区B区中央大道389号。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含制造、组装、加工)电脑和电子仪器用线材,数位电子产品,通讯设备零部件及光纤,连接器等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子设备系统,专用中央控制盒,线束及相关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及相关电子电气产品,组合部件和系统(包含过流超压保护器);组装电子电气设备及相关应用工具;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维修、研发及设计电子设备系统、专用中央控制盒,线束及相关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及相关电子电气产品,组合部件和系统(包含过流超压保护器),电子电气设备及相关应用工具,及本公司同类产品和设备;从事本公司同类产品及原材料、模具和设备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服务、技术进出口贸易、代理进出口贸易(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租赁自有设备及相关应用工具(仅限于综保区内)。目前企业生产能力 (略) 保护产品49亿片(含热敏电阻24亿片),及中 (略) 保护器用塑胶壳2亿个、接触器*个。为配合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公司拟投资*元,利用自有现有厂房,新增JE、SMD、TS、TSM600、mini (略) 保护器生产线,预计新 (略) 保护器(含热敏电阻)12亿片。扩建后,全 (略) 保护器将由49亿片增加至61亿片。原材料均为外购。根据公司现有厂房情况,拟将新增生产线布置于主厂房内,同时依托厂内现有环保防治措施,包括依托现有排气筒、危废仓库、一般固废仓库等。 | 1.该项目实施后产生生产废水6t/a通过“以新带老”措施削减,全厂生产废水排入昆山开发区琨澄 (略) 处理,排放情况量无变化。 2.该项目 (略) 印刷、回流焊接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依托现有初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超声波清洗、烘干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依托现有的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5)排放。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2 | 昆山 (略) 电线电缆、线束及绝缘材料生产项目 | (略) 花 (略) 2号 | 昆山 (略) | (略) | 年生产电线*千米、电缆*千米、线束5亿条、绝缘材料500吨 | 1.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 (略) 花桥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 (略) 花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挤出、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氯化氢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和表9标准;厂区内有机废气标准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3 | 昆山诚 (略) 电子连接器、塑胶件、冲压件生产项目 | (略) 巴 (略) 88号 | 昆山诚 (略) | 昆山 (略) | 年产电子连接器*个、塑胶零件10亿个、冲压件*个 | 1.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 (略) 巴城 (略) ,接 (略) 巴城 (略) 接管标准。 2. 本项目注塑、擦拭清洗工段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颗粒物、氨、臭气浓度排放相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5、表9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4 | 锦溪镇南北中心河综合整治工程 | (略) 锦溪镇南北中心河 | (略) 锦 (略) | 苏州金 (略) | 拟实施锦溪镇南北中心河综合整治工程,位于锦溪镇南北中心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挡墙总长约2000米,同时建设相关配套工程。 |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区域现有污水管道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其他废水经隔油、沉淀等预处理后回用,严禁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2.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和废气污染。施工扬尘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作业工艺,不得擅自从事夜间噪声作业,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 4. 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收集清运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严禁乱丢乱弃。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存储,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 |
5 | 昆山 (略) 椅子扶手、家用净化器加工项目 | (略) 巴 (略) 58号 | 昆山 (略) | 苏州绿 (略) | 现因公司发展需要,昆山 (略) 拟投资*元人民币, (略) 巴 (略) 58号,租赁伊美特(江苏) (略) 所属的7号标准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租赁厂房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加工椅子扶手*套、家用净化器*套。 | 1.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 (略) 巴城 (略) ,接 (略) 巴城 (略) 接管标准。 2. 本项目注塑工段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碎粉尘、润滑油挥发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系统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烯腈、苯*烯、颗粒物、臭气浓度排放相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5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