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瓯市工业园区丰乐工业园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自来水厂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关于建瓯市工业园区丰乐工业园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自来水厂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略) 工业园区丰乐工业园自来水厂 (略) 工程——自来水厂建设项 (略) 徐墩镇丰乐村,用地面积为863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原审批总平面规划图主要规划技术指标:建筑占地面积686.57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1360.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00.05平方米,建筑密度7.95%,建筑系数15.76%,容积率0.13,绿地率约30%。因为建设工艺及部分场地施工难度过大,项 (略) 徐墩 (略) 申请对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内容为:
1.综合技术中心位置由场 (略) 口西侧位置调整至东侧,建筑面积由616.70平方米增大至625.06平方米,层数不变,建筑高度由11.4米降低至11米。
2.二级泵房及高低压配电房改名为二级泵房、高低压变配电房及柴油发电机房,建筑轮廓根据工艺要求进行调整,建筑面积由280平方米增大至331.06平方米,层数不变,建筑高度由8米降低至最高5.3米。
3.加药间改名为清水池、投药间及消毒间,建筑轮廓根据工艺要求进行调整,建筑面积由175平方米增大至194.17平方米,层数不变,建筑高度由5米增高至7.5米。
4.新增反冲洗泵房V滤池,建筑占地面积231.63平方米,建筑面积162.38平方米,层数1层,建筑高度5.65米。
5.取消原设计中的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池,调整为预留预处理用地和远期配水井。
6.取消传达室及门卫、无阀滤池、排泥池、反冲洗调节池及回用水池、浓缩池、远期浓缩池。
7. (略) 和绿地进行相对应的调整优化。
调整后的主要规划技术指标:建筑占地面积约1208.37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约1369.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12.67平方米,建筑密度约14%,建筑系数约15.86%,容积率约0.152,绿地率约40%。
我局于2022年9月2日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议对该项目调整方案进行了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调调整,根据《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 (略) (略) 站(http://**.cn)、市政府政务公开栏、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栏、芝城公园公示栏和项目现场同时公示。公示期间,市民对调整后的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0月1日
联系电话:0599-*
附件:
(略) 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2日
(略) 工业园区丰乐工业园自来水厂 (略) 工程——自来水厂建设项 (略) 徐墩镇丰乐村,用地面积为863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原审批总平面规划图主要规划技术指标:建筑占地面积686.57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1360.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00.05平方米,建筑密度7.95%,建筑系数15.76%,容积率0.13,绿地率约30%。因为建设工艺及部分场地施工难度过大,项 (略) 徐墩 (略) 申请对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内容为:
1.综合技术中心位置由场 (略) 口西侧位置调整至东侧,建筑面积由616.70平方米增大至625.06平方米,层数不变,建筑高度由11.4米降低至11米。
2.二级泵房及高低压配电房改名为二级泵房、高低压变配电房及柴油发电机房,建筑轮廓根据工艺要求进行调整,建筑面积由280平方米增大至331.06平方米,层数不变,建筑高度由8米降低至最高5.3米。
3.加药间改名为清水池、投药间及消毒间,建筑轮廓根据工艺要求进行调整,建筑面积由175平方米增大至194.17平方米,层数不变,建筑高度由5米增高至7.5米。
4.新增反冲洗泵房V滤池,建筑占地面积231.63平方米,建筑面积162.38平方米,层数1层,建筑高度5.65米。
5.取消原设计中的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池,调整为预留预处理用地和远期配水井。
6.取消传达室及门卫、无阀滤池、排泥池、反冲洗调节池及回用水池、浓缩池、远期浓缩池。
7. (略) 和绿地进行相对应的调整优化。
调整后的主要规划技术指标:建筑占地面积约1208.37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约1369.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12.67平方米,建筑密度约14%,建筑系数约15.86%,容积率约0.152,绿地率约40%。
我局于2022年9月2日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议对该项目调整方案进行了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调调整,根据《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 (略) (略) 站(http://**.cn)、市政府政务公开栏、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栏、芝城公园公示栏和项目现场同时公示。公示期间,市民对调整后的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0月1日
联系电话:0599-*
附件:
(略) 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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