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关于2022年9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关于2022年9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0877-*
通讯地址: (略) 通海 (略) 62号
邮 编:*
项目名称:通海李 (略) 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通海县四街镇四街村
三、建设单位名称: (略)
四、环评报告编制单位:云南憬润 (略)
五、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平方米,主要新建1栋4层高综合楼、1 (略) 楼、1栋7层高专家楼、1栋2层 (略) ,配套建设供氧中心、垃圾收集站、污水处理站、供水供电等附属设施,共设484个床位。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537.*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82%。
2.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水
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沙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 (略) 现有生活设施,产生的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略) 。
2.废气
施工期空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拆除建筑物、开挖基础、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等产生扬尘。通过采取运输物料时采取遮盖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 (略) 、作业场地清扫并洒水抑尘,控制施工扬尘。
3.噪声
噪声源主要为各类建筑施工机械以及来往车辆的交通噪声。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避免夜间施工,设置临时声屏障,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废弃土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弃土委托华宁泉溪农林 (略) 清运至其合规弃土场堆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二)营运期
1.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特殊医疗废水和一般医疗废水。特殊医疗废水主要为含酸性的检验废水和传染性污水,一般医疗废水主要是门诊、病房的病人及其家属, (略) 的医务人员办公所产生废水。特殊医疗废水经酸碱中和及消毒等预处理后同其他一般医疗废水 (略) 自行建设的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等级标准两个标准中,最严格控制指标要求后,通过自建480米长的PVC (略) (略) ,最终进入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通过采取池体加盖、并放置除臭剂等措施污水处理站排放的废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抽排风机、水泵、机动车及门诊部的人群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安排设备安放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项目南、西、北三面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东侧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办公、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新院区化粪池和污处理站污泥经消毒脱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及中药渣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老院职工住宿区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0877-*
通讯地址: (略) 通海 (略) 62号
邮 编:*
项目名称:通海李 (略) 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通海县四街镇四街村
三、建设单位名称: (略)
四、环评报告编制单位:云南憬润 (略)
五、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平方米,主要新建1栋4层高综合楼、1 (略) 楼、1栋7层高专家楼、1栋2层 (略) ,配套建设供氧中心、垃圾收集站、污水处理站、供水供电等附属设施,共设484个床位。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537.*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82%。
2.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水
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沙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 (略) 现有生活设施,产生的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略) 。
2.废气
施工期空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拆除建筑物、开挖基础、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等产生扬尘。通过采取运输物料时采取遮盖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 (略) 、作业场地清扫并洒水抑尘,控制施工扬尘。
3.噪声
噪声源主要为各类建筑施工机械以及来往车辆的交通噪声。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避免夜间施工,设置临时声屏障,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废弃土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弃土委托华宁泉溪农林 (略) 清运至其合规弃土场堆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二)营运期
1.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特殊医疗废水和一般医疗废水。特殊医疗废水主要为含酸性的检验废水和传染性污水,一般医疗废水主要是门诊、病房的病人及其家属, (略) 的医务人员办公所产生废水。特殊医疗废水经酸碱中和及消毒等预处理后同其他一般医疗废水 (略) 自行建设的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等级标准两个标准中,最严格控制指标要求后,通过自建480米长的PVC (略) (略) ,最终进入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通过采取池体加盖、并放置除臭剂等措施污水处理站排放的废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抽排风机、水泵、机动车及门诊部的人群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安排设备安放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项目南、西、北三面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东侧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办公、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新院区化粪池和污处理站污泥经消毒脱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及中药渣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老院职工住宿区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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