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深沪镇中小企业创业园及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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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深沪镇中小企业创业园及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晋政地〔2022〕333号

(略) 人民政 (略) 深沪镇中小企业

创业园及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深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 (略) 深沪镇中小企业创业园及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请示》(晋深政〔2022〕49号)及规划报批成果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 (略) 深沪镇中小企业创业园及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称“该控规”),执行中应平衡地块需求与周边关系、落实上位管控要求、执行技术管理规定。

  二、原则同意该控规的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东、南至湖漏溪,西至贤林大道、 (略) ,北 (略) ,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237.83公顷。

  三、原则同意该控规的规划定位: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理念,以浔兴拉链等企业为龙头,致力于建设集服装、拉链等产业为主导的工业新区,为区域的产业发展打 (略) 。

  四、原则同意该控规的规划结构:“一心、一轴、一带、多组团”。“一心”指综合服务中心;“一轴”指 (略) —— (略) ,构建规划区域泉州环城高速的连接通道,并依托该连接通道将区域产业发展快 (略) 整体产业发展体系;“一带”指滨水景观带;“多组团”指工业组团和居住组团。

  五、原则同意该控规划定的土地利用规划及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在进行规划审批、土地出让或划拨、项目开发建设时应严格按照该控规的图则所具体明确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把关、执行。

  六、原则同意该控规划定的“城市五线”:在组织实施时应落实遵守好该控规划定 (略) 用地的“城市红线”、保障各类绿地用地的“城市绿线”、保障公用基础设施用地的“城市黄线”、保护地表水体的“城市蓝线”,不得擅自调整、随意侵占,并严格执行具体禁建、限建控制要求。本控规不涉及“城市紫线”。

  七、原则同意该控规确定的“三大设施”:在组织实施时应优先保障该控规中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布局和规模,做到区域发展与具体项目建设统筹、公共利益与个体发展目标兼顾。

  八、该控规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九、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略) 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城市管理局、 (略) 晋江生态环境局、机场公司、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 (略) 、 (略) 、交警大队。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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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政地〔2022〕333号

(略) 人民政 (略) 深沪镇中小企业

创业园及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深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 (略) 深沪镇中小企业创业园及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请示》(晋深政〔2022〕49号)及规划报批成果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 (略) 深沪镇中小企业创业园及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称“该控规”),执行中应平衡地块需求与周边关系、落实上位管控要求、执行技术管理规定。

  二、原则同意该控规的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东、南至湖漏溪,西至贤林大道、 (略) ,北 (略) ,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237.83公顷。

  三、原则同意该控规的规划定位: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理念,以浔兴拉链等企业为龙头,致力于建设集服装、拉链等产业为主导的工业新区,为区域的产业发展打 (略) 。

  四、原则同意该控规的规划结构:“一心、一轴、一带、多组团”。“一心”指综合服务中心;“一轴”指 (略) —— (略) ,构建规划区域泉州环城高速的连接通道,并依托该连接通道将区域产业发展快 (略) 整体产业发展体系;“一带”指滨水景观带;“多组团”指工业组团和居住组团。

  五、原则同意该控规划定的土地利用规划及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在进行规划审批、土地出让或划拨、项目开发建设时应严格按照该控规的图则所具体明确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把关、执行。

  六、原则同意该控规划定的“城市五线”:在组织实施时应落实遵守好该控规划定 (略) 用地的“城市红线”、保障各类绿地用地的“城市绿线”、保障公用基础设施用地的“城市黄线”、保护地表水体的“城市蓝线”,不得擅自调整、随意侵占,并严格执行具体禁建、限建控制要求。本控规不涉及“城市紫线”。

  七、原则同意该控规确定的“三大设施”:在组织实施时应优先保障该控规中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布局和规模,做到区域发展与具体项目建设统筹、公共利益与个体发展目标兼顾。

  八、该控规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九、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略) 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城市管理局、 (略) 晋江生态环境局、机场公司、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 (略) 、 (略) 、交警大队。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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