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泸县鸿申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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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泸县鸿申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 (略) 对 (略) 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23日-2022年9月2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单位:泸州市泸 (略)

联系人: 李蕾

电话:0830-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略) 泸 (略) (略) 窗口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64A4CN1B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 (略) )


法定代表人

李光权

法定代 (略)


证件类型


(略) 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泸州 (略)

关于 (略) 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 (略)

泸市环泸县建函〔2022〕 (略)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略)


许可内容

泸州 (略)

关于 (略) 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 (略) (略) (经度 点击查看>> 74,纬度 点击查看>> 21),占地面积4933m2,租赁泸县固 (略) 厂房及用地,建设一条120混凝土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商品混凝土30万m3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建设类项目,并经泸县 (略) 备案(川投资备【2204-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FGQB- (略)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根据泸县固 (略) 提供的土地证(泸县国用(2000)字第0 (略) )及土地利用规划审查图,项目位于允许建设区,符合用地规划。

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 (略) 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你单位应全面落实原有项目报告表及批复中提出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各项水环境保护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提高水的回用率,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排放量。合理设置截排水沟,车辆清洗 (略) 理后回用; (略) 清洗废水、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喷淋防尘废水经导流沟进入 (略) 理后,上清液用于设备及地面冲洗;初期雨水经截洪沟收集后进入雨水收集池回用于生产;实验室废水和生活污 (略) 理后,转运至就近 (略) (略) 理;所有废水严禁外排。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全封闭, (略) 全硬化;料仓 (略) 房,物料进出口安装自动门帘,加装喷淋降尘装置;筒仓置于密闭车间,产生粉尘经 (略) 理;搅拌机设置于室内且进行密闭,废气经 (略) 理后排放;物料运输采用密闭皮带输送, (略) 进行喷淋降尘;运输车辆密闭, (略) 前需进行清洗,厂区内运输通道两侧设置自动高压喷淋设施,地面及时进行清扫并洒水降尘。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采用基础减振等措施降噪; (略) (略) 绿化,控制运输车辆车速,厂内低速行驶,优化 (略) 和时间;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夜间不进行生产, (略) 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 (略) 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项目机 (略) 置,机修中产生的固废及含油废抹布统一 (略) 理;沉淀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定期打捞, (略) 垫层;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实验弃块外运至建筑 (略) 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活垃 (略) (略) 置。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切实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治 (略) 于正常运行状态,保证环境安全。

三、总量控制: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本项目不许可污染物排放总量。

四、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项目应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

五、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六、请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将本项目纳入双随机监管。

许可决定日期

2022/9/23

有效期自

2022/9/23

有效期至

2099/12/31(长期)

许可机关

泸州 (略)

许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10A

当前状态

1

数据来源单位

泸州市泸 (略)

数据来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B 点击查看>> Y

备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 (略) 对 (略) 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23日-2022年9月2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单位:泸州市泸 (略)

联系人: 李蕾

电话:0830-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略) 泸 (略) (略) 窗口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64A4CN1B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 (略) )


法定代表人

李光权

法定代 (略)


证件类型


(略) 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泸州 (略)

关于 (略) 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 (略)

泸市环泸县建函〔2022〕 (略)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略)


许可内容

泸州 (略)

关于 (略) 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 (略) (略) (经度 点击查看>> 74,纬度 点击查看>> 21),占地面积4933m2,租赁泸县固 (略) 厂房及用地,建设一条120混凝土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商品混凝土30万m3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建设类项目,并经泸县 (略) 备案(川投资备【2204-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FGQB- (略)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根据泸县固 (略) 提供的土地证(泸县国用(2000)字第0 (略) )及土地利用规划审查图,项目位于允许建设区,符合用地规划。

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 (略) 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你单位应全面落实原有项目报告表及批复中提出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各项水环境保护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提高水的回用率,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排放量。合理设置截排水沟,车辆清洗 (略) 理后回用; (略) 清洗废水、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喷淋防尘废水经导流沟进入 (略) 理后,上清液用于设备及地面冲洗;初期雨水经截洪沟收集后进入雨水收集池回用于生产;实验室废水和生活污 (略) 理后,转运至就近 (略) (略) 理;所有废水严禁外排。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全封闭, (略) 全硬化;料仓 (略) 房,物料进出口安装自动门帘,加装喷淋降尘装置;筒仓置于密闭车间,产生粉尘经 (略) 理;搅拌机设置于室内且进行密闭,废气经 (略) 理后排放;物料运输采用密闭皮带输送, (略) 进行喷淋降尘;运输车辆密闭, (略) 前需进行清洗,厂区内运输通道两侧设置自动高压喷淋设施,地面及时进行清扫并洒水降尘。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采用基础减振等措施降噪; (略) (略) 绿化,控制运输车辆车速,厂内低速行驶,优化 (略) 和时间;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夜间不进行生产, (略) 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 (略) 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项目机 (略) 置,机修中产生的固废及含油废抹布统一 (略) 理;沉淀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定期打捞, (略) 垫层;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实验弃块外运至建筑 (略) 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活垃 (略) (略) 置。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切实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治 (略) 于正常运行状态,保证环境安全。

三、总量控制: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本项目不许可污染物排放总量。

四、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项目应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

五、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六、请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将本项目纳入双随机监管。

许可决定日期

2022/9/23

有效期自

2022/9/23

有效期至

2099/12/31(长期)

许可机关

泸州 (略)

许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10A

当前状态

1

数据来源单位

泸州市泸 (略)

数据来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B 点击查看>>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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