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亨旺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粉末冶金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唐山亨旺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粉末冶金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唐山 (略) 粉末冶金制品项目 | 唐山 (略) | 唐山立业 (略) | 河北迁西经济开发区中区兴城镇西河南寨村 | 建设单位为唐山 (略) ,建设地点为 (略) 迁西经济开发区中区、兴城镇西河南寨村。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占地*平方米,建设原料库、一次粉末原料制备车间、二次粉末原料制备车间、联合厂房、检测中心、办公楼、生活区等;一次粉末原料加工生产线2条、二次粉末原料加工生产线5条,粉末冶金制品生产线2条,配套建设环保、供电、供气、消防等附属设施。年产粉末冶金制品6.*吨。本项目已进行立项备案,备案编号:迁经开备字〔2022〕12号。 | ⑴废气:主要为焦末和石灰石粉上料、配料,装罐、人工清刷,真空吸灰、废石灰石粉筛分,隧道窑燃烧,一次粉末原料破碎、筛分、磁选,二次粉末原料破碎、筛分、磁选及合批混料、备用气流分级、备用筛分分级,2条粉末冶金制品生产线原料负压上料、配料搅拌、精整等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以及物料储存、上料、转运等工序产生的无组织废气。 焦末和石灰石粉上料、配料产生的废气须按照环评要求采用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高效脉冲防爆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10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相关要求。 装罐、人工清刷产生废气须按照环评要求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高效脉冲防爆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后通过1根18m 高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10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相关要求。 真空吸灰、废石灰石粉筛分产生废气须按照环评要求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10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相关要求。 2台隧道窑燃烧废气须按照环评要求采用天然气为燃料,配套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余热利用后分别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和《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10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相关要求。 一次粉末原料破碎、筛分、磁选产生的废气须按照环评要求破碎机、筛分机封闭,各级破碎、磁选、筛分采用封闭溜槽或封闭管式输送带连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3台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后分别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10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相关要求。 二次粉末原料破碎、筛分、磁选及合批混料、备用气流分级、备用筛分分级产生的废气,须按照环评要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2台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后分别通过1根 18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10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相关要求。 1号、2号粉末冶金制品生产线原料负压上料产生废气,须按照环评要求采用气力输送,负压上料,尾气分别经高效脉冲防爆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8m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 10 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相关要求。 1号、2号粉末冶金制品生产线配料搅拌工序产生废气,须按照环评要求采用封闭式搅拌机,尾气分别经高效脉冲防爆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8m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 10 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相关要求。 1号、2号粉末冶金制品生产线精整工序产生废气,须按照环评要求项目在整形机组上方设集气罩,油雾经收集后送至油雾分离器净化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外排废气中油雾排放浓度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轧钢工序相关标准限值。 物料储存、上料、转运等工序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须按照环评要求采取采用封闭运输车运输进厂,在原料库内出口处设置自动感应门、安装车辆清洗装置,厂区实现“非硬即绿”,建立无组织排放管控系统等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氨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⑵噪声:主要为粉末原料生产工序的圆筒混合机、风机、真空吸灰机、滚筒筛、破碎机、筛分机、磁选机、混料机、气流分级机、旋振筛等机械噪声,以及粉末冶金制品生产工序的搅拌机、成型机、风机、整形机、鼓风机等设备噪声。 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采取厂房隔声和基础减震的降噪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北厂界贡献值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⑶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设备冷却排污水、清洗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 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废水, (略) 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设备冷却系统排污水,作为串级用水用于清洗系统补水和车辆冲洗后, (略) (略) 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清洗废水经隔油、过滤后循环利用, (略) 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⑷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杂质铁、废石灰石粉、除尘灰、废耐火材料、非磁物料、不合格压坯和不合格产品、废润滑油、废矿物油、废油桶,浮油和污泥、废防锈油、废催化剂等。 杂质铁、不合格压坯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废铁回收单位。多余废石灰石粉经卸料口装入吨包袋作为副产品外售。除尘灰和非磁物料通过卸口卸入吨包袋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耐火材料更换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润滑油、废矿物油、废油桶,浮油和污泥、废防锈油、废催化剂分别采用专用桶装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须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做好防渗池、危废间、氨水储罐区等处防腐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3、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4、其他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规定的措施落实。 | 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30日 (5个工作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唐山 (略) 粉末冶金制品项目 | 唐山 (略) | 唐山立业 (略) | 河北迁西经济开发区中区兴城镇西河南寨村 | 建设单位为唐山 (略) ,建设地点为 (略) 迁西经济开发区中区、兴城镇西河南寨村。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占地*平方米,建设原料库、一次粉末原料制备车间、二次粉末原料制备车间、联合厂房、检测中心、办公楼、生活区等;一次粉末原料加工生产线2条、二次粉末原料加工生产线5条,粉末冶金制品生产线2条,配套建设环保、供电、供气、消防等附属设施。年产粉末冶金制品6.*吨。本项目已进行立项备案,备案编号:迁经开备字〔2022〕12号。 | ⑴废气:主要为焦末和石灰石粉上料、配料,装罐、人工清刷,真空吸灰、废石灰石粉筛分,隧道窑燃烧,一次粉末原料破碎、筛分、磁选,二次粉末原料破碎、筛分、磁选及合批混料、备用气流分级、备用筛分分级,2条粉末冶金制品生产线原料负压上料、配料搅拌、精整等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以及物料储存、上料、转运等工序产生的无组织废气。 焦末和石灰石粉上料、配料产生的废气须按照环评要求采用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高效脉冲防爆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10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相关要求。 装罐、人工清刷产生废气须按照环评要求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高效脉冲防爆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后通过1根18m 高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10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相关要求。 真空吸灰、废石灰石粉筛分产生废气须按照环评要求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10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相关要求。 2台隧道窑燃烧废气须按照环评要求采用天然气为燃料,配套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余热利用后分别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和《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10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相关要求。 一次粉末原料破碎、筛分、磁选产生的废气须按照环评要求破碎机、筛分机封闭,各级破碎、磁选、筛分采用封闭溜槽或封闭管式输送带连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3台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后分别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10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相关要求。 二次粉末原料破碎、筛分、磁选及合批混料、备用气流分级、备用筛分分级产生的废气,须按照环评要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2台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后分别通过1根 18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10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相关要求。 1号、2号粉末冶金制品生产线原料负压上料产生废气,须按照环评要求采用气力输送,负压上料,尾气分别经高效脉冲防爆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8m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 10 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相关要求。 1号、2号粉末冶金制品生产线配料搅拌工序产生废气,须按照环评要求采用封闭式搅拌机,尾气分别经高效脉冲防爆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8m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 10 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相关要求。 1号、2号粉末冶金制品生产线精整工序产生废气,须按照环评要求项目在整形机组上方设集气罩,油雾经收集后送至油雾分离器净化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外排废气中油雾排放浓度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轧钢工序相关标准限值。 物料储存、上料、转运等工序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须按照环评要求采取采用封闭运输车运输进厂,在原料库内出口处设置自动感应门、安装车辆清洗装置,厂区实现“非硬即绿”,建立无组织排放管控系统等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氨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⑵噪声:主要为粉末原料生产工序的圆筒混合机、风机、真空吸灰机、滚筒筛、破碎机、筛分机、磁选机、混料机、气流分级机、旋振筛等机械噪声,以及粉末冶金制品生产工序的搅拌机、成型机、风机、整形机、鼓风机等设备噪声。 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采取厂房隔声和基础减震的降噪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北厂界贡献值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⑶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设备冷却排污水、清洗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 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废水, (略) 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设备冷却系统排污水,作为串级用水用于清洗系统补水和车辆冲洗后, (略) (略) 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清洗废水经隔油、过滤后循环利用, (略) 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⑷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杂质铁、废石灰石粉、除尘灰、废耐火材料、非磁物料、不合格压坯和不合格产品、废润滑油、废矿物油、废油桶,浮油和污泥、废防锈油、废催化剂等。 杂质铁、不合格压坯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废铁回收单位。多余废石灰石粉经卸料口装入吨包袋作为副产品外售。除尘灰和非磁物料通过卸口卸入吨包袋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耐火材料更换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润滑油、废矿物油、废油桶,浮油和污泥、废防锈油、废催化剂分别采用专用桶装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须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做好防渗池、危废间、氨水储罐区等处防腐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3、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4、其他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规定的措施落实。 | 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30日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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