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黑龙江省嘉翔建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黑龙江省嘉翔建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黑龙江省嘉翔 (略) 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3日-2022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64-*
传真:0464-*
通讯地址: (略) 桃山区大同街10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去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 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拟批复 意 见 |
1 | 黑龙江省嘉翔 (略) 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略) 勃利县原小五站砖厂 | 黑龙江省嘉翔 (略) | 大庆 (略) |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选址 (略) 勃利县原小五站砖厂,项目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建设生产能力为*t/a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一条。新建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1座,配有有机热载体炉一座,50m3立式矿粉仓1座,50m3立式砂仓1座,地秤房1座,办公室1处,全封闭料场等,新建4个卧式储量为50m3的沥青储罐,1个卧式储量为50m3的重油储罐1个,储罐区建筑面积500m2。该项目冬季不生产不需要供暖,供水采用自打井形式供给。 | 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做为周边农田肥料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环评规定的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烘干滚筒产生的颗粒物与燃烧器产生废气与搅拌楼废气一同引入布袋除尘后净化部分沥青烟颗粒,再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净化部分苯并[a]芘,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通过引风机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产生废气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经8米高排气筒排放。砂石料场整体封闭,仅留出机械操作口,原辅料输送采取密闭措施。堆场地面全部硬化,设置高压喷雾系统对砂场进行定期洒水抑尘,项目厂区内为硬化地面,建设单位定期 (略) 进行洒水降尘。并定期清扫、冲洗,载货车辆进出均 (略) ,重油储罐、沥青储罐采用卧式罐,罐顶设气相平衡管,厂界颗粒物、沥青烟、非*烷总烃、苯并[a]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线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厂房封闭、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基础减震定期维护等措施,厂区运输噪声通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降低车速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表1中2类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直接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石料和实验室废料由骨料供应商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烟)尘、滴漏沥青、拌和残碴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 (略) 政部门清运。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储罐与管道系统的管理与维修,沥青及柴油采用密闭装卸方式,柴油储罐区围堰与沥青储罐区分别设置围堰,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七)落实监测计划,制定监测方案,按照方案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并定期上报监测结果。 (八)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本项目主体工程及主要生产设备已建设并安装完成,未进行投产。因此施工期不涉及主体开挖等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和固废等污染。施工期主要为环保设施的建设及安装产生的噪声、少量扬尘及固体废物。主要采取洒水降尘、使用低噪声设备、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废及时清运处置等污染防治措施。 (九)本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为:SO2 0.305吨/年,NOx 0.72吨/年,新增污染物总 (略) 2021年淘汰燃煤锅炉总量(二氧化硫184吨,氮氧化物222吨)中调剂解决。 |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黑龙江省嘉翔 (略) 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3日-2022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64-*
传真:0464-*
通讯地址: (略) 桃山区大同街10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去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 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拟批复 意 见 |
1 | 黑龙江省嘉翔 (略) 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略) 勃利县原小五站砖厂 | 黑龙江省嘉翔 (略) | 大庆 (略) |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选址 (略) 勃利县原小五站砖厂,项目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建设生产能力为*t/a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一条。新建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1座,配有有机热载体炉一座,50m3立式矿粉仓1座,50m3立式砂仓1座,地秤房1座,办公室1处,全封闭料场等,新建4个卧式储量为50m3的沥青储罐,1个卧式储量为50m3的重油储罐1个,储罐区建筑面积500m2。该项目冬季不生产不需要供暖,供水采用自打井形式供给。 | 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做为周边农田肥料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环评规定的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烘干滚筒产生的颗粒物与燃烧器产生废气与搅拌楼废气一同引入布袋除尘后净化部分沥青烟颗粒,再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净化部分苯并[a]芘,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通过引风机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产生废气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经8米高排气筒排放。砂石料场整体封闭,仅留出机械操作口,原辅料输送采取密闭措施。堆场地面全部硬化,设置高压喷雾系统对砂场进行定期洒水抑尘,项目厂区内为硬化地面,建设单位定期 (略) 进行洒水降尘。并定期清扫、冲洗,载货车辆进出均 (略) ,重油储罐、沥青储罐采用卧式罐,罐顶设气相平衡管,厂界颗粒物、沥青烟、非*烷总烃、苯并[a]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线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厂房封闭、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基础减震定期维护等措施,厂区运输噪声通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降低车速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表1中2类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直接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石料和实验室废料由骨料供应商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烟)尘、滴漏沥青、拌和残碴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 (略) 政部门清运。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储罐与管道系统的管理与维修,沥青及柴油采用密闭装卸方式,柴油储罐区围堰与沥青储罐区分别设置围堰,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七)落实监测计划,制定监测方案,按照方案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并定期上报监测结果。 (八)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本项目主体工程及主要生产设备已建设并安装完成,未进行投产。因此施工期不涉及主体开挖等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和固废等污染。施工期主要为环保设施的建设及安装产生的噪声、少量扬尘及固体废物。主要采取洒水降尘、使用低噪声设备、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废及时清运处置等污染防治措施。 (九)本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为:SO2 0.305吨/年,NOx 0.72吨/年,新增污染物总 (略) 2021年淘汰燃煤锅炉总量(二氧化硫184吨,氮氧化物222吨)中调剂解决。 |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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