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大通县民族特色非遗工坊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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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大通县民族特色非遗工坊项目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大通县民族特色非遗工坊项目

二、项目类别

产业发展

三、项目性质

改造提升

四、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五、实施单位(责任人)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局 马秀清

六、实施地点

大通县民艺乡创老爷山空间

七、实施期限

2022年8月—2022年12月。

8月: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9月-10月:施工图设计、设计审查工作及招投标工作;

10月-12月:完成工程施工工作;

12月底:完成验收备案工作,正式交付使用。

八、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筑外立面改造309.4㎡,屋檐改造245.7㎡;室内展厅装修13个部分(非遗体验与培训区、非遗作坊区、售卖区、办公区、非遗展示区、茶饮区、咖啡休闲区、贮藏室、门卫室、展廊、卫生间、燃气室及配电室);设备购置(会议桌12张、会议凳24把、办公桌6张、办公椅6把、沙发13个、休闲桌2张、休闲椅12把、非遗工作台1张、茶几4个、吧台椅5把、展台4个、大门2个、窗户6个、工作灯120盏、展台灯16盏、吧台吊灯7盏)。

九、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元,设备购置费用*元,占项目总投资95%;二类费用*元,占项目总投资5%。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元,全部为东西部协作资金。

十、项目效益

项目的建设将更好的塑造县域经济的人文魅力,助 (略) 建设以及营商环境的升级。对促进青 (略) 城市旅游业的长足发展,旅游人数的不断增长,将创造越来越多的就业岗位,带动片区服务业的兴旺发达,带动当地生态旅游、餐饮业、旅游服务业的发展,促进大通县的经济增长。

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文化影响力逐步增强,工坊带头人才综合能力有效提升,群众 (略) 径更加顺畅。 带动以“河湟皮影、青绣、桥儿沟砂罐、牛毛纺织、大通农 民画为代表的非遗工作坊特色化发展,将直接带动就业113人,间接带动355人。

十一、受益对象

帮扶民艺重点就业群体,提升农业、农副产业发展,带动农文旅融合企业发展, (略) 的创意能力,提升大通县域文化影响力。

十二、绩效目标

项目期内完成全部投资,预计每年空间内农文旅产品销售业绩达到*元,非遗类体验项目收入达*元,高原茶饮水吧收入达*元,总预计收入*元。其中运营成本及原材料成本约为*元,年利润约*元,每年投资回报约为投资总额的7%。

十三、群众参与

项目实施前召开民艺群众代表会议,调研征集需求后,按程序申报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安排有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参与产品生产,带动非遗传承人及手工艺者增加就业、创业收入。

十四、运行机制

根据《中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1〕30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及《关于印发苏青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乡振局〔2021〕68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项目完成验收后,资产归文体旅游局,由文体旅游局进行管理和维护。

十五、联农带农机制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通过打造非遗工坊,让工坊的产品、产能不断提升,带动周边劳动力就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优先吸纳脱贫户及监测户参与产品开发。建立产业标准,吸纳农户就业,提高农户收入。协同县域农业领军企业和民艺致富带头人,推动成立农文旅融合联合会,夯实产品生产供应链, (略) 场竞争力。所得收益通过组织培训有意愿群众,从而拓宽群众增收渠道。

发布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

通讯地址:桥 (略) 49号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9月23日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大通县民族特色非遗工坊项目

二、项目类别

产业发展

三、项目性质

改造提升

四、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五、实施单位(责任人)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局 马秀清

六、实施地点

大通县民艺乡创老爷山空间

七、实施期限

2022年8月—2022年12月。

8月: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9月-10月:施工图设计、设计审查工作及招投标工作;

10月-12月:完成工程施工工作;

12月底:完成验收备案工作,正式交付使用。

八、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筑外立面改造309.4㎡,屋檐改造245.7㎡;室内展厅装修13个部分(非遗体验与培训区、非遗作坊区、售卖区、办公区、非遗展示区、茶饮区、咖啡休闲区、贮藏室、门卫室、展廊、卫生间、燃气室及配电室);设备购置(会议桌12张、会议凳24把、办公桌6张、办公椅6把、沙发13个、休闲桌2张、休闲椅12把、非遗工作台1张、茶几4个、吧台椅5把、展台4个、大门2个、窗户6个、工作灯120盏、展台灯16盏、吧台吊灯7盏)。

九、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元,设备购置费用*元,占项目总投资95%;二类费用*元,占项目总投资5%。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元,全部为东西部协作资金。

十、项目效益

项目的建设将更好的塑造县域经济的人文魅力,助 (略) 建设以及营商环境的升级。对促进青 (略) 城市旅游业的长足发展,旅游人数的不断增长,将创造越来越多的就业岗位,带动片区服务业的兴旺发达,带动当地生态旅游、餐饮业、旅游服务业的发展,促进大通县的经济增长。

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文化影响力逐步增强,工坊带头人才综合能力有效提升,群众 (略) 径更加顺畅。 带动以“河湟皮影、青绣、桥儿沟砂罐、牛毛纺织、大通农 民画为代表的非遗工作坊特色化发展,将直接带动就业113人,间接带动355人。

十一、受益对象

帮扶民艺重点就业群体,提升农业、农副产业发展,带动农文旅融合企业发展, (略) 的创意能力,提升大通县域文化影响力。

十二、绩效目标

项目期内完成全部投资,预计每年空间内农文旅产品销售业绩达到*元,非遗类体验项目收入达*元,高原茶饮水吧收入达*元,总预计收入*元。其中运营成本及原材料成本约为*元,年利润约*元,每年投资回报约为投资总额的7%。

十三、群众参与

项目实施前召开民艺群众代表会议,调研征集需求后,按程序申报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安排有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参与产品生产,带动非遗传承人及手工艺者增加就业、创业收入。

十四、运行机制

根据《中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1〕30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及《关于印发苏青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乡振局〔2021〕68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项目完成验收后,资产归文体旅游局,由文体旅游局进行管理和维护。

十五、联农带农机制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通过打造非遗工坊,让工坊的产品、产能不断提升,带动周边劳动力就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优先吸纳脱贫户及监测户参与产品开发。建立产业标准,吸纳农户就业,提高农户收入。协同县域农业领军企业和民艺致富带头人,推动成立农文旅融合联合会,夯实产品生产供应链, (略) 场竞争力。所得收益通过组织培训有意愿群众,从而拓宽群众增收渠道。

发布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

通讯地址:桥 (略) 49号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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