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儋州市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的公告
关于发布儋州市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的公告
为 (略) 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2﹞239号)文件要求, (略) 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出3至5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从粮食作物、水果和蔬菜产业中遴选出3至5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示范基 (略) 辖区内,具备开展科研或科普教学推广的试验示范展示基地、良种繁育场、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二、遴选程序:
1.申请认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可由当地镇农业服务中心推荐,并在规定期 (略) (略) 提出申请,提交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有效土地证明材料(如土地租赁合同)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申报材料。
2. (略) (略) 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实地调研评选,将评选出 (略) 党总支会议、班子会议或专题会议讨论确定拟建设的示范基地名单, (略) (略) 上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再予以认定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并开展相应的项目建设补助工作。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水果、粮食作物基地面积100亩以上,蔬菜基地面积30亩以上,拥有自主产权或有效土地租赁合同,有法人资格并具备开展科研或科普教学推广、良种繁育场、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对具备推广示范价值的种植基地条件(如新品种、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可以适当放宽。
2.基地对行业或周边农户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3.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
4.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热心基层农技推广工作。
5.建立完善基地规章制度、技术示范和培训档案等,管理比较规范。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1.加强与科技支撑单位的对接协作,鼓励科研人员在基地创新创业,强化参与基地建设各方的利益联结,引导科研单位及其他经营主体的成果、人才、信息等资源向基地集聚。
2、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如:病虫害统防统治技术、绿色防控技术、土壤改良技术、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农田地膜污染综合防控技术、可大幅度减药增 (略) 技术、水肥一体化应用技术等。
3、 (略) 示范推广优良品种和农业主推技术,开展农技人员现场实训,组织示范主体观摩学习,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4.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按时 (略) (略) 。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对已认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授予“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实行动态管理,对购买农(兽)药、化肥、饲料、种子种苗等物资以及开展观摩、培训、集成示范、推广应用等活动给予补助。
六、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2 (略)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土地证明材料(如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请于2022年9月30日17:3 (略) (略) 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 (略) (略) 农林技术推广站办公室。联系人:陈虎(手机号码:*)。
特此公告。
附件:20 (略)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略) (略)
2022年9月23日
为 (略) 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2﹞239号)文件要求, (略) 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出3至5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从粮食作物、水果和蔬菜产业中遴选出3至5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示范基 (略) 辖区内,具备开展科研或科普教学推广的试验示范展示基地、良种繁育场、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二、遴选程序:
1.申请认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可由当地镇农业服务中心推荐,并在规定期 (略) (略) 提出申请,提交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有效土地证明材料(如土地租赁合同)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申报材料。
2. (略) (略) 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实地调研评选,将评选出 (略) 党总支会议、班子会议或专题会议讨论确定拟建设的示范基地名单, (略) (略) 上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再予以认定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并开展相应的项目建设补助工作。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水果、粮食作物基地面积100亩以上,蔬菜基地面积30亩以上,拥有自主产权或有效土地租赁合同,有法人资格并具备开展科研或科普教学推广、良种繁育场、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对具备推广示范价值的种植基地条件(如新品种、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可以适当放宽。
2.基地对行业或周边农户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3.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
4.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热心基层农技推广工作。
5.建立完善基地规章制度、技术示范和培训档案等,管理比较规范。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1.加强与科技支撑单位的对接协作,鼓励科研人员在基地创新创业,强化参与基地建设各方的利益联结,引导科研单位及其他经营主体的成果、人才、信息等资源向基地集聚。
2、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如:病虫害统防统治技术、绿色防控技术、土壤改良技术、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农田地膜污染综合防控技术、可大幅度减药增 (略) 技术、水肥一体化应用技术等。
3、 (略) 示范推广优良品种和农业主推技术,开展农技人员现场实训,组织示范主体观摩学习,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4.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按时 (略) (略) 。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对已认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授予“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实行动态管理,对购买农(兽)药、化肥、饲料、种子种苗等物资以及开展观摩、培训、集成示范、推广应用等活动给予补助。
六、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2 (略)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土地证明材料(如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请于2022年9月30日17:3 (略) (略) 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 (略) (略) 农林技术推广站办公室。联系人:陈虎(手机号码:*)。
特此公告。
附件:20 (略)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略) (略)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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