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发改审批字〔2022〕128号
靖宇县宏泽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批靖宇县生活物资储备及配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靖宏投字[2022]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 (略) 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出具的《关于靖宇县生活物资储备及配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京延咨审字【2022】JLPS 第 8064号)经研究,原则同意靖宇县生活物资储备及配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靖宇县生活物资储备及配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09-*-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靖宇县宏泽 (略) 。
三、建设地点
靖宇县九莲物流园区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成品粮低温贮存库1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冷冻食品贮存冷库1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进口冷链集中监管冷库1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生活物资应急加工分装中心1栋,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配送物流中心1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综合服务、质检、信息中心1栋,建筑面积1950平方米;配套设备用房1栋,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1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门卫2栋,建筑面积30平方米。配套设施包括: (略) 及停车场硬化面积5220平方米,场区绿化4000平方米,规划停车位50个;购置制冷设备,并新建消防水池、大门、围墙及配 (略) 等附属设施。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2年,即从2022年8月至2024年7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8270.*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775.*元,设备购置费800.*元,安装工程费53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91.*元,基本预备费729.*元,建设期利息242.*元。
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8270.*元,其中:申请专项债券6000.*元(占总投资72.55%),建设单位自筹2270.*元(占总投资27.45%)。
七、相关要求
(一)靖宇县宏泽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靖宇县宏泽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靖宇县宏泽 (略) 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靖宇县宏泽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1日
靖发改审批字〔2022〕128号
靖宇县宏泽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批靖宇县生活物资储备及配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靖宏投字[2022]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 (略) 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出具的《关于靖宇县生活物资储备及配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京延咨审字【2022】JLPS 第 8064号)经研究,原则同意靖宇县生活物资储备及配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靖宇县生活物资储备及配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09-*-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靖宇县宏泽 (略) 。
三、建设地点
靖宇县九莲物流园区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成品粮低温贮存库1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冷冻食品贮存冷库1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进口冷链集中监管冷库1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生活物资应急加工分装中心1栋,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配送物流中心1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综合服务、质检、信息中心1栋,建筑面积1950平方米;配套设备用房1栋,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1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门卫2栋,建筑面积30平方米。配套设施包括: (略) 及停车场硬化面积5220平方米,场区绿化4000平方米,规划停车位50个;购置制冷设备,并新建消防水池、大门、围墙及配 (略) 等附属设施。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2年,即从2022年8月至2024年7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8270.*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775.*元,设备购置费800.*元,安装工程费53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91.*元,基本预备费729.*元,建设期利息242.*元。
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8270.*元,其中:申请专项债券6000.*元(占总投资72.55%),建设单位自筹2270.*元(占总投资27.45%)。
七、相关要求
(一)靖宇县宏泽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靖宇县宏泽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靖宇县宏泽 (略) 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靖宇县宏泽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