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9月220kV甘剑线#010~#017段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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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9月220kV甘剑线#010~#017段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220kV甘剑线#010~#017段迁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7日-2022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传 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邮 编:*

(略) 南 (略) 5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220kV甘剑线#010~#017段迁改工程







(略) 沙堡办事处





中铁二十局集 (略)

贵州柏年 (略)












对原220kV甘剑线部分进行迁改,本工程迁改线段总长3.088km,其中新建段长1.663km,调整弧垂段长1.425km。拆除原220kV甘剑线原11#~13# (略) 长1.662km,拆除铁塔3基。 (略) 段 (略) 架设,共新建铁塔3基。2×JL/LB20A-240/4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原#10-G1档采用2根JLB20A-50型铝包钢绞线,G1-G3段采用2根JLB20A-80型铝包钢绞线

















一、施工期

1、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如施工时控制开挖区域,在施工场地 (略) 面洒水、喷淋,对临时堆放场加盖篷布等,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减缓车速,尽量减小扬尘的产生,截断扬尘的扩散途径。随着施工期结束自行消失;

2、本工程 (略) 建设项目,线路较短,工程量不大,施工期较短,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间作业人员生活废水可依托周边租住房屋进行一并处理,生活废水无外排。施工期间生产废水经现场预处理后循环使用,无外排。

3、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车辆在途经沿途居民点时,应采取限时、限速行驶、禁止高音鸣号等措施,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施工噪声影响降至最低;

4、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分别在各塔基征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线路工程不需专设弃渣场。施工人员租住 (略) 周边民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垃圾可经租住地点垃圾收集系统统一收集后一同清运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统 (略) 统一回收处理,不能随意丢弃。

二、营运期

本项目 (略) 建设工程,运营期间环境影响主要是电磁辐射,产生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表1 标准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的电磁影响较小。线路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较小,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水、废气产生,不会对周边水环境和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报批公示稿-220kV甘剑线#010~#017段迁改工程.pdf


评估意见


黔环评估表〔2022〕586 号:关于对《220kv甘剑线#010~#017段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输变电.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220kV甘剑线#010~#017段迁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7日-2022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传 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邮 编:*

(略) 南 (略) 5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220kV甘剑线#010~#017段迁改工程







(略) 沙堡办事处





中铁二十局集 (略)

贵州柏年 (略)












对原220kV甘剑线部分进行迁改,本工程迁改线段总长3.088km,其中新建段长1.663km,调整弧垂段长1.425km。拆除原220kV甘剑线原11#~13# (略) 长1.662km,拆除铁塔3基。 (略) 段 (略) 架设,共新建铁塔3基。2×JL/LB20A-240/4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原#10-G1档采用2根JLB20A-50型铝包钢绞线,G1-G3段采用2根JLB20A-80型铝包钢绞线

















一、施工期

1、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如施工时控制开挖区域,在施工场地 (略) 面洒水、喷淋,对临时堆放场加盖篷布等,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减缓车速,尽量减小扬尘的产生,截断扬尘的扩散途径。随着施工期结束自行消失;

2、本工程 (略) 建设项目,线路较短,工程量不大,施工期较短,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间作业人员生活废水可依托周边租住房屋进行一并处理,生活废水无外排。施工期间生产废水经现场预处理后循环使用,无外排。

3、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车辆在途经沿途居民点时,应采取限时、限速行驶、禁止高音鸣号等措施,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施工噪声影响降至最低;

4、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分别在各塔基征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线路工程不需专设弃渣场。施工人员租住 (略) 周边民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垃圾可经租住地点垃圾收集系统统一收集后一同清运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统 (略) 统一回收处理,不能随意丢弃。

二、营运期

本项目 (略) 建设工程,运营期间环境影响主要是电磁辐射,产生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表1 标准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的电磁影响较小。线路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较小,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水、废气产生,不会对周边水环境和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报批公示稿-220kV甘剑线#010~#017段迁改工程.pdf


评估意见


黔环评估表〔2022〕586 号:关于对《220kv甘剑线#010~#017段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输变电.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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