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南通嘉景铨精密智造有限公司电工仪器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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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南通嘉景铨精密智造有限公司电工仪器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电工仪器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雅 (略) 66号;

建设单位:南通嘉 (略) ;

环评机构:南京名环 (略) ;

项目概况:本项 (略) (略) 雅 (略) 66号,属于新增用地,根据企业提供的规划平面图,用地面积为8039.2m2。企业投资*万元,在新增土地上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购置锯切机、钻床、冲床、氩弧焊机、手持打磨机、电加热炉、喷砂机、自动喷粉机、镭雕机等设备新建电工仪器制造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各类车架*套、五金配件*套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按“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清洁用水、拖把清洗用水及部分绿化用水,不得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园 (略) 排入孙庄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二)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表》要求。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1、表2、表3中相关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相应标准。(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西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要求。(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建设不小于300m3的事故废水收集池,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排气筒预留采样口。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6日——2022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电工仪器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雅 (略) 66号;

建设单位:南通嘉 (略) ;

环评机构:南京名环 (略) ;

项目概况:本项 (略) (略) 雅 (略) 66号,属于新增用地,根据企业提供的规划平面图,用地面积为8039.2m2。企业投资*万元,在新增土地上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购置锯切机、钻床、冲床、氩弧焊机、手持打磨机、电加热炉、喷砂机、自动喷粉机、镭雕机等设备新建电工仪器制造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各类车架*套、五金配件*套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按“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清洁用水、拖把清洗用水及部分绿化用水,不得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园 (略) 排入孙庄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二)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表》要求。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1、表2、表3中相关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相应标准。(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西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要求。(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建设不小于300m3的事故废水收集池,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排气筒预留采样口。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6日——2022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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