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云和县渣土消纳场项目(后山区块)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云和县渣土消纳场项目(后山区块)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云和县渣土消纳场项目(后山区块) | 云 (略) | 云和县凤凰山街道后山村 | 本项目为云和县渣土消纳场项目(后山区块),项目所在地为云和县城西侧,原后山村基坑水库上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敷设钢波纹管涵,砌筑拦渣坝1处以及新 (略) ,工程用地面积约为4.2公顷(*.58平方米),消纳场总容量约 *方,项目总投资2558.*元,建设周期为 6个月。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应积极采取截流、沉淀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工地地表冲刷而造成污染现象的产生。 2.大气污染物防治 加强施工与车辆运输管理,采取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 5.生态保护要求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落实各项生态环保措施,使项目建设中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最小化。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生产废水经简易隔油沉淀池隔油沉淀成为清水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2.大气污染物防治 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各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你单位必须登录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5.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7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云 (略) 40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云和县渣土消纳场项目(后山区块) | 云 (略) | 云和县凤凰山街道后山村 | 本项目为云和县渣土消纳场项目(后山区块),项目所在地为云和县城西侧,原后山村基坑水库上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敷设钢波纹管涵,砌筑拦渣坝1处以及新 (略) ,工程用地面积约为4.2公顷(*.58平方米),消纳场总容量约 *方,项目总投资2558.*元,建设周期为 6个月。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应积极采取截流、沉淀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工地地表冲刷而造成污染现象的产生。 2.大气污染物防治 加强施工与车辆运输管理,采取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 5.生态保护要求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落实各项生态环保措施,使项目建设中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最小化。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生产废水经简易隔油沉淀池隔油沉淀成为清水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2.大气污染物防治 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各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你单位必须登录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5.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7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行政许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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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 (略) 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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