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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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背景及目的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目的是:

(一) (略)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原因识别规划实施的资源、生态、环境制约因素等, (略) 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确定的空间格局、功能布局、国土整治修复措施等对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影响。

(二) (略) 城镇开发边界是否避让了重要生态保护空间,评估重大线性工程对生态脆弱地区的影响。进一 (略) 国土空间规划目标、开发保护格局、功能布局、空间结构、产业规模和布局、重大基础设施规模和布局及各规划分区的环境合理性及环境目标可达性。

(三)提出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包括布局优化、污染防治、风险防范、生态修复、资源利用及重点区域、流域联防联控等策略,以及本规划实施及下层位规划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二、项目范围及期限

(一)规划范围: (略) 行政辖区内全部*域国土空间, (略) 域和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 (略) 行政辖区, (略) 辖区、长沙县、 (略) (略) ,总面积*.14平方公里。中心 (略) 建成区和规划扩展区域,总面积1764.52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本轮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二、相关标准

《环评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略) 级及以上“一地三域十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中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国家级、省级、 (略) 级(包括副省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略) 辖区级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应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关于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报告编制。

三、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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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具体按合同签订时间。

2.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现状分析与回顾性评价

充分利用区域资源、生态、环境现状资料和已有研究成果,结合“双评价”成果,开展回顾性分析。重点分析区域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状况、资源利用水平和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系统分析区域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原因,识别规划实施的资源、生态、环境制约因素。

(二)规划分析

分析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上位规划等在目标指标、空间布局、资源保护与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符性和协调性。

(三)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识别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资源、生态、环境影响,初步判断影响的性质、范围和程度,确定评价重点,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层级建立评价的指标体系。

(四)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主要针对环境影响识别出的资源、生态、环境要素,开展影响预测与评价,重点分析规划方案确定的空间格局、功能布局、国土整治修复措施等对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影响, 评估城镇开发边界是否避让了重要生态保护空间,评估重大线性工程对生态脆弱地区的影响; (略) 发展规模、农业生产、产业规划、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及环境基础设施等对主要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的影响。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符合性分析:充分利用“双评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数据,评估规划方案的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限制要求。

生态影响评价:分析规划方案确定的空间格局、功能布局、国土整治修复措施等对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影响以及可能存在的生态风险。明确生态功能重要、敏感、脆弱等区域是否纳入规划生态空间,评估城镇开发边界是否避让了生态空间,评估规划提出的重大线性工程对生态脆弱地区的影响,分析规划方案构建的生态屏障、 (略) 络及相关举措等对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

效性。

污染排放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规划方案实施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和土壤环境的影响,分析环境目标的达成情况,以及环保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和有效性。评估规 (略) 发展规模、功能布局、重大产业园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等对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影响,分析规划污水处置设施、 (略) 及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等的能力匹配性及其对周边生态环境、生活环境的影响。

资源利用评价:评估规划方案提出的集约节约用地的目标和措施的可实施性,评估规划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可达性以及相关措施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分析规划方案是否促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与资源环境空间配置相协调,是否促进区域绿色低碳发展。

环境风险评价:分析规划实施可能存在的生态环境风险,评估规划方案在环境风险分析方面的全面性和防控措施的有效性,重点关注城镇开发等对生态空间的侵占和影响以及对人居环境安全的影响,评估规划方案在环境风险防控方面的有效性。

(五)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

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安全为核心,综合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论证规划目标、开发保护格局、功能布局、空间结构、产业规模和布局、重大基础设施规模和布局及各规划分区的环境合理性及环境目标可达性,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及采纳情况。

说明规划环评与规划编制重要节点的互动过程、互动内容,以及向规划编制单位反馈的建议及其采纳情况。

(六)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规划的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是针对评价推荐的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在充分评估规划方案中已明确的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能源增效等相关措施的基础上,提出布局优化、污染防治、风险防范、生态修复、资源利用及重点区域、流域,同时提出对本规划实施及下层位规划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结合规划实施的资源、生态、环境制约因素,提出区县或分区规划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衔接并细化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七)公众参与

收集整理公众意见,对于已采纳的,应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明确说明修改的具体内容;对于未采纳的,应说明理由。

(八)评价结论

评价结论是对全部评价工作内容和成果的归纳总结,应文字简洁、观点鲜明、逻辑清晰、结论明确。

(九)正式成果须提供电子文件光盘 2 张,纸质成果 6 套。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 付款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 付款方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支付(国库集中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初步成果通过审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提交正式成果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设计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背景及目的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目的是:

(一) (略)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原因识别规划实施的资源、生态、环境制约因素等, (略) 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确定的空间格局、功能布局、国土整治修复措施等对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影响。

(二) (略) 城镇开发边界是否避让了重要生态保护空间,评估重大线性工程对生态脆弱地区的影响。进一 (略) 国土空间规划目标、开发保护格局、功能布局、空间结构、产业规模和布局、重大基础设施规模和布局及各规划分区的环境合理性及环境目标可达性。

(三)提出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包括布局优化、污染防治、风险防范、生态修复、资源利用及重点区域、流域联防联控等策略,以及本规划实施及下层位规划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二、项目范围及期限

(一)规划范围: (略) 行政辖区内全部*域国土空间, (略) 域和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 (略) 行政辖区, (略) 辖区、长沙县、 (略) (略) ,总面积*.14平方公里。中心 (略) 建成区和规划扩展区域,总面积1764.52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本轮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二、相关标准

《环评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略) 级及以上“一地三域十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中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国家级、省级、 (略) 级(包括副省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略) 辖区级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应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关于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报告编制。

三、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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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具体按合同签订时间。

2.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现状分析与回顾性评价

充分利用区域资源、生态、环境现状资料和已有研究成果,结合“双评价”成果,开展回顾性分析。重点分析区域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状况、资源利用水平和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系统分析区域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原因,识别规划实施的资源、生态、环境制约因素。

(二)规划分析

分析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上位规划等在目标指标、空间布局、资源保护与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符性和协调性。

(三)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识别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资源、生态、环境影响,初步判断影响的性质、范围和程度,确定评价重点,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层级建立评价的指标体系。

(四)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主要针对环境影响识别出的资源、生态、环境要素,开展影响预测与评价,重点分析规划方案确定的空间格局、功能布局、国土整治修复措施等对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影响, 评估城镇开发边界是否避让了重要生态保护空间,评估重大线性工程对生态脆弱地区的影响; (略) 发展规模、农业生产、产业规划、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及环境基础设施等对主要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的影响。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符合性分析:充分利用“双评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数据,评估规划方案的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限制要求。

生态影响评价:分析规划方案确定的空间格局、功能布局、国土整治修复措施等对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影响以及可能存在的生态风险。明确生态功能重要、敏感、脆弱等区域是否纳入规划生态空间,评估城镇开发边界是否避让了生态空间,评估规划提出的重大线性工程对生态脆弱地区的影响,分析规划方案构建的生态屏障、 (略) 络及相关举措等对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

效性。

污染排放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规划方案实施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和土壤环境的影响,分析环境目标的达成情况,以及环保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和有效性。评估规 (略) 发展规模、功能布局、重大产业园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等对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影响,分析规划污水处置设施、 (略) 及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等的能力匹配性及其对周边生态环境、生活环境的影响。

资源利用评价:评估规划方案提出的集约节约用地的目标和措施的可实施性,评估规划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可达性以及相关措施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分析规划方案是否促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与资源环境空间配置相协调,是否促进区域绿色低碳发展。

环境风险评价:分析规划实施可能存在的生态环境风险,评估规划方案在环境风险分析方面的全面性和防控措施的有效性,重点关注城镇开发等对生态空间的侵占和影响以及对人居环境安全的影响,评估规划方案在环境风险防控方面的有效性。

(五)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

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安全为核心,综合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论证规划目标、开发保护格局、功能布局、空间结构、产业规模和布局、重大基础设施规模和布局及各规划分区的环境合理性及环境目标可达性,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及采纳情况。

说明规划环评与规划编制重要节点的互动过程、互动内容,以及向规划编制单位反馈的建议及其采纳情况。

(六)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规划的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是针对评价推荐的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在充分评估规划方案中已明确的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能源增效等相关措施的基础上,提出布局优化、污染防治、风险防范、生态修复、资源利用及重点区域、流域,同时提出对本规划实施及下层位规划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结合规划实施的资源、生态、环境制约因素,提出区县或分区规划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衔接并细化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七)公众参与

收集整理公众意见,对于已采纳的,应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明确说明修改的具体内容;对于未采纳的,应说明理由。

(八)评价结论

评价结论是对全部评价工作内容和成果的归纳总结,应文字简洁、观点鲜明、逻辑清晰、结论明确。

(九)正式成果须提供电子文件光盘 2 张,纸质成果 6 套。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 付款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 付款方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支付(国库集中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初步成果通过审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提交正式成果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设计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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