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抚松制药有限公司酒精储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吉林省抚松制药有限公司酒精储罐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吉林省抚松制药有限公司酒精储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吉林省抚松制药有限公司酒精储罐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 (略) 酒精储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

通讯地址:抚松县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

邮编:*

项目名称

吉 (略) 酒精储罐项目

建设地点

吉林省抚松县抚松镇松山街 375 号吉 (略) 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吉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吉林省清山 (略)

项目概况

吉林省 (略) 因生产工艺需求,拟投资*元,在现有厂区内预留空地新建两座 10m3埋地双层*醇储罐及配套潜液泵。项目占地面积为240m2,拟建酒精储罐位于前处理、提取车间南侧预留地内,配套建设卸车区及硬化地坪。

新建两座 10m3埋地双层*醇储罐(内层材质 *,外层材质 Q235B) 及其配套潜液泵,每座*醇罐配置 1座成品防渗操作井及非承重井盖;同时配套设置成品防渗卸料口箱 1 座(底部做防渗处理,*醇接头选用带球阀快速阳接头)、通气管一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装卸作业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依据储存物料的真实蒸气压选择适宜的储罐罐型。

罐体应保持完好,不应有漏洞、缝隙或破损。

固定顶罐附件开口(孔)除采样、计量、例行检查、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外,应密闭;应定期检查呼吸阀的定压是否符合设定要求。

浮顶罐浮顶边缘密封不应有破损,支柱、导向装置等附件穿过浮盘时,应采取密封措施。应定期检查边缘呼吸阀定压是否符合设定要求。

内浮顶罐浮盘与罐壁之间应采用液体镶嵌式、机械式鞋形、双封式等高效密封方式。

外浮顶罐浮盘与罐壁之间应采用双封式密封,且初级密封采用液体镶嵌式、机械式鞋形等高效密封方式。

加强人孔、清扫孔、量油孔、浮盘支腿、边缘密封、泡沫发生器等部件密封性管理,强化储罐罐体及废气收集管线的动静密封点检测与修复。

罐车卸料应采取密闭卸料方式。每个*醇罐应各自设置卸料管道和卸料接口,卸料接口均应装设快速接头及密封盖。

储罐设置呼吸阀门,以减少储罐大、小呼吸损耗。

加强储罐区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避免*醇的跑冒滴漏,若出现*醇“跑、冒、滴、漏”,应及时进行处理。

加强*醇储罐区通风。

通过上述措施,本项目厂区内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标准限值要求,厂界VOCs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潜液泵、运输车辆等,噪声源强约 65~80dB(A)。

拟采取治理措施:从设备选型、安装位置的选择着手,选择新型低噪设备,通过加装消音器、隔声装置减少空气动力性噪声,合理布置噪声源,对潜液泵必须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有些设备噪声可能有所增加,故应在有关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并增加相关操作岗位工人的个体防护。运输车辆采用限速、禁鸣等措施。经采取上述方式处理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3、废水、固废

项目无新增定员,无运营过程中无新增废水产生;也无新增的生活垃圾产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 (略) 酒精储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

通讯地址:抚松县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

邮编:*

项目名称

吉 (略) 酒精储罐项目

建设地点

吉林省抚松县抚松镇松山街 375 号吉 (略) 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吉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吉林省清山 (略)

项目概况

吉林省 (略) 因生产工艺需求,拟投资*元,在现有厂区内预留空地新建两座 10m3埋地双层*醇储罐及配套潜液泵。项目占地面积为240m2,拟建酒精储罐位于前处理、提取车间南侧预留地内,配套建设卸车区及硬化地坪。

新建两座 10m3埋地双层*醇储罐(内层材质 *,外层材质 Q235B) 及其配套潜液泵,每座*醇罐配置 1座成品防渗操作井及非承重井盖;同时配套设置成品防渗卸料口箱 1 座(底部做防渗处理,*醇接头选用带球阀快速阳接头)、通气管一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装卸作业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依据储存物料的真实蒸气压选择适宜的储罐罐型。

罐体应保持完好,不应有漏洞、缝隙或破损。

固定顶罐附件开口(孔)除采样、计量、例行检查、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外,应密闭;应定期检查呼吸阀的定压是否符合设定要求。

浮顶罐浮顶边缘密封不应有破损,支柱、导向装置等附件穿过浮盘时,应采取密封措施。应定期检查边缘呼吸阀定压是否符合设定要求。

内浮顶罐浮盘与罐壁之间应采用液体镶嵌式、机械式鞋形、双封式等高效密封方式。

外浮顶罐浮盘与罐壁之间应采用双封式密封,且初级密封采用液体镶嵌式、机械式鞋形等高效密封方式。

加强人孔、清扫孔、量油孔、浮盘支腿、边缘密封、泡沫发生器等部件密封性管理,强化储罐罐体及废气收集管线的动静密封点检测与修复。

罐车卸料应采取密闭卸料方式。每个*醇罐应各自设置卸料管道和卸料接口,卸料接口均应装设快速接头及密封盖。

储罐设置呼吸阀门,以减少储罐大、小呼吸损耗。

加强储罐区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避免*醇的跑冒滴漏,若出现*醇“跑、冒、滴、漏”,应及时进行处理。

加强*醇储罐区通风。

通过上述措施,本项目厂区内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标准限值要求,厂界VOCs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潜液泵、运输车辆等,噪声源强约 65~80dB(A)。

拟采取治理措施:从设备选型、安装位置的选择着手,选择新型低噪设备,通过加装消音器、隔声装置减少空气动力性噪声,合理布置噪声源,对潜液泵必须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有些设备噪声可能有所增加,故应在有关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并增加相关操作岗位工人的个体防护。运输车辆采用限速、禁鸣等措施。经采取上述方式处理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3、废水、固废

项目无新增定员,无运营过程中无新增废水产生;也无新增的生活垃圾产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