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上新桥至前庄桥段(前庄河西北侧)沿河绿道贯通于提升工程(临时围堰)涉河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鹿城区上新桥至前庄桥段(前庄河西北侧)沿河绿道贯通于提升工程(临时围堰)涉河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我局已 (略) 鹿城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鹿城区上新桥至前庄桥段(前庄河西北侧)沿河绿道贯通于提升工程(临时围堰)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30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 (略) 鹿城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
2、项目位置:前庄河
3、工程内容:围堰长度约216米,宽约5米,支撑打桩后留出水面约2-3米左右,每根间隔1米线性排列,临时占用水域面积约858㎡。
4、占用水域面积:858㎡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1)施工前依法清楚施工河道范围内阻碍行洪的一切障碍物。(2)因围堰施工可能导致河道淤泥堵塞,我单位特组建河道清淤小组,专门队河道进行定期清淤,保证河道通畅,在围堰施工完成,施工区域抽水完毕,表面建筑垃圾清运完成后即可淤泥去进行分块分段用水水力进行冲挖。(3)加强河道水位监测,设立监测小组,每小时队河道进行水位监测并实施记录数据,在河道内设置水位监测杆,杆件上设有刻度尺,若河道水位达到警戒线时,立即拆除围堰,缓解河道水位压力撤离人员,保证施工安全。(4)本工程主要内容为驳坎修复。预制水泥方桩加固现有驳坎。
6、占用水域时间:自审批日起到2022年12月26日。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
邮编:*
联系地址:鹿 (略) 18号604。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6日
我局已 (略) 鹿城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鹿城区上新桥至前庄桥段(前庄河西北侧)沿河绿道贯通于提升工程(临时围堰)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30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 (略) 鹿城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
2、项目位置:前庄河
3、工程内容:围堰长度约216米,宽约5米,支撑打桩后留出水面约2-3米左右,每根间隔1米线性排列,临时占用水域面积约858㎡。
4、占用水域面积:858㎡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1)施工前依法清楚施工河道范围内阻碍行洪的一切障碍物。(2)因围堰施工可能导致河道淤泥堵塞,我单位特组建河道清淤小组,专门队河道进行定期清淤,保证河道通畅,在围堰施工完成,施工区域抽水完毕,表面建筑垃圾清运完成后即可淤泥去进行分块分段用水水力进行冲挖。(3)加强河道水位监测,设立监测小组,每小时队河道进行水位监测并实施记录数据,在河道内设置水位监测杆,杆件上设有刻度尺,若河道水位达到警戒线时,立即拆除围堰,缓解河道水位压力撤离人员,保证施工安全。(4)本工程主要内容为驳坎修复。预制水泥方桩加固现有驳坎。
6、占用水域时间:自审批日起到2022年12月26日。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
邮编:*
联系地址:鹿 (略) 18号604。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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