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2022年9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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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2022年9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汤溪特种油脂厂年产2000吨润滑脂的技改项目(补码)

(略) 开发区健康生物产 (略) (略) 以西

(略) 汤溪特种油脂厂

(略) 汤溪特种油脂厂成立于1996年11月,是一家从事润滑脂生产销售的企业,企业自主开发的-60℃~400℃全温度范围适用的润滑脂具有优秀的抗磨性能和抗氧化性能,能延长运转设备使用寿命一倍以上, (略) 场前景。为了 (略) 场发展机遇,企业拟投资110 (略) 开发区健康生物产 (略) (略) 以西实施“年产2000吨润滑脂的技改项目”,项目使用基础油、水杨酸、硼酸、单水氢氧化锂等原材料,采用搅拌、升温、中和、调和、冷却等生产工艺,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0吨润滑脂的生产能力,预计实现年销售额*元,净利润*元,税收*元。

已按要求完成公示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在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投入正式生产。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略) 政府下达的环境污染整治任务。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5、我公司郑重承诺报告中内容、数据、附图和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环评报告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6、 (略) 将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要求及时做好排污许可填报工作。

1、废气:拆包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放空尾气经“水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收集后经厂区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达标后纳管排放。

3、固废:收集的废化学品包装袋、 (略) 、滤渣、废油、收集的粉尘、污泥、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项目运转设备应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修管理,使其在正常情况下运行。同时加强生产管理,生产过程中应关闭门窗,隔声降噪,企业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噪声强度。加强厂内及厂界绿化,多种值高大树木的绿化带,树下种草,乔灌结合,形成立体防护带,不但对噪声起屏蔽吸音作用,而且能美化环境,净化空气。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2年9月28日

联系人: (略) 行政服务中心开发区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发区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汤溪特种油脂厂年产2000吨润滑脂的技改项目(补码)

(略) 开发区健康生物产 (略) (略) 以西

(略) 汤溪特种油脂厂

(略) 汤溪特种油脂厂成立于1996年11月,是一家从事润滑脂生产销售的企业,企业自主开发的-60℃~400℃全温度范围适用的润滑脂具有优秀的抗磨性能和抗氧化性能,能延长运转设备使用寿命一倍以上, (略) 场前景。为了 (略) 场发展机遇,企业拟投资110 (略) 开发区健康生物产 (略) (略) 以西实施“年产2000吨润滑脂的技改项目”,项目使用基础油、水杨酸、硼酸、单水氢氧化锂等原材料,采用搅拌、升温、中和、调和、冷却等生产工艺,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0吨润滑脂的生产能力,预计实现年销售额*元,净利润*元,税收*元。

已按要求完成公示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在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投入正式生产。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略) 政府下达的环境污染整治任务。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5、我公司郑重承诺报告中内容、数据、附图和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环评报告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6、 (略) 将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要求及时做好排污许可填报工作。

1、废气:拆包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放空尾气经“水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收集后经厂区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达标后纳管排放。

3、固废:收集的废化学品包装袋、 (略) 、滤渣、废油、收集的粉尘、污泥、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项目运转设备应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修管理,使其在正常情况下运行。同时加强生产管理,生产过程中应关闭门窗,隔声降噪,企业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噪声强度。加强厂内及厂界绿化,多种值高大树木的绿化带,树下种草,乔灌结合,形成立体防护带,不但对噪声起屏蔽吸音作用,而且能美化环境,净化空气。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2年9月28日

联系人: (略) 行政服务中心开发区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发区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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