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规范企事业单位备案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规范企事业单位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主体的备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及装备制造等产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创新驱动发展的实际需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保字〔2021〕16号)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展全省专利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备案工作的通知》(川知保发〔2019〕12号)的相关内容,现就备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申请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7:00
二、备案申请条件
备案申请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备案申请主体应为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二)备案申请主体的主要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应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移动通信、 (略) 、光通信、云计算、 (略) 、 (略) 、数字家庭、移动终端、可穿戴技术、卫星移动通信、导航终端、 (略) 终端、网络与信息安全硬件、软件 (略) 、高端计算机制造、高端电子装备和仪器制造、基础电子元器件及器材制造、微电子技术等)、装备制造产业(智能测控、智能装备、智能加工、智能装备基础零部件、工业机器人及高档数控机床、智能机器人及相关硬件、航空装备、卫星装备、卫星应用技术、铁路高端装备、城市轨道交通装备、高技术船舶及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专利申请的分类号应属于附件1范围。
(三)备案申请主体应具有较好的创新能力以及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且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
三、备案申请材料
(一)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表格及示例见附件2),加盖公章;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知识产权项目清单:含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列表(见附件3);有获得专利方面的奖励的,提交证书复印件;
(四)单位简介电子版(不超过1000字),有LOGO标识的单位请一并提交设计矢量图,无矢量图的需要提供清晰图片;
(五)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四、备案申请流程
(一)申请单位通过四川 (略) 电子申请系统(网址:http://**-web-dzsq/)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提交备案申请;
(二)申请单位电子备案申请初筛通过后,需要将全部备案申请材料(加盖公章)邮寄或者 (略) 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栋5楼预审受理 (略) 天府新 (略) 天府中央法务区二楼知识产权 (略) 值班窗口;
(三)由四川保护中心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形成拟备案申请主体名录,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
(四)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确认后,形成备案名单,按季度在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和四川省知识产权保 (略) 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相关注意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 (略) 所及高校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请单位提交备案材料前需认真阅读《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试行)》和《承诺书》(见附件4)、《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主体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见附件5)、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明、实用新型预审申请文件“一分钟”速查表及外观设计预审申请文件“一分钟”速查表(见附件6),如实提交相关材料;
(三)已经备案的企事业单位每年1月10号之前填写上一年度专利申请情况统计表(见附件7) (略) 电子申请系统,并在该系统中更新上一年度专利申请量,作为当年专利预审受理量的依据。如未及时更新,将影响当年专利预审申请案件的提交。
(四)备案企事业单位存在非正常申请的,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遵照动态管理原则,取消备案资格。
咨询电话:028-*、*
地 址: (略) 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栋5楼预审受理窗口、 (略) 天府新 (略) 天府中央法务区二楼知识产权 (略)
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2年9月22日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主体的备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及装备制造等产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创新驱动发展的实际需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保字〔2021〕16号)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展全省专利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备案工作的通知》(川知保发〔2019〕12号)的相关内容,现就备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申请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7:00
二、备案申请条件
备案申请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备案申请主体应为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二)备案申请主体的主要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应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移动通信、 (略) 、光通信、云计算、 (略) 、 (略) 、数字家庭、移动终端、可穿戴技术、卫星移动通信、导航终端、 (略) 终端、网络与信息安全硬件、软件 (略) 、高端计算机制造、高端电子装备和仪器制造、基础电子元器件及器材制造、微电子技术等)、装备制造产业(智能测控、智能装备、智能加工、智能装备基础零部件、工业机器人及高档数控机床、智能机器人及相关硬件、航空装备、卫星装备、卫星应用技术、铁路高端装备、城市轨道交通装备、高技术船舶及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专利申请的分类号应属于附件1范围。
(三)备案申请主体应具有较好的创新能力以及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且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
三、备案申请材料
(一)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表格及示例见附件2),加盖公章;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知识产权项目清单:含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列表(见附件3);有获得专利方面的奖励的,提交证书复印件;
(四)单位简介电子版(不超过1000字),有LOGO标识的单位请一并提交设计矢量图,无矢量图的需要提供清晰图片;
(五)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四、备案申请流程
(一)申请单位通过四川 (略) 电子申请系统(网址:http://**-web-dzsq/)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提交备案申请;
(二)申请单位电子备案申请初筛通过后,需要将全部备案申请材料(加盖公章)邮寄或者 (略) 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栋5楼预审受理 (略) 天府新 (略) 天府中央法务区二楼知识产权 (略) 值班窗口;
(三)由四川保护中心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形成拟备案申请主体名录,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
(四)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确认后,形成备案名单,按季度在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和四川省知识产权保 (略) 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相关注意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 (略) 所及高校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请单位提交备案材料前需认真阅读《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试行)》和《承诺书》(见附件4)、《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主体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见附件5)、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明、实用新型预审申请文件“一分钟”速查表及外观设计预审申请文件“一分钟”速查表(见附件6),如实提交相关材料;
(三)已经备案的企事业单位每年1月10号之前填写上一年度专利申请情况统计表(见附件7) (略) 电子申请系统,并在该系统中更新上一年度专利申请量,作为当年专利预审受理量的依据。如未及时更新,将影响当年专利预审申请案件的提交。
(四)备案企事业单位存在非正常申请的,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遵照动态管理原则,取消备案资格。
咨询电话:028-*、*
地 址: (略) 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栋5楼预审受理窗口、 (略) 天府新 (略) 天府中央法务区二楼知识产权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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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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