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本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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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本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各街镇水务所:

为贯彻落实《 (略) 农业农村 (略) 水务局关于印发<关于 (略) 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22〕169号)要求,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水务局制定了《关于全面开展本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贯彻。


(略) 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略) 青浦区水务局

2022年9月2日


关于全面开展青浦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

(略) 农委、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关于 (略) 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22〕169号)要求,为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排查范围

“十二五”以来已建成和正在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包括通过清查评估入库的2011-2018年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级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及2019年以来由农业农村部门立项并纳入全国农田 (略) 全流程管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排查内容

(一)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135项,项目清单见附件4附表1。

全面排查农田灌排、 (略) 、电力配套等田间基础设施的质量风险隐患、实际运行和建后管护责任落实情况。

1.农田水利设施。排查项目区内灌溉和排水设施运行是否存在跑冒滴漏“带病运行”现象,是否存在因损毁未修复、杂物泥沙淤积堵塞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是否存在田间灌排设施与骨干工程不配套、不协调、不同步建设等情况。

2. (略) 设施。排查项目区内的田间道( (略) )、 (略) 是否存在“ (略) ”“ (略) ”等现象,是否存在因超载、碾压、管护不到位等 (略) 面损毁无法正常使用等。

3.电力配套设施。排查项目区内是否存在无法使用、有泵无电、 (略) 私拉乱接等。

4.管护利用情况。排查项目区是否按要求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主体责任,明确管护标准,落实管护资金,是否存在建成的工程设施废弃闲置、被占用或改作其他用途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

(二)已完工未验收和正在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完工未竣工验收项目共7项,项目清单见附件4附表2,正在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2项,项目清单见附件4附表3。

1.项目建设进展。对照《青浦区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全面排查在建项目中是否存在久拖不结、应完工未完工的“半拉子”工程,是否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

2.项目建设质量。对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排查项目是否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建设质量是否达到设计标准,严查偷工减料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在新建项目中出现工程质量等问题。

三、工作方法

本次排查整改工作以全国 (略) 为载体,通过【排查整改】模块,各街镇依托全国农田 (略) ,对平台中各街镇【排查整改】工作模块中项目开展排查,逐个项目填报问题排查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各街镇排查整改项目清单详见附件5。

四、工作阶段

本次排查整改工作从8底至年底,具体阶段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水务局召开本区工作部署会议,全面启动排查整改工作。各镇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水务部门,组织动员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具体要求。

(二)排查阶段(8-9月)。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水务部门对照全国 (略) 中的项目清单,逐项开展实地排查。排查过程中,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按照排查情况表(附件1),记录问题事项并分析原因,形成区级问题清单及排查报告,于9月30日前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并按要求在全国 (略) 填报相关信息。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水务局根据各镇/街道排查情况,于10月10日前形成全区排查报告并按要求上报。

(三)整改阶段(10-12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各镇/街道应认真研究,逐项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台账,推进整改落实。涉及农田水利、 (略) 和电力配套等基础设施问题,要结合日常管护工作,做到即知即改,尽快见效,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涉及设施管护问题,要严格落实《青浦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意见》(青农委〔2021〕125号),确保整改到位。涉及在建项目建设进展和质量问题,要细化管理措施,加快完成整改。12月1日前,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水务部门将排查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正式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整改情况表(附件2),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并按要求在全国 (略) 填报整改信息。12月10日前,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水务局根据各镇/街道排查整改工作形成全区排查整改情况报告,报市农委、市水务局同意后按要求及时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各镇/街道要深刻认识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大意义,把解决农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农田水利问题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维护好农民利益的重要举措,不折不扣做好问题排查,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逐项销号落实,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排查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要按照“区级统筹、镇抓落实、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原则,落实专人负责,全面排查梳理问题和不足,统筹制定整改措施和实施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难题,充分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切实提高整改实效,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实地排查,不得以微信、电话、纸质材料等方式替代现场排查,防止出现排查不实、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三)加强监督评价。

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将按月开展调度,及时掌握各地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进展情况,适时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工作方式进行实地抽查,加强工作督导和实地评价。对于排查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两部门将联合进行约谈,并将相关情况予以通报。将各镇/街道排查整改情况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日常监测监管的重要内容,纳入区对镇粮食安全责任制、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乡村振兴绩效目标等相关考核,完善评价指标,提高分值比重,并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

(四)完善长效机制。

针对本次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镇/街道要深入分析原因,做到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健全完善农田建设管理制度体系。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监督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充分利用舆论监督、群众反映、调研评价等方式,实现问题早发现、早反映、早处理,确保高标准农田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情况表

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整改情况表

3.镇/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联络员名单

4.青浦区高标准农田排查整改工作项目汇总表

5.青浦区各街镇高标准农田排查整改工作项目表


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各街镇水务所:

为贯彻落实《 (略) 农业农村 (略) 水务局关于印发<关于 (略) 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22〕169号)要求,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水务局制定了《关于全面开展本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贯彻。


(略) 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略) 青浦区水务局

2022年9月2日


关于全面开展青浦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

(略) 农委、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关于 (略) 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22〕169号)要求,为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排查范围

“十二五”以来已建成和正在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包括通过清查评估入库的2011-2018年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级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及2019年以来由农业农村部门立项并纳入全国农田 (略) 全流程管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排查内容

(一)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135项,项目清单见附件4附表1。

全面排查农田灌排、 (略) 、电力配套等田间基础设施的质量风险隐患、实际运行和建后管护责任落实情况。

1.农田水利设施。排查项目区内灌溉和排水设施运行是否存在跑冒滴漏“带病运行”现象,是否存在因损毁未修复、杂物泥沙淤积堵塞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是否存在田间灌排设施与骨干工程不配套、不协调、不同步建设等情况。

2. (略) 设施。排查项目区内的田间道( (略) )、 (略) 是否存在“ (略) ”“ (略) ”等现象,是否存在因超载、碾压、管护不到位等 (略) 面损毁无法正常使用等。

3.电力配套设施。排查项目区内是否存在无法使用、有泵无电、 (略) 私拉乱接等。

4.管护利用情况。排查项目区是否按要求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主体责任,明确管护标准,落实管护资金,是否存在建成的工程设施废弃闲置、被占用或改作其他用途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

(二)已完工未验收和正在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完工未竣工验收项目共7项,项目清单见附件4附表2,正在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2项,项目清单见附件4附表3。

1.项目建设进展。对照《青浦区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全面排查在建项目中是否存在久拖不结、应完工未完工的“半拉子”工程,是否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

2.项目建设质量。对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排查项目是否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建设质量是否达到设计标准,严查偷工减料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在新建项目中出现工程质量等问题。

三、工作方法

本次排查整改工作以全国 (略) 为载体,通过【排查整改】模块,各街镇依托全国农田 (略) ,对平台中各街镇【排查整改】工作模块中项目开展排查,逐个项目填报问题排查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各街镇排查整改项目清单详见附件5。

四、工作阶段

本次排查整改工作从8底至年底,具体阶段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水务局召开本区工作部署会议,全面启动排查整改工作。各镇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水务部门,组织动员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具体要求。

(二)排查阶段(8-9月)。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水务部门对照全国 (略) 中的项目清单,逐项开展实地排查。排查过程中,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按照排查情况表(附件1),记录问题事项并分析原因,形成区级问题清单及排查报告,于9月30日前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并按要求在全国 (略) 填报相关信息。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水务局根据各镇/街道排查情况,于10月10日前形成全区排查报告并按要求上报。

(三)整改阶段(10-12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各镇/街道应认真研究,逐项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台账,推进整改落实。涉及农田水利、 (略) 和电力配套等基础设施问题,要结合日常管护工作,做到即知即改,尽快见效,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涉及设施管护问题,要严格落实《青浦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意见》(青农委〔2021〕125号),确保整改到位。涉及在建项目建设进展和质量问题,要细化管理措施,加快完成整改。12月1日前,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水务部门将排查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正式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整改情况表(附件2),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并按要求在全国 (略) 填报整改信息。12月10日前,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水务局根据各镇/街道排查整改工作形成全区排查整改情况报告,报市农委、市水务局同意后按要求及时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各镇/街道要深刻认识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大意义,把解决农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农田水利问题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维护好农民利益的重要举措,不折不扣做好问题排查,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逐项销号落实,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排查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要按照“区级统筹、镇抓落实、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原则,落实专人负责,全面排查梳理问题和不足,统筹制定整改措施和实施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难题,充分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切实提高整改实效,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实地排查,不得以微信、电话、纸质材料等方式替代现场排查,防止出现排查不实、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三)加强监督评价。

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将按月开展调度,及时掌握各地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进展情况,适时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工作方式进行实地抽查,加强工作督导和实地评价。对于排查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两部门将联合进行约谈,并将相关情况予以通报。将各镇/街道排查整改情况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日常监测监管的重要内容,纳入区对镇粮食安全责任制、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乡村振兴绩效目标等相关考核,完善评价指标,提高分值比重,并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

(四)完善长效机制。

针对本次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镇/街道要深入分析原因,做到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健全完善农田建设管理制度体系。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监督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充分利用舆论监督、群众反映、调研评价等方式,实现问题早发现、早反映、早处理,确保高标准农田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情况表

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整改情况表

3.镇/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联络员名单

4.青浦区高标准农田排查整改工作项目汇总表

5.青浦区各街镇高标准农田排查整改工作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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