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关于鹤庆县河底村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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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关于鹤庆县河底村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2-*;传 真:0872-*电子信箱:*@*63.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云鹤 (略) 9号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项目名称

鹤庆县河底村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鹤庆县金墩乡河底村

建设单位

鹤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兴禹生态 (略)

项目概况

鹤庆县河底村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面积5700m2,矿区面积:本项目矿权范围为10.3hm2,矿权范围内涉及羊龙潭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面积0.71hm2,为保护羊龙潭饮用水源准保护区范围,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保留此部分开采,实际开采面积9.59hm2。拟设生产规模:*t/年,开采深度:2520m—2420m。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736.*元,占总投资11.12%。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体废物。

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的尾气;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于矿区开采、装卸过程等。

2、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及施工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无生产废水产生,仅雨季雨水冲刷产生的高悬浮物地表径流和员工生活废水。

3、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作业噪声、物料运输车辆产生的作业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潜孔钻机、挖掘机、装载机、移动空压机等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以及爆破产生的强烈冲击噪声。

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与施工废水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等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工序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的尾气。

①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

②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

③加强管理,运输散料车辆应选用封闭式车厢或用篷布遮盖,并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时施工,使施工期间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④在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4次,若遇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场地洒水后,扬尘量将降低28%~75%,可大大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

3、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选择低噪声设备,保证施工机械的噪声符合限值标准。

②注意保养机械,合理操作,使施工机械运作在最低声级水平。

③合理调整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①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附近村落垃圾收集点,不随意丢弃。旱厕粪便由集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树木施肥。

②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填利用的回填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禁止随意丢弃。

③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要求及时进行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5、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①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可知,临时排土场设置有砂土袋临时拦挡、排水沟等临时措施。

②矿 (略) 设置有行道树及排水沟。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①露天开采区:闭坑时须先完成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方案和安全评估报告,在边坡稳定的前提下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恢复措施一般在闭坑后两年内完成,并在生态恢复后与周边地表景观相协调。

②露天开采区:采场回填应做到地面平整,并做好水土保持与防风固沙措施。

③恢复后的露天采场进行土地资源再利用时,在坡度、土层厚度、稳定性、土壤环境安全性等方面应满足相关用地要求。

④矿山闭坑后,采场开采高度达60m,滚石滚动动力大、块石危害性大,故应在最低开采台阶水平构筑挡墙,防止滚石外滚。为防止人、畜进入采空区发生危险,在露天采空区范围应做好警示标志。

⑤恢复为农业植被的,覆土厚度应在50cm以上;恢复为林灌草等生态或景观用地的,根据土源情况进行适当覆土。

⑥恢复治理后的各类场地应实现:安全稳定,对人类和动植物不造成威胁;对周边环境不产生污染;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恢复土地基本功能,因地制宜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区域整体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

⑦闭矿后的环境保护措施:关闭矿山,提出“矿山闭矿报告”,重点提出矿山闭矿后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隐患、土地复垦率、采矿沉陷区治理率、植被恢复率、水土流失拦载率、闭矿期应实施的防治措施内容、闭矿工程资金保证措施、闭矿工程组织实施计划、闭矿工程竣工验收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报有关行政主管部分审批。

⑧景观影响减缓措施: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在矿山开采过程中调整开采方式、种植高大乔木以减轻矿山景观影响,同时在开采过程中实施洒水降尘措施。

2、运行期水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①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制,项目应将雨水和污水分开治理。

②项目依托原矿山设置的办公生活区,办公生活区设置有容积不小于5m3的化粪池、和容积不小于5m3的收集池,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收集池,晴天全部回用于项目区菜地及树木浇洒,不外排。

③项 (略) 拟设置7800m排水沟,雨天淋滤水经截排水沟收集后排至仙人洞箐内原有沉淀池处理后排至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新建1个容积不小于9.05m3的收集池,淋滤水经仙人洞箐内原有沉砂池处理后排至拟建的收集池,收集的淋滤水,用于晴天洒水降尘。若遇大暴雨时,多余的雨水经沉砂池收集处理后外排。

3、运行期环境空气保护对策措施

①矿山爆破使用湿式凿岩作业,减少无组织粉尘逸散。

②矿区采挖等工序采用洒水降尘,移动式钻机自带有布袋除尘装置,减少无组织粉尘逸散。

③采场采掘过程、装卸过程、道路运输过程均需加强洒水,保证矿石含水率,以降低粉尘产生量。

④加强矿区 (略) 两侧的绿化,并加 (略) 的养护。

⑤矿石装车出场时,对料车中进行洒水或覆盖,以减少在运输过程中撒落的物料和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运行期声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①项目夜间不施工,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在厂界处栽植高大树木,加强周边绿化,可吸收和降低噪声。

②运输车辆经过沿线村庄时必须匀速慢行,禁止鸣笛,同时严禁运输车辆超载等,做到文明驾驶,将运输车辆噪声降至最低,以降低交通噪声对沿途村庄的影响。

5、运行期固废处置及处理措施

①项目区设置有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处置点,由专人进行清运处置,最终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随意丢弃。

②产生弃方全部运输至本项目拟建临时排土场暂存,定期外售。

③沉砂池污泥定期清理,清理的底泥全部堆至开采区渣土临时堆放场。

④废机油需用塑料桶收集送危险废物暂存间贮存,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或废机油回收企业处置,严禁随意倾倒。

⑤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所列物品,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以混入生活垃圾中,由员工统一收集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专人进行清运处置,最终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随意丢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信息公开承诺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2-*;传 真:0872-*电子信箱:*@*63.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云鹤 (略) 9号大理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

项目名称

鹤庆县河底村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鹤庆县金墩乡河底村

建设单位

鹤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兴禹生态 (略)

项目概况

鹤庆县河底村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面积5700m2,矿区面积:本项目矿权范围为10.3hm2,矿权范围内涉及羊龙潭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面积0.71hm2,为保护羊龙潭饮用水源准保护区范围,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保留此部分开采,实际开采面积9.59hm2。拟设生产规模:*t/年,开采深度:2520m—2420m。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736.*元,占总投资11.12%。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体废物。

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的尾气;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于矿区开采、装卸过程等。

2、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及施工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无生产废水产生,仅雨季雨水冲刷产生的高悬浮物地表径流和员工生活废水。

3、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作业噪声、物料运输车辆产生的作业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潜孔钻机、挖掘机、装载机、移动空压机等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以及爆破产生的强烈冲击噪声。

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与施工废水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等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工序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的尾气。

①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

②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

③加强管理,运输散料车辆应选用封闭式车厢或用篷布遮盖,并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时施工,使施工期间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④在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4次,若遇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场地洒水后,扬尘量将降低28%~75%,可大大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

3、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选择低噪声设备,保证施工机械的噪声符合限值标准。

②注意保养机械,合理操作,使施工机械运作在最低声级水平。

③合理调整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①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附近村落垃圾收集点,不随意丢弃。旱厕粪便由集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树木施肥。

②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填利用的回填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禁止随意丢弃。

③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要求及时进行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5、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①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可知,临时排土场设置有砂土袋临时拦挡、排水沟等临时措施。

②矿 (略) 设置有行道树及排水沟。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①露天开采区:闭坑时须先完成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方案和安全评估报告,在边坡稳定的前提下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恢复措施一般在闭坑后两年内完成,并在生态恢复后与周边地表景观相协调。

②露天开采区:采场回填应做到地面平整,并做好水土保持与防风固沙措施。

③恢复后的露天采场进行土地资源再利用时,在坡度、土层厚度、稳定性、土壤环境安全性等方面应满足相关用地要求。

④矿山闭坑后,采场开采高度达60m,滚石滚动动力大、块石危害性大,故应在最低开采台阶水平构筑挡墙,防止滚石外滚。为防止人、畜进入采空区发生危险,在露天采空区范围应做好警示标志。

⑤恢复为农业植被的,覆土厚度应在50cm以上;恢复为林灌草等生态或景观用地的,根据土源情况进行适当覆土。

⑥恢复治理后的各类场地应实现:安全稳定,对人类和动植物不造成威胁;对周边环境不产生污染;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恢复土地基本功能,因地制宜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区域整体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

⑦闭矿后的环境保护措施:关闭矿山,提出“矿山闭矿报告”,重点提出矿山闭矿后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隐患、土地复垦率、采矿沉陷区治理率、植被恢复率、水土流失拦载率、闭矿期应实施的防治措施内容、闭矿工程资金保证措施、闭矿工程组织实施计划、闭矿工程竣工验收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报有关行政主管部分审批。

⑧景观影响减缓措施: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在矿山开采过程中调整开采方式、种植高大乔木以减轻矿山景观影响,同时在开采过程中实施洒水降尘措施。

2、运行期水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①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制,项目应将雨水和污水分开治理。

②项目依托原矿山设置的办公生活区,办公生活区设置有容积不小于5m3的化粪池、和容积不小于5m3的收集池,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收集池,晴天全部回用于项目区菜地及树木浇洒,不外排。

③项 (略) 拟设置7800m排水沟,雨天淋滤水经截排水沟收集后排至仙人洞箐内原有沉淀池处理后排至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新建1个容积不小于9.05m3的收集池,淋滤水经仙人洞箐内原有沉砂池处理后排至拟建的收集池,收集的淋滤水,用于晴天洒水降尘。若遇大暴雨时,多余的雨水经沉砂池收集处理后外排。

3、运行期环境空气保护对策措施

①矿山爆破使用湿式凿岩作业,减少无组织粉尘逸散。

②矿区采挖等工序采用洒水降尘,移动式钻机自带有布袋除尘装置,减少无组织粉尘逸散。

③采场采掘过程、装卸过程、道路运输过程均需加强洒水,保证矿石含水率,以降低粉尘产生量。

④加强矿区 (略) 两侧的绿化,并加 (略) 的养护。

⑤矿石装车出场时,对料车中进行洒水或覆盖,以减少在运输过程中撒落的物料和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运行期声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①项目夜间不施工,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在厂界处栽植高大树木,加强周边绿化,可吸收和降低噪声。

②运输车辆经过沿线村庄时必须匀速慢行,禁止鸣笛,同时严禁运输车辆超载等,做到文明驾驶,将运输车辆噪声降至最低,以降低交通噪声对沿途村庄的影响。

5、运行期固废处置及处理措施

①项目区设置有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处置点,由专人进行清运处置,最终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随意丢弃。

②产生弃方全部运输至本项目拟建临时排土场暂存,定期外售。

③沉砂池污泥定期清理,清理的底泥全部堆至开采区渣土临时堆放场。

④废机油需用塑料桶收集送危险废物暂存间贮存,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或废机油回收企业处置,严禁随意倾倒。

⑤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所列物品,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以混入生活垃圾中,由员工统一收集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专人进行清运处置,最终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随意丢弃。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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