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石家 (略) 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1-*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无极 (略) 18号
邮编:*
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石家 (略) 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无极县郝庄乡东郝庄 (略) 南
3、建设单位名称:石家 (略)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河北 (略)
5、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一、该项目位于无极县郝庄乡东郝庄 (略) 南,厂区东侧为金鹏挂车厂,南侧为农田,西 (略) 宏达 (略) ,北侧为西九线,隔西九线为石家庄 (略) 。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5.88%。项目技改内容主要是不新增占地,将现有部分外购配件(方管、圆管等钢材)及车架等改为自产,拆除部分原有设备并新增CO2气体保护焊机、双枪瓦楞板自动焊接机、高频焊管机、门式纵梁焊接机、牵引销焊接机、折弯机、剪板机、压力机、工装、激光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切割机、开平机、校平机、起重机、成型机等设备,并对现有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新增库房、待喷漆车辆存放区并优化现有厂区布局。技改项目建成后产能不变,仍为年产2000辆专用车。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漆雾净化系统废水及湿式加工废水。漆雾净化系统废水通过投加絮凝剂去除漆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湿式加工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治理措施:
1、有组织废气
(1)下料、焊接、机加工工序废气
项目第一车间下料、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系统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第二车间下料、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系统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第三车间下料、焊接、组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系统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第四、五车间下料、焊接、组焊、抛丸、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系统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4)排放。其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2)喷漆、烘干工序废气
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经分别经2套过滤棉+气旋混动喷淋塔(2个)+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分别经1根15m高排气筒(P5、P6)排放。其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染料尘);非*烷总烃、二*苯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交通运输设备业汽车制造企业有机废气排放标准。
2、无组织废气
该项目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未收集的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采取控制措施后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标准,非*烷总烃、二*苯的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治理措施:
技改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风机等设备噪声,拆除大部分老旧高噪声设备,新增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振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措施:
技改项目固废主要为下脚料、除尘灰、废焊渣、废钢丸、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其中下脚料、除尘灰、废焊渣、废钢丸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