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鉴江干流高州潭头至南塘段疏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鉴江干流高州潭头至南塘段疏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鉴江干流高州潭头至南塘段疏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邮编:*
联系电话:0668-*
传 真:06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鉴江干流高州潭头至南塘段疏浚工程 |
建设地点 | 项 (略) 境内,工程起点为鉴江潭头圩,终点为南塘镇旺罗水闸。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对鉴江干流潭头圩~旺罗水闸段河道进行疏浚,疏浚范围长21.10km,项目结合实际地形对泥沙淤积严重河段、阻水严重的江心洲河卡口段河段进行疏浚及河底宽度拓宽,实际河道疏浚总长13km,其中:潭头镇河道疏浚长度6.70km,疏浚量为77.*m3,大井镇河道疏浚长度6.30km,疏浚量为80.*m3,合计总疏浚量为158.*m3;同时拆除大坡山水闸及旺罗水闸两座水毁水闸。项目总工期为 7个月,总投资9206.*元,环保投资286.*元。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运行期无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等污染源产生。 (1)废气:施工期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车 (略) ;在土方、石料等物料运输过程中,加强物料转运、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凡运送土石方等材料的运输车辆,都应用蓬布或塑料布覆盖,或用编织袋分装堆放, (略) 扬尘;对砼结构拆除、物料装卸等产尘较大的施工区应尽量采用湿法作业;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定期检修与保养,及时清洗;及时将疏浚物运至临时堆砂场,堆砂场洒水降尘,苫布遮盖,并定期喷洒环保除臭剂,减少臭气外散。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堆砂场地及时清理,覆土遮盖,并进行植被绿化措施。 ⑵废水: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厕所废水收集系统收集,施工船舶人员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贮存装置收集,由施工单位通过槽车拉运至大井镇水质净化厂处理;船舶含油污水收集上岸后由*域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处理;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处理后作为降尘用水等回用;水源保护区外的疏浚物晾晒废水沉淀后的上层清水经自然沟渠排回鉴江,水源保护区内的上层清水回用于农田渠道灌溉; ⑶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消声、减震、设置声屏障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统筹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施工;限制车速, (略) 噪声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⑷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清淤物、其他土石方、沉淀池沉渣,由建设单位统一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处理; 船舶维修和保养时产生的维修废物、含油垃圾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⑸生态保护: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规划,不得随意扩大作业面,不得滥采滥伐。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高噪声施工,减少对于周边动物的扰动;同时,做好车辆及各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减小噪声以减轻对周边活动的动物影响。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鸟类、兽类、鱼等野生动物。在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撤离,应及时清除碎石等影响植物生存和影响区域景观美学的施工杂物,恢复景观斑块的连通性,以利于植物生长。对于临时占用的施工场地、施工便道恢复原状,由建设单位组织复耕或植被恢复。河道疏浚作业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施工进度,避开疏浚河段流域内的鱼类产卵时间。疏浚作业段的下游必须设置防污帘或围油栏,避免或降低疏浚作业期间产生的污染源对鱼类生境的影响,设 (略) ,划定河道半幅宽度的区域进行施工,降低施工扰动底泥扩散范围,以保护水生动物行游安全。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根据鉴江干流高州潭头至南塘段疏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邮编:*
联系电话:0668-*
传 真:06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鉴江干流高州潭头至南塘段疏浚工程 |
建设地点 | 项 (略) 境内,工程起点为鉴江潭头圩,终点为南塘镇旺罗水闸。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对鉴江干流潭头圩~旺罗水闸段河道进行疏浚,疏浚范围长21.10km,项目结合实际地形对泥沙淤积严重河段、阻水严重的江心洲河卡口段河段进行疏浚及河底宽度拓宽,实际河道疏浚总长13km,其中:潭头镇河道疏浚长度6.70km,疏浚量为77.*m3,大井镇河道疏浚长度6.30km,疏浚量为80.*m3,合计总疏浚量为158.*m3;同时拆除大坡山水闸及旺罗水闸两座水毁水闸。项目总工期为 7个月,总投资9206.*元,环保投资286.*元。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运行期无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等污染源产生。 (1)废气:施工期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车 (略) ;在土方、石料等物料运输过程中,加强物料转运、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凡运送土石方等材料的运输车辆,都应用蓬布或塑料布覆盖,或用编织袋分装堆放, (略) 扬尘;对砼结构拆除、物料装卸等产尘较大的施工区应尽量采用湿法作业;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定期检修与保养,及时清洗;及时将疏浚物运至临时堆砂场,堆砂场洒水降尘,苫布遮盖,并定期喷洒环保除臭剂,减少臭气外散。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堆砂场地及时清理,覆土遮盖,并进行植被绿化措施。 ⑵废水: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厕所废水收集系统收集,施工船舶人员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贮存装置收集,由施工单位通过槽车拉运至大井镇水质净化厂处理;船舶含油污水收集上岸后由*域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处理;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处理后作为降尘用水等回用;水源保护区外的疏浚物晾晒废水沉淀后的上层清水经自然沟渠排回鉴江,水源保护区内的上层清水回用于农田渠道灌溉; ⑶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消声、减震、设置声屏障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统筹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施工;限制车速, (略) 噪声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⑷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清淤物、其他土石方、沉淀池沉渣,由建设单位统一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处理; 船舶维修和保养时产生的维修废物、含油垃圾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⑸生态保护: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规划,不得随意扩大作业面,不得滥采滥伐。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高噪声施工,减少对于周边动物的扰动;同时,做好车辆及各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减小噪声以减轻对周边活动的动物影响。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鸟类、兽类、鱼等野生动物。在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撤离,应及时清除碎石等影响植物生存和影响区域景观美学的施工杂物,恢复景观斑块的连通性,以利于植物生长。对于临时占用的施工场地、施工便道恢复原状,由建设单位组织复耕或植被恢复。河道疏浚作业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施工进度,避开疏浚河段流域内的鱼类产卵时间。疏浚作业段的下游必须设置防污帘或围油栏,避免或降低疏浚作业期间产生的污染源对鱼类生境的影响,设 (略) ,划定河道半幅宽度的区域进行施工,降低施工扰动底泥扩散范围,以保护水生动物行游安全。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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