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深沪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批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深沪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批复
晋政地〔2022〕332号
(略) 人民政 (略)
深沪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批复
深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 (略) 深沪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请示》(晋深政〔2022〕46号)及规划报批成果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 (略) 深沪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以下称“该控规”),执行中应平衡地块需求与周边关系、落实上位管控要求、执行技术管理规定。
二、原则同意该控规的主要编制内容:①制定深沪镇中心区未来发展战略,根据现状情况,对城镇用地进行梳理优化, (略) ,有效保障城镇规划建设行为。②加强空间秩序管控与特色风貌塑造,保护好传统文化基因,展现深沪镇中心区独特的景观形象。③对镇中 (略) 交通体系进行优化提升,完善 (略) 网系统。④依据镇中心区规划发展规模,进一步完善区域的公共配套服务体系。
三、原则同意该控规的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北至深沪湾, (略) 、东海垵工业区,西至湖漏溪, (略) ,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854.18公顷。
四、原则同意该控规的功能定位:以内衣服饰、五金拉链等传统产业为主导,促进产 (略) 功能提升相互协调;同时依托区域优势资源,积极发展滨海特色旅游的产业,构建城镇发展新引擎,结合周边区域共同构建“产城融合”的晋南海丝风情小镇。
五、原则同意该控规的规划结构:“一轴、一带、两心、多组团”。“一轴”指 (略) ,构建老镇中心区南北发展的交通联系发展轴;“一带”指构建产业发展经济环带;“两心”指“行政服务中心”与“公共服务中心”;“多组团”指老镇中心区、工业区及新居住区等功能组团。
六、原则同意该控规划定的土地利用规划及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在进行规划审批、土地出让或划拨、项目开发建设时应严格按照该控规的图则所具体明确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把关、执行。
七、原则同意该控规划定的“城市五线”:在组织实施时应落实遵守好该控规划定 (略) 用地的“城市红线”、保障各类绿地用地的“城市绿线”、保障公用基础设施用地的“城市黄线”、保护地表水体的“城市蓝线”、保护文物单位的“城市紫线”,不得擅自调整、随意侵占,并严格执行具体禁建、限建控制要求。
八、原则同意该控规确定的“三大设施”:在组织实施时应优先保障该控规中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布局和规模,做到区域发展与具体项目建设统筹、公共利益与个体发展目标兼顾。
九、该控规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十、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略) 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城市管理局、 (略) 晋江生态环境局、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 (略) 、 (略) 、交警大队。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印发
晋政地〔2022〕332号
(略) 人民政 (略)
深沪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批复
深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 (略) 深沪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请示》(晋深政〔2022〕46号)及规划报批成果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 (略) 深沪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以下称“该控规”),执行中应平衡地块需求与周边关系、落实上位管控要求、执行技术管理规定。
二、原则同意该控规的主要编制内容:①制定深沪镇中心区未来发展战略,根据现状情况,对城镇用地进行梳理优化, (略) ,有效保障城镇规划建设行为。②加强空间秩序管控与特色风貌塑造,保护好传统文化基因,展现深沪镇中心区独特的景观形象。③对镇中 (略) 交通体系进行优化提升,完善 (略) 网系统。④依据镇中心区规划发展规模,进一步完善区域的公共配套服务体系。
三、原则同意该控规的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北至深沪湾, (略) 、东海垵工业区,西至湖漏溪, (略) ,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854.18公顷。
四、原则同意该控规的功能定位:以内衣服饰、五金拉链等传统产业为主导,促进产 (略) 功能提升相互协调;同时依托区域优势资源,积极发展滨海特色旅游的产业,构建城镇发展新引擎,结合周边区域共同构建“产城融合”的晋南海丝风情小镇。
五、原则同意该控规的规划结构:“一轴、一带、两心、多组团”。“一轴”指 (略) ,构建老镇中心区南北发展的交通联系发展轴;“一带”指构建产业发展经济环带;“两心”指“行政服务中心”与“公共服务中心”;“多组团”指老镇中心区、工业区及新居住区等功能组团。
六、原则同意该控规划定的土地利用规划及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在进行规划审批、土地出让或划拨、项目开发建设时应严格按照该控规的图则所具体明确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把关、执行。
七、原则同意该控规划定的“城市五线”:在组织实施时应落实遵守好该控规划定 (略) 用地的“城市红线”、保障各类绿地用地的“城市绿线”、保障公用基础设施用地的“城市黄线”、保护地表水体的“城市蓝线”、保护文物单位的“城市紫线”,不得擅自调整、随意侵占,并严格执行具体禁建、限建控制要求。
八、原则同意该控规确定的“三大设施”:在组织实施时应优先保障该控规中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布局和规模,做到区域发展与具体项目建设统筹、公共利益与个体发展目标兼顾。
九、该控规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十、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略) 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城市管理局、 (略) 晋江生态环境局、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 (略) 、 (略) 、交警大队。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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