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
一、 (略)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围绕小麦生产关键技术和薄弱环节,把小农户作为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主要对象,将小麦生产耕、种、防、收等环节作为服务的主要内容,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助力小麦生产扩面增量、农业增产增收。
二、目标任务
在梓潼县辖区内,开展小麦生产耕、种、防、收等环节社会化服务,完成小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3.*亩(折合)、补助资金*元。计划实施小麦机耕5.*亩、机播1.*亩、病虫害防治*亩、机收及秸秆还田5亩,村集体经济组织小麦生产全托管0.*亩,合计计划实施面积17.*亩(折合4.*亩)。
三、资金概算
项目资金来源为川财农〔2022〕57号,下达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元。资金概算如下(资金概算表详见附件1):(一)小麦机耕
每亩补助20元,计划补助面积5.*亩,补助资金*元。
(二)小麦机播
每亩补助25元,计划补助面积1.*亩,补助资金*元。
(三)小麦病虫害防治
每亩补助15元,计划补助面积*亩,补助资金*元。
(四)小麦机收及秸秆还田
每亩补助35元,计划补助面积*亩,补助资金*元。
(五)村集体经济组织小麦生产全托管
每亩补助100元/亩。计划补助面积0.*亩,补助资金*元。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申报。按照县政府批复的实施方案,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发布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公告,对项目内容、程序及实施主体申报条件等进行发布,由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提出申请,报县农业农村局评审。
(二)遴选服务主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的选择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遴选。对申报的服务组织,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专家组进行资格和服务能力评审,最终遴选出有实力、有技术、有服务能力和农民满意度高的服务组织,并进行公示。
(三)签订服务合同。县农业农村局与服务主体签订托管服务合同,明确服务的任务、数量、质量。项目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遴选的服务主体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的服务合同等资料及 (略) 农 (略) 。
(四)任务认定及验收。项目验收 (略) 农 (略) 数据为依据,服务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保留相关影像资料等,详细记载服务环节、作业面积、服务标准,填写服务日志,记录作业时间、地点、面积及服务完成情况等。服务环节结束,服务主体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收到服务主体复核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 (略) 农 (略) 数据开展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填写《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核算表》,确认服务达标面积和补助金额,反馈《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明细表》到服务所在镇(乡)村社,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
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816-*;县财政局举报电话0816-*。
(五)资金拨付。服务任务完成后,经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审核合格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服务组织。
(六)绩效考评。项目实施中,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绩效目标考评工作,分析项目效果。并将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选择服务主体的重要依据。
五、项目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时间:2022年8月—2023年7月。
(一)准备阶段:2022年9月30日前,制定实施方案。完成实施方案报批,实施主体评审和签订服务合同。
(二)实施阶段:
1.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机耕、机播及验收。
2.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小麦病虫害防治项目及验收。
3.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小麦机收及秸秆还田及验收。
(三)总结阶段:2023年7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资料整理归档、项目检查等工作。
六、项目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胡鹏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王杉、县财政局局长张崇荣为副组长,项目实施部门分管领导及镇(乡)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在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实施部门抓落实,整合各方力量共同推动项目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负责统筹日常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股长为组长,局监察室、计财股、农机化股、农推中心、植保质检站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工作组和项目实施专家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等工作。
(二)明确各方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合作经经指导股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协同项目专家小组制定技术标准;负责项目服务主体遴选,指导服务主体项目实施,开展项目检查督查,督促服务主体做好项目实施的记录记载、图片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录入工作;负责组织项目考评验收、报账等工作;负责服务主体培训、社会化服务宣传、安全生产、 (略) 管理等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发生问题和困难。局监察室、计财股、农机化股、农推中心、植保质检站等部门协助配合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
强化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宣传工作,让更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投入到此项工作中来。及时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政策措施、成功经验、先进典型和实施效果通过电视、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营造社会各方共同关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带动小农户主动接受服务。
(四)加强资金管理
资金支付实行县级报账、国库集中支付。县财政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掌握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财政补助资金“跑、冒、滴、漏”,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五)强化督促考核
包括服务合同、服务承诺、服务内容及标准、服务台账记录、服务费用结算等情况。项目实施中,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跟踪检查;项目完成后,对照项目计划和服务合同, (略) 农 (略) 数据对项目进行验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选择服务主体的重要依据。
(六)强化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安排必要的项目工作经费,用于宣传培训、专家团队服务、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七)强化科技支撑
在小麦机耕、机播、病虫害防治、机收及秸秆还田等环节服务过程中,农业农村局项目专家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指导,确保项目顺利有序开展,实现项目节本增效、增产增收,绿色发展。
附件:1.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概算表
2.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
3.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资金核算表
4.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环节补助额度明细表
5.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清单
6.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确定办法
7.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
附件1 | ||||||
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概算表 | ||||||
项目 | 小麦机耕 | 小麦机播 | 小麦病虫害防治 | 小麦机收及秸秆还田 | 村集体经济组织小麦生产全托管 | 合计 |
补助标准(元/亩) | 20 | 25 | 15 | 35 | 100 | |
补助资金(万元) | 104 | 40 | 75 | 175 | 40 | 434 |
实施面积(万亩) | 5.2 | 1.6 | 5.0 | 5.0 | 0.4 | 17.2 |
折合面积(万亩) | 1.87 | 0.43 | 0.50 | 1.35 | 0.4 | 4.55 |
县农业农村局项目 实施单位 | 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 | |||||
项目实施范围 | 梓潼县辖区镇(乡),适宜开展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区域。 |
附件2
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胡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 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崇荣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项目相关镇(乡)分管农业领导
李发德农推中心分管领导
梁 江 农机化股分管领导
李路生 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分管领导
何 菊 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股长
蒙梓斌 农机化股股长
龚雪芹 农推中心主任
张亚平 植保植检站站长
附件3
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资金核算表
县农业农村局(盖章): 日期 :
序号 | 服务主体 | 联系方式 | 服务环节 | 补助标准(元/亩) | 服务面积(亩) | 补贴资金 (元) | 核实结果 | 核实人员签字 | |
检查面积(亩) | 补贴资金 (元) |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 | |||||||||
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农业农村部门存档备案,一份由作业方保存,一份申请拨付资金。 |
附件4
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环节补助额度明细表
服务主体名称:
服务地点 | 服务环节 | 补助标准(元/亩) | 服务面积(亩) | 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附件5
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清单 | |||||||
服务主体: | 镇( 乡) 村 组 | ||||||
服务类别: | 单位:亩 | ||||||
农户姓名 | 作业时间 | 作业地点 | 作业面积 | 农户电话 | 农户签字 | 作业人员签字 | |
合计 |
附件6
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组织确定办法
一、申报对象
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 (略) 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包括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等社会化服务主体。上述主体需拥有各类作业机具、配套设施及人员,有固定办公地点和机具存放场地,能够在约定时限内为区域其他种植户提供关键环节或全程服务。对通过土地流转或土地入股实行统一耕种、统一防冶病虫害、机械化收割的大田农业生产作物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和在农业生产服务无质量安全事故的组织予以优先扶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为小麦等种植户提供关键环节或全程服务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科研单位或集体经济组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三证齐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认定有农业农机、植保或农业加工等服务资质;
2.申报主体必须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服务装备、配套设施等,有固定的机械操作手和专职的技术人员;
3.有固定办公地点和机具存放场地,能够在约定时限内为项目区域小农户提供关键环节或全程服务;
4.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5.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6.最终入选的申报主体的每台移动作业机具必须安装与农机作业远程信息化监测系统相匹配的监测设备。农机驾驶员要持证上岗。
三、申报资料
1.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
2.法人资格相关证照复印件,机械操作手、专职的技术人员身份证、工资领取表复印件,农机具、场地等照片;
3.组织服务的作业实施方案(包括地点、规模和时间安排等);
4.实施该项目的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由具备条件的服务组织出具书面申请,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批。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资格和服务能力评审,最终确定实施项目的服务组织,并在 (略) 站进行公示。
附件7
梓潼县2022年
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
申
报
书
申 报 单 位(公章)
所 在 地 区
填 报 日 期
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
申请表
申 (略) 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签章) | |||||||
注册地址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
单位性质 | ||||||||
法人代表 | 座机 | 手机 | ||||||
联系人 | 座机 | 手机 | ||||||
邮箱 | 邮编 | |||||||
申报补助类别 | ||||||||
申报服务内容 | ||||||||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我已阅知《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邀请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公告》,现郑重承诺: 我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申报主体所在地镇(乡)审核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县农业农村局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填 报 说 明】
1.申请表纸质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表中文字叙述要重点突出,表述准确,实事求是。表格填写内容可不受表格大小限制。各项栏目不得空缺,无此内容时填“无”。
2.单位名称需填写全称。
3.机构代码: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标识代码。它是由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所赋予的唯一法人标识代码。
4.单位性质:申报单位的单位性质,包括企业、事业、社会团体、专业合作社等,企业需注明具体登记注册类型(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
5.申请表中未列但需说明的内容可加附页。
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
一、 (略)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围绕小麦生产关键技术和薄弱环节,把小农户作为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主要对象,将小麦生产耕、种、防、收等环节作为服务的主要内容,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助力小麦生产扩面增量、农业增产增收。
二、目标任务
在梓潼县辖区内,开展小麦生产耕、种、防、收等环节社会化服务,完成小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3.*亩(折合)、补助资金*元。计划实施小麦机耕5.*亩、机播1.*亩、病虫害防治*亩、机收及秸秆还田5亩,村集体经济组织小麦生产全托管0.*亩,合计计划实施面积17.*亩(折合4.*亩)。
三、资金概算
项目资金来源为川财农〔2022〕57号,下达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元。资金概算如下(资金概算表详见附件1):(一)小麦机耕
每亩补助20元,计划补助面积5.*亩,补助资金*元。
(二)小麦机播
每亩补助25元,计划补助面积1.*亩,补助资金*元。
(三)小麦病虫害防治
每亩补助15元,计划补助面积*亩,补助资金*元。
(四)小麦机收及秸秆还田
每亩补助35元,计划补助面积*亩,补助资金*元。
(五)村集体经济组织小麦生产全托管
每亩补助100元/亩。计划补助面积0.*亩,补助资金*元。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申报。按照县政府批复的实施方案,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发布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公告,对项目内容、程序及实施主体申报条件等进行发布,由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提出申请,报县农业农村局评审。
(二)遴选服务主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的选择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遴选。对申报的服务组织,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专家组进行资格和服务能力评审,最终遴选出有实力、有技术、有服务能力和农民满意度高的服务组织,并进行公示。
(三)签订服务合同。县农业农村局与服务主体签订托管服务合同,明确服务的任务、数量、质量。项目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遴选的服务主体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的服务合同等资料及 (略) 农 (略) 。
(四)任务认定及验收。项目验收 (略) 农 (略) 数据为依据,服务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保留相关影像资料等,详细记载服务环节、作业面积、服务标准,填写服务日志,记录作业时间、地点、面积及服务完成情况等。服务环节结束,服务主体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收到服务主体复核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 (略) 农 (略) 数据开展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填写《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核算表》,确认服务达标面积和补助金额,反馈《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明细表》到服务所在镇(乡)村社,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
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816-*;县财政局举报电话0816-*。
(五)资金拨付。服务任务完成后,经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审核合格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服务组织。
(六)绩效考评。项目实施中,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绩效目标考评工作,分析项目效果。并将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选择服务主体的重要依据。
五、项目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时间:2022年8月—2023年7月。
(一)准备阶段:2022年9月30日前,制定实施方案。完成实施方案报批,实施主体评审和签订服务合同。
(二)实施阶段:
1.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机耕、机播及验收。
2.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小麦病虫害防治项目及验收。
3.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小麦机收及秸秆还田及验收。
(三)总结阶段:2023年7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资料整理归档、项目检查等工作。
六、项目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胡鹏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王杉、县财政局局长张崇荣为副组长,项目实施部门分管领导及镇(乡)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在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实施部门抓落实,整合各方力量共同推动项目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负责统筹日常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股长为组长,局监察室、计财股、农机化股、农推中心、植保质检站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工作组和项目实施专家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等工作。
(二)明确各方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合作经经指导股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协同项目专家小组制定技术标准;负责项目服务主体遴选,指导服务主体项目实施,开展项目检查督查,督促服务主体做好项目实施的记录记载、图片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录入工作;负责组织项目考评验收、报账等工作;负责服务主体培训、社会化服务宣传、安全生产、 (略) 管理等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发生问题和困难。局监察室、计财股、农机化股、农推中心、植保质检站等部门协助配合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
强化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宣传工作,让更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投入到此项工作中来。及时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政策措施、成功经验、先进典型和实施效果通过电视、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营造社会各方共同关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带动小农户主动接受服务。
(四)加强资金管理
资金支付实行县级报账、国库集中支付。县财政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掌握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财政补助资金“跑、冒、滴、漏”,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五)强化督促考核
包括服务合同、服务承诺、服务内容及标准、服务台账记录、服务费用结算等情况。项目实施中,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跟踪检查;项目完成后,对照项目计划和服务合同, (略) 农 (略) 数据对项目进行验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选择服务主体的重要依据。
(六)强化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安排必要的项目工作经费,用于宣传培训、专家团队服务、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七)强化科技支撑
在小麦机耕、机播、病虫害防治、机收及秸秆还田等环节服务过程中,农业农村局项目专家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指导,确保项目顺利有序开展,实现项目节本增效、增产增收,绿色发展。
附件:1.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概算表
2.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
3.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资金核算表
4.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环节补助额度明细表
5.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清单
6.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确定办法
7.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
附件1 | ||||||
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概算表 | ||||||
项目 | 小麦机耕 | 小麦机播 | 小麦病虫害防治 | 小麦机收及秸秆还田 | 村集体经济组织小麦生产全托管 | 合计 |
补助标准(元/亩) | 20 | 25 | 15 | 35 | 100 | |
补助资金(万元) | 104 | 40 | 75 | 175 | 40 | 434 |
实施面积(万亩) | 5.2 | 1.6 | 5.0 | 5.0 | 0.4 | 17.2 |
折合面积(万亩) | 1.87 | 0.43 | 0.50 | 1.35 | 0.4 | 4.55 |
县农业农村局项目 实施单位 | 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 | |||||
项目实施范围 | 梓潼县辖区镇(乡),适宜开展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区域。 |
附件2
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胡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 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崇荣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项目相关镇(乡)分管农业领导
李发德农推中心分管领导
梁 江 农机化股分管领导
李路生 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分管领导
何 菊 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股长
蒙梓斌 农机化股股长
龚雪芹 农推中心主任
张亚平 植保植检站站长
附件3
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资金核算表
县农业农村局(盖章): 日期 :
序号 | 服务主体 | 联系方式 | 服务环节 | 补助标准(元/亩) | 服务面积(亩) | 补贴资金 (元) | 核实结果 | 核实人员签字 | |
检查面积(亩) | 补贴资金 (元) |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 | |||||||||
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农业农村部门存档备案,一份由作业方保存,一份申请拨付资金。 |
附件4
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环节补助额度明细表
服务主体名称:
服务地点 | 服务环节 | 补助标准(元/亩) | 服务面积(亩) | 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附件5
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清单 | |||||||
服务主体: | 镇( 乡) 村 组 | ||||||
服务类别: | 单位:亩 | ||||||
农户姓名 | 作业时间 | 作业地点 | 作业面积 | 农户电话 | 农户签字 | 作业人员签字 | |
合计 |
附件6
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组织确定办法
一、申报对象
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 (略) 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包括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等社会化服务主体。上述主体需拥有各类作业机具、配套设施及人员,有固定办公地点和机具存放场地,能够在约定时限内为区域其他种植户提供关键环节或全程服务。对通过土地流转或土地入股实行统一耕种、统一防冶病虫害、机械化收割的大田农业生产作物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和在农业生产服务无质量安全事故的组织予以优先扶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为小麦等种植户提供关键环节或全程服务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科研单位或集体经济组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三证齐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认定有农业农机、植保或农业加工等服务资质;
2.申报主体必须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服务装备、配套设施等,有固定的机械操作手和专职的技术人员;
3.有固定办公地点和机具存放场地,能够在约定时限内为项目区域小农户提供关键环节或全程服务;
4.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5.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6.最终入选的申报主体的每台移动作业机具必须安装与农机作业远程信息化监测系统相匹配的监测设备。农机驾驶员要持证上岗。
三、申报资料
1.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
2.法人资格相关证照复印件,机械操作手、专职的技术人员身份证、工资领取表复印件,农机具、场地等照片;
3.组织服务的作业实施方案(包括地点、规模和时间安排等);
4.实施该项目的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由具备条件的服务组织出具书面申请,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批。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资格和服务能力评审,最终确定实施项目的服务组织,并在 (略) 站进行公示。
附件7
梓潼县2022年
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
申
报
书
申 报 单 位(公章)
所 在 地 区
填 报 日 期
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
申请表
申 (略) 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签章) | |||||||
注册地址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
单位性质 | ||||||||
法人代表 | 座机 | 手机 | ||||||
联系人 | 座机 | 手机 | ||||||
邮箱 | 邮编 | |||||||
申报补助类别 | ||||||||
申报服务内容 | ||||||||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我已阅知《梓潼县2022年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邀请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公告》,现郑重承诺: 我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申报主体所在地镇(乡)审核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县农业农村局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填 报 说 明】
1.申请表纸质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表中文字叙述要重点突出,表述准确,实事求是。表格填写内容可不受表格大小限制。各项栏目不得空缺,无此内容时填“无”。
2.单位名称需填写全称。
3.机构代码: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标识代码。它是由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所赋予的唯一法人标识代码。
4.单位性质:申报单位的单位性质,包括企业、事业、社会团体、专业合作社等,企业需注明具体登记注册类型(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
5.申请表中未列但需说明的内容可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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