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前公示:安徽京良智能桥梁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钢结构制品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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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安徽京良智能桥梁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钢结构制品生产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京良智能桥 (略) 《年产*吨钢结构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6日

联系电话:0554-*

联系地址: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行政服务分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吨钢结构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京良智能桥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金属制品业项目,位于寿县蜀山现代产 (略) 与蜀山大道交口,租赁安徽 (略) 2#车间,面积5776㎡,主体工程为钢结构制品生产车间,分别设置生产区(火焰切割机、激光切割机、液压摆式剪板机等)、一般固废堆放区、成品区、原料存放区、储气间等,新建储运工程包括:厂房内南侧设置原料存放区,面积约200㎡;厂房内南侧设置油漆仓库,面积约50㎡;厂房内南侧设置储气间,专门存放*烷、二氧化碳,面积20㎡;新建成品区位于厂房内南侧,面积约200㎡,主要用于成品的存放。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产*吨钢结构制品(约5000件钢结构制品),其中约20%钢结构制品喷涂底漆铁红醇酸磁漆(年用量1.9吨)和面漆中灰醇酸磁漆(年用量1.5吨),约80%钢结构制品喷涂水性油漆(年用量14.5吨)。本项目租赁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49%,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11金属结构制造;项目经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112-*-04-05-*)。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各类废水分类分质处理,设置雨污流向标志。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依托安徽 (略) 内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 (略) ,排入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规范建设雨水排放口,雨 (略) (略) 。厂区只能设置一个规范的污水排放口。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打磨、抛丸粉尘、焊接烟尘(颗粒物)、喷漆废气(以非*烷总烃计)。(1)切割粉尘:火焰切割机、激光切割机分别设置一套粉尘捕集装置; (略) 两侧分别安装方形吸风管道、轴流吹风机,设置一个可移动的吸风小车,吸风管道、吸风小车和吹风机连成的一套收集系统为负压状态,切割粉尘经收集,分别接入一套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尾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打磨、抛丸粉尘:项目打磨工序设置角磨机5台,设置固定的打磨工位,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接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尾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工序设置H型钢抛丸机1台,抛丸工序产生的抛丸粉尘由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尾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焊接烟尘:在CO2气体保护焊工序焊接区,设置16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焊接烟尘经收集处理后排放;自动埋弧焊工序在密闭的焊接房内进行,废气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尾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4)喷漆废气(以非*烷总烃计):设置喷漆房,喷漆、晾干均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废气负压收集后通过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尾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布袋除尘设施及时更换滤袋,定时清灰;过滤棉、活性炭定期更换;风机、排气筒和喷漆房按采要求规范设置。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安装期间,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中的有关规定。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液压摆式剪板机、摇背钻床、火焰切割机等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调整生产时间,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中3 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 (略) 管理和环境卫生部门的要求运往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禁止向河道水系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边角料、除尘器处理的粉尘、废滤芯、废滤袋、水性漆漆渣、油性漆漆渣、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漆桶(水性漆)、废油漆桶(油性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建筑面积20㎡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漆渣、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废边角料、除尘器处理的粉尘、废滤芯和废滤袋,设置建筑面积10㎡的一般固废堆放区,一般固废在其堆放区暂存,定期处置外售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置分类收集设施,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使用的原料油漆、润滑油等均为液体原料,如果不慎泄漏,有毒有害元素可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区、油漆房、储气间、喷漆房设置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一般固废堆放点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加强有无渗漏情况检查巡查,防治土壤、地下水污染。

6、风险防范管理措施。本项目原料使用的润滑油等属于可燃物质,油漆和润滑油在存放和使用过程中,可能由于管理、操作不当而泄漏,发生的突发环境风险为火灾以及危险废物流失。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日常风险防范管理措施。

7、项目运营前应办理排污许可。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落实到工程设计运行中。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京良智能桥 (略) 《年产*吨钢结构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6日

联系电话:0554-*

联系地址: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行政服务分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吨钢结构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京良智能桥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金属制品业项目,位于寿县蜀山现代产 (略) 与蜀山大道交口,租赁安徽 (略) 2#车间,面积5776㎡,主体工程为钢结构制品生产车间,分别设置生产区(火焰切割机、激光切割机、液压摆式剪板机等)、一般固废堆放区、成品区、原料存放区、储气间等,新建储运工程包括:厂房内南侧设置原料存放区,面积约200㎡;厂房内南侧设置油漆仓库,面积约50㎡;厂房内南侧设置储气间,专门存放*烷、二氧化碳,面积20㎡;新建成品区位于厂房内南侧,面积约200㎡,主要用于成品的存放。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产*吨钢结构制品(约5000件钢结构制品),其中约20%钢结构制品喷涂底漆铁红醇酸磁漆(年用量1.9吨)和面漆中灰醇酸磁漆(年用量1.5吨),约80%钢结构制品喷涂水性油漆(年用量14.5吨)。本项目租赁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49%,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11金属结构制造;项目经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112-*-04-05-*)。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各类废水分类分质处理,设置雨污流向标志。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依托安徽 (略) 内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 (略) ,排入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规范建设雨水排放口,雨 (略) (略) 。厂区只能设置一个规范的污水排放口。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打磨、抛丸粉尘、焊接烟尘(颗粒物)、喷漆废气(以非*烷总烃计)。(1)切割粉尘:火焰切割机、激光切割机分别设置一套粉尘捕集装置; (略) 两侧分别安装方形吸风管道、轴流吹风机,设置一个可移动的吸风小车,吸风管道、吸风小车和吹风机连成的一套收集系统为负压状态,切割粉尘经收集,分别接入一套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尾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打磨、抛丸粉尘:项目打磨工序设置角磨机5台,设置固定的打磨工位,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接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尾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工序设置H型钢抛丸机1台,抛丸工序产生的抛丸粉尘由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尾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焊接烟尘:在CO2气体保护焊工序焊接区,设置16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焊接烟尘经收集处理后排放;自动埋弧焊工序在密闭的焊接房内进行,废气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尾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4)喷漆废气(以非*烷总烃计):设置喷漆房,喷漆、晾干均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废气负压收集后通过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尾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布袋除尘设施及时更换滤袋,定时清灰;过滤棉、活性炭定期更换;风机、排气筒和喷漆房按采要求规范设置。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安装期间,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中的有关规定。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液压摆式剪板机、摇背钻床、火焰切割机等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调整生产时间,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中3 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 (略) 管理和环境卫生部门的要求运往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禁止向河道水系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边角料、除尘器处理的粉尘、废滤芯、废滤袋、水性漆漆渣、油性漆漆渣、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漆桶(水性漆)、废油漆桶(油性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建筑面积20㎡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漆渣、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废边角料、除尘器处理的粉尘、废滤芯和废滤袋,设置建筑面积10㎡的一般固废堆放区,一般固废在其堆放区暂存,定期处置外售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置分类收集设施,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使用的原料油漆、润滑油等均为液体原料,如果不慎泄漏,有毒有害元素可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区、油漆房、储气间、喷漆房设置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一般固废堆放点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加强有无渗漏情况检查巡查,防治土壤、地下水污染。

6、风险防范管理措施。本项目原料使用的润滑油等属于可燃物质,油漆和润滑油在存放和使用过程中,可能由于管理、操作不当而泄漏,发生的突发环境风险为火灾以及危险废物流失。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日常风险防范管理措施。

7、项目运营前应办理排污许可。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落实到工程设计运行中。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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