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高镍动力型锂电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研发项目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高镍动力型锂电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研发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26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6日-2022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
通讯地址: (略) 赵场街道 (略) 东段109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高镍动力型锂电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研发项目 | 江安县阳春工业集中区,宜宾 (略) 现有厂区 | 宜宾 (略) | 四川 (略) | 新建1个研发中心,共四层,1F设置原料储槽、陈化槽、稀碱配置槽、浆化槽、盘式干燥机、包装机等;2F设置母液槽、洗水槽、热循环水槽、滤渣下料斗、电磁除铁器等;3F设置精密过滤器、反应釜、浓密机、压滤机、离心机、超声波振动筛等;4F设置混料机、真空上料机。车间布设2条氢氧化镍钴锰试验线,采用共沉淀法,年生产规模为500t电池级氢氧化镍钴锰和910t副产品元明粉硫酸钠。 | 一、施工期 严格落实建设期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建设期各类污染的处理,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垃圾污染环境,有效控制和降低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运营期 (一)废气:反应釜含氨废气经酸洗塔净化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产品干燥粉尘经设备自带旋风除尘器后,与混批、筛分、包装粉尘经过滤后一起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元明粉干燥粉尘依托原有污水处理站硫化干燥床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7.5m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废水:依托现有已建工程废水处理系统“汽提脱氨+沉淀过滤+MVR蒸发结晶+反渗透”处理后优先回用,剩余部分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再排入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噪声: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四)固废:原料过滤、除铁滤渣、产品除铁滤渣、工艺废水处理滤渣、初期雨水沉淀废渣、大试实验失败过程段的废液、产品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废间暂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五)地下水:加强地下水污染监控管理。 三、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26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6日-2022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
通讯地址: (略) 赵场街道 (略) 东段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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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高镍动力型锂电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研发项目 | 江安县阳春工业集中区,宜宾 (略) 现有厂区 | 宜宾 (略) | 四川 (略) | 新建1个研发中心,共四层,1F设置原料储槽、陈化槽、稀碱配置槽、浆化槽、盘式干燥机、包装机等;2F设置母液槽、洗水槽、热循环水槽、滤渣下料斗、电磁除铁器等;3F设置精密过滤器、反应釜、浓密机、压滤机、离心机、超声波振动筛等;4F设置混料机、真空上料机。车间布设2条氢氧化镍钴锰试验线,采用共沉淀法,年生产规模为500t电池级氢氧化镍钴锰和910t副产品元明粉硫酸钠。 | 一、施工期 严格落实建设期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建设期各类污染的处理,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垃圾污染环境,有效控制和降低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运营期 (一)废气:反应釜含氨废气经酸洗塔净化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产品干燥粉尘经设备自带旋风除尘器后,与混批、筛分、包装粉尘经过滤后一起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元明粉干燥粉尘依托原有污水处理站硫化干燥床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7.5m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废水:依托现有已建工程废水处理系统“汽提脱氨+沉淀过滤+MVR蒸发结晶+反渗透”处理后优先回用,剩余部分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再排入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噪声: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四)固废:原料过滤、除铁滤渣、产品除铁滤渣、工艺废水处理滤渣、初期雨水沉淀废渣、大试实验失败过程段的废液、产品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废间暂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五)地下水:加强地下水污染监控管理。 三、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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