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销号确认表-2022-09-2315:57
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销号确认表-2022-09-2315:57
填报单位(盖章):时间:2022.7.20
序号 | 交办的信访件 | 基本情况 | 办理情况 |
1 | 富溪工业园区(化工厂、塑料厂) (略) 山镇梓和村石界小组的水质、空气污染很严重,向各部门反映均无结果。 | 接到转办的信访件后,南丰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生态环境局、市山镇镇政府等相关单位联合调查,要求认真对待、仔细调查、严肃处理,并立行立改。经调查,发现村民所反映园区化工厂废气来自江西隆昌 (略) 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的气体,气味类似泔水发馊气味, (略) 检测,达到排放标准,但是气味较为难闻。塑料厂废气为园区塑料企业生产塑料制品时热熔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具有塑料气味。塑料制品行业为南丰特色生产企业,废气排放多为季节性,一般为来年9月份至第二年的3月份。有关水污染问题:未发现化工厂、塑料厂有废水污染情况。目前,我县园区范围内所有化工企业污水均纳入园 (略) ,安装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 (略) 联网,监测未发现偷排现象;塑料厂主要为冷却循环水,循环水不外排。信访反映的废水污染问题主要为 (略) 临时原料储存点的烂桔,经长期集中堆放发酵产生的腐败果液,由于该厂区还处于建设阶段,厂区内的附属设施工程还未完善,导致经雨水冲刷通 (略) 进入沟渠。 | 县工业园区已对 (略) 临时堆放的烂桔、烂果进行了清理, (略) 对石界村小溪水质,及周边空气土壤进行了检测,根据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水质及空气均达到了相关标准,已完成了整改。 |
本地本部门党政领导签字:
本公示时间自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0月8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 (略) 整改办联系电话:*
填报单位(盖章):时间:2022.7.20
序号 | 交办的信访件 | 基本情况 | 办理情况 |
1 | 富溪工业园区(化工厂、塑料厂) (略) 山镇梓和村石界小组的水质、空气污染很严重,向各部门反映均无结果。 | 接到转办的信访件后,南丰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生态环境局、市山镇镇政府等相关单位联合调查,要求认真对待、仔细调查、严肃处理,并立行立改。经调查,发现村民所反映园区化工厂废气来自江西隆昌 (略) 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的气体,气味类似泔水发馊气味, (略) 检测,达到排放标准,但是气味较为难闻。塑料厂废气为园区塑料企业生产塑料制品时热熔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具有塑料气味。塑料制品行业为南丰特色生产企业,废气排放多为季节性,一般为来年9月份至第二年的3月份。有关水污染问题:未发现化工厂、塑料厂有废水污染情况。目前,我县园区范围内所有化工企业污水均纳入园 (略) ,安装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 (略) 联网,监测未发现偷排现象;塑料厂主要为冷却循环水,循环水不外排。信访反映的废水污染问题主要为 (略) 临时原料储存点的烂桔,经长期集中堆放发酵产生的腐败果液,由于该厂区还处于建设阶段,厂区内的附属设施工程还未完善,导致经雨水冲刷通 (略) 进入沟渠。 | 县工业园区已对 (略) 临时堆放的烂桔、烂果进行了清理, (略) 对石界村小溪水质,及周边空气土壤进行了检测,根据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水质及空气均达到了相关标准,已完成了整改。 |
本地本部门党政领导签字:
本公示时间自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0月8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 (略) 整改办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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