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民政局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报告
清水河县民政局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报告
工作举措:
构建综合救助格局。构建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社会救助新格局,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临时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
打造多层次救助体系。出台《清水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实施细则》《清水河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实施城乡低保家庭分档救助,将救助对象分为ABC三类进行救助。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621元/人/月,每人每月提标46元;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841元/人/月,每人每月提标51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保障标准提高到9688元/人/年,每人每年提标712元;特困人员完全失能护理补助提高到1265元/人/月,每人每月提标121元,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
创新社会救助方式。为方便群众办事,将城乡低保、高龄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的申请、审批、给付的权限下放各乡镇办理,我局加强监管、培训工作,确保放得下、接得住。同时启动“智慧救助” (略) ,实现社会救助申请审 (略) 上操作,无纸化办公。在此基础上,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进一步激励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对于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评估、社会救助家庭收入核算、未成年人关爱等工作,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交给中标方开展相关工作。
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与主动发现机制,对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同时,在每个村(社区)选配一名社会救助协理员。全县109个村(社区)已经选配109名社会救助协理员,2022年全年补助经费已经下拨各乡镇。
工作成效。通过建立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做到了应保尽保。截止8月份,我县农村低保对象*户*人,发放低保金3921.*元,城市低保对象213户289人,发放低保金110.*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944人,发放供养金599.*元,临时救助 413人,发放救助金87.*元。全县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7202人,纳入低保4191人,特困供养26人,占比达到58.6%。
2022年9月22日
工作举措:
构建综合救助格局。构建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社会救助新格局,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临时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
打造多层次救助体系。出台《清水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实施细则》《清水河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实施城乡低保家庭分档救助,将救助对象分为ABC三类进行救助。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621元/人/月,每人每月提标46元;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841元/人/月,每人每月提标51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保障标准提高到9688元/人/年,每人每年提标712元;特困人员完全失能护理补助提高到1265元/人/月,每人每月提标121元,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
创新社会救助方式。为方便群众办事,将城乡低保、高龄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的申请、审批、给付的权限下放各乡镇办理,我局加强监管、培训工作,确保放得下、接得住。同时启动“智慧救助” (略) ,实现社会救助申请审 (略) 上操作,无纸化办公。在此基础上,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进一步激励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对于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评估、社会救助家庭收入核算、未成年人关爱等工作,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交给中标方开展相关工作。
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与主动发现机制,对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同时,在每个村(社区)选配一名社会救助协理员。全县109个村(社区)已经选配109名社会救助协理员,2022年全年补助经费已经下拨各乡镇。
工作成效。通过建立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做到了应保尽保。截止8月份,我县农村低保对象*户*人,发放低保金3921.*元,城市低保对象213户289人,发放低保金110.*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944人,发放供养金599.*元,临时救助 413人,发放救助金87.*元。全县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7202人,纳入低保4191人,特困供养26人,占比达到58.6%。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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