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公开遴选吉林省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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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公开遴选吉林省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公告

为全面总结全省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实施情况,评估改革对推动提升全省行政 (略) 场监管环境的积极作用,查找改革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探寻推动改革在全省“改彻底、全覆盖”。我局拟开展全省“放管服”改革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承办机构。

一、委托单位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吉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

吉林省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

三、评估内容

评估全省各级具备行政检查执法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推进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情况。

四、项目实施时间

评估工作要求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另行商定完成时限)。

五、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不超过*元人民币(含项目专家评审费等相关支出)。

六、承办机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无不良记录行为;

2.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开展调查评估活动的相应认证资质;

3.具有稳定的专业评估队*,评估团队中须配备评估经验比较丰富的工作人员以及“放管服”改革研究领域的专业人士;

4.不接受二次转包或服务外包,一经发现,终止合作并追偿损失;

5.入选机构提供委托期间,愿意接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七、申请材料

1.机构简介,主要是机构组成,评估人员和近三年承担的评估项目完成情况等信息;

2.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专职从事评估业务的调查评估和技术人员名册;

4.最近一次纳税及社保凭证;

5. (略) 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截图;

6.中国 (略) 的行贿犯罪 (略) 页截图(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

7.真实性承诺书;

8.政府信息保密承诺书;

9.具有系统的、符合实际的评估实施方案。

八、遴选方式

请有意愿并具备项目资质的机构于2022年9月30日(星期五)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一式十份装订成册(含电子版)送(寄)至 (略) 净 (略) 999号吉视传媒枢纽中心A座2210室(信封注明“吉林省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情况第三方评估申请”,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在截止日期后,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并签订正式合同。

联 系 人:陈 骥 杨嘉琦

联系电话:0431-*、0431-*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吉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

为全面总结全省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实施情况,评估改革对推动提升全省行政 (略) 场监管环境的积极作用,查找改革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探寻推动改革在全省“改彻底、全覆盖”。我局拟开展全省“放管服”改革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承办机构。

一、委托单位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吉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

吉林省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

三、评估内容

评估全省各级具备行政检查执法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推进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情况。

四、项目实施时间

评估工作要求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另行商定完成时限)。

五、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不超过*元人民币(含项目专家评审费等相关支出)。

六、承办机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无不良记录行为;

2.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开展调查评估活动的相应认证资质;

3.具有稳定的专业评估队*,评估团队中须配备评估经验比较丰富的工作人员以及“放管服”改革研究领域的专业人士;

4.不接受二次转包或服务外包,一经发现,终止合作并追偿损失;

5.入选机构提供委托期间,愿意接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七、申请材料

1.机构简介,主要是机构组成,评估人员和近三年承担的评估项目完成情况等信息;

2.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专职从事评估业务的调查评估和技术人员名册;

4.最近一次纳税及社保凭证;

5. (略) 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截图;

6.中国 (略) 的行贿犯罪 (略) 页截图(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

7.真实性承诺书;

8.政府信息保密承诺书;

9.具有系统的、符合实际的评估实施方案。

八、遴选方式

请有意愿并具备项目资质的机构于2022年9月30日(星期五)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一式十份装订成册(含电子版)送(寄)至 (略) 净 (略) 999号吉视传媒枢纽中心A座2210室(信封注明“吉林省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情况第三方评估申请”,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在截止日期后,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并签订正式合同。

联 系 人:陈 骥 杨嘉琦

联系电话:0431-*、0431-*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吉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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