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金义田园智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金义新区中心医院核医学科、后装机及射线装置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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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浙江金义田园智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金义新区中心医院核医学科、后装机及射线装置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浙江金义田园智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金义新区中心医院核医学科、后装机及射线装置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8-29 00:00浏览次数:
2022年8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金义 (略) 核医学科、后装机及射线装置项目 (略) 金义 (略) 以北、孝顺溪以东、 (略) 以南浙江金义田园 (略) 金义 (略) 分为东地块和西地块。本项目在西地块地下室负一层西侧建设核医学科,新购1台SPECT/CT,使用99mTc核素用于显像诊断;新购1台PET/CT,使用18F核素用于显像诊断;使用131I核素用于*功能测定、*亢治疗及*癌治疗。本项目核医学科工作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63×109Bq,为*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在西地块地下室负一层西侧建设放疗科,新购2台10MV医用直线加速器和1台后装机,后装机初装1枚活度为3.70×1011Bq的192Ir放射源。在1#住院楼一层介入中心DSA机房新增3台DSA,均为新购;在医技楼三层手术中心杂交手术室新增1台DSA,为新购;在2#住院楼三层内镜中心ERCP机房新增1台ERCP,为新购。null建设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相关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及定期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辐射培训。主要环境影响:项目核医学科的主要污染因子为γ射线、β射线、β表面污染、放射性废水、放射性固废和放射性废气;直线加速器的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电子线、感生放射性、废靶、臭氧和氮氧化物;后装机的主要污染因子为γ射线和废旧放射源;DSA、ERCP、PET和SPECT配套用CT等射线装置的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核医学科辐射工作场所四周墙体采用实心砖墙或实心砖墙+硫酸钡防护涂料作为屏蔽材料,顶棚为混凝土板作为屏蔽材料,防护门为内衬铅板,观察窗为铅玻璃。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了个人剂量计,并配备了个人剂量报警仪,场所配备X-γ辐射监测仪、表面污染监测仪等;定期对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监护核医学科分装注射室拟配备专用手套箱、放射药物专用注射窗;核医学科工作场所拟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工作状态指示灯、对讲及监控设施;设置有满足要求的并联衰变池组、放射性固废收集铅桶、放射性废气专用排风管线及活性炭吸附装置。直线加速器机房四侧屏蔽墙体为普通混凝土防护,顶棚为重晶石混凝土防护,并设有迷道,防护门为铅门+含硼聚*烯材料,其防护效果满足要求。防护门设置门灯联锁、门机联锁和工作状态指示灯,防护门内设开门装置,防护门外设置电离警示标识,机房内和控制室均设置急停开关,设置视频监控和对讲系统,迷道处设置有固定式剂量率报警仪等辐射安全设施。后装机机房四侧屏蔽墙体及顶棚为现浇普通混凝土防护,并设有迷道,防护门为铅门,其防护效果满足要求。防护门设置门源联锁和工作状态指示灯,防护门内设开门装置,防护门外设置电离警示标识,机房内和控制室均设置急停开关,设置视频监控和对讲系统,迷道处设置有固定式剂量率报警仪等辐射安全设施。手术中心的1台DSA机房四侧墙体采用龙骨钢架+铅板进行屏蔽,地坪及顶棚采用混凝土+硫酸钡防护涂料进行实体屏蔽,各防护门均采用铅防护门,观察窗为铅玻璃,并配有个人防护用品,其屏蔽要求及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均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的要求。介入中心的3台DSA机房四侧墙体采用实心砖墙+硫酸钡防护涂料进行屏蔽,地坪及顶棚采用混凝土+硫酸钡防护涂料进行实体屏蔽,各防护门均采用铅防护门,观察窗为铅玻璃,并配有个人防护用品,其屏蔽要求及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均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的要求。内镜中心的1台ERCP所在机房四侧墙体采用实心砖墙+硫酸钡防护涂料进行屏蔽,地坪及顶棚采用混凝土+硫酸钡防护涂料进行实体屏蔽,各防护门均采用铅防护门,观察窗为铅玻璃,并配有个人防护用品,其屏蔽要求及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均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的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9日至 2022年9月2日(5日)
  • 公示时间:2022-08-29
  •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 联系电话:0571-* 传真:0571-*
  • 通讯地址: (略) 路11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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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浙江金义田园智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金义新区中心医院核医学科、后装机及射线装置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8-29 00:00浏览次数:
2022年8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金义 (略) 核医学科、后装机及射线装置项目 (略) 金义 (略) 以北、孝顺溪以东、 (略) 以南浙江金义田园 (略) 金义 (略) 分为东地块和西地块。本项目在西地块地下室负一层西侧建设核医学科,新购1台SPECT/CT,使用99mTc核素用于显像诊断;新购1台PET/CT,使用18F核素用于显像诊断;使用131I核素用于*功能测定、*亢治疗及*癌治疗。本项目核医学科工作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63×109Bq,为*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在西地块地下室负一层西侧建设放疗科,新购2台10MV医用直线加速器和1台后装机,后装机初装1枚活度为3.70×1011Bq的192Ir放射源。在1#住院楼一层介入中心DSA机房新增3台DSA,均为新购;在医技楼三层手术中心杂交手术室新增1台DSA,为新购;在2#住院楼三层内镜中心ERCP机房新增1台ERCP,为新购。null建设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相关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及定期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辐射培训。主要环境影响:项目核医学科的主要污染因子为γ射线、β射线、β表面污染、放射性废水、放射性固废和放射性废气;直线加速器的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电子线、感生放射性、废靶、臭氧和氮氧化物;后装机的主要污染因子为γ射线和废旧放射源;DSA、ERCP、PET和SPECT配套用CT等射线装置的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核医学科辐射工作场所四周墙体采用实心砖墙或实心砖墙+硫酸钡防护涂料作为屏蔽材料,顶棚为混凝土板作为屏蔽材料,防护门为内衬铅板,观察窗为铅玻璃。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了个人剂量计,并配备了个人剂量报警仪,场所配备X-γ辐射监测仪、表面污染监测仪等;定期对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监护核医学科分装注射室拟配备专用手套箱、放射药物专用注射窗;核医学科工作场所拟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工作状态指示灯、对讲及监控设施;设置有满足要求的并联衰变池组、放射性固废收集铅桶、放射性废气专用排风管线及活性炭吸附装置。直线加速器机房四侧屏蔽墙体为普通混凝土防护,顶棚为重晶石混凝土防护,并设有迷道,防护门为铅门+含硼聚*烯材料,其防护效果满足要求。防护门设置门灯联锁、门机联锁和工作状态指示灯,防护门内设开门装置,防护门外设置电离警示标识,机房内和控制室均设置急停开关,设置视频监控和对讲系统,迷道处设置有固定式剂量率报警仪等辐射安全设施。后装机机房四侧屏蔽墙体及顶棚为现浇普通混凝土防护,并设有迷道,防护门为铅门,其防护效果满足要求。防护门设置门源联锁和工作状态指示灯,防护门内设开门装置,防护门外设置电离警示标识,机房内和控制室均设置急停开关,设置视频监控和对讲系统,迷道处设置有固定式剂量率报警仪等辐射安全设施。手术中心的1台DSA机房四侧墙体采用龙骨钢架+铅板进行屏蔽,地坪及顶棚采用混凝土+硫酸钡防护涂料进行实体屏蔽,各防护门均采用铅防护门,观察窗为铅玻璃,并配有个人防护用品,其屏蔽要求及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均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的要求。介入中心的3台DSA机房四侧墙体采用实心砖墙+硫酸钡防护涂料进行屏蔽,地坪及顶棚采用混凝土+硫酸钡防护涂料进行实体屏蔽,各防护门均采用铅防护门,观察窗为铅玻璃,并配有个人防护用品,其屏蔽要求及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均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的要求。内镜中心的1台ERCP所在机房四侧墙体采用实心砖墙+硫酸钡防护涂料进行屏蔽,地坪及顶棚采用混凝土+硫酸钡防护涂料进行实体屏蔽,各防护门均采用铅防护门,观察窗为铅玻璃,并配有个人防护用品,其屏蔽要求及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均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的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9日至 2022年9月2日(5日)
  • 公示时间:2022-08-29
  •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 联系电话:0571-* 传真:0571-*
  • 通讯地址: (略) 路11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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