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2022-09-2416: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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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左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2022-09-2416:15:21

(略)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略) 会同 (略) 共同制定了《喀左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略) 会广泛征求意见。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2022年9月30日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 (略) )

点击查看>> ( (略) )

(略) 喀左 (略)

二0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喀左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略) 《关于印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 (略) 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2022年生猪调出奖励资金有效使用,进一步加快全县生猪生产的规范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带动全县生猪产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调动地方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证猪肉市场供应安全,坚持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充分发挥我县生猪主产区区域优势,提升生猪规模化生产水平,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全县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资金使用方案

根据我县生猪发展情况,2022年我县获得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68万元。资金计划安排如下:

(一)全县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 (略) 分保费补贴,能繁母猪预计参保 点击查看>> 头,每头需养殖户个人承担保费18元,育肥猪参保 点击查看>> 头,每头需养殖户个人承担保费8.4元,共计 点击查看>> 万元。

(二)规模化生猪养殖场优良种猪引进。全县从正规原种猪场引进纯种长白、大白、杜洛克等优良种猪或二元母猪,引进时间为2022年度,视全县引进规模确定补贴资金标准,单头补贴资金不超过购买价格的40%,此项资金 点击查看>> 万元。

(三)用于全县生猪防疫消杀等相关物资购进支出 点击查看>> 万元。

三、资金申报、审核评比、核拨与监督

(一)资金申报

由生猪规模养殖 (略) 、 (略) 在2022年10月20日前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报书。猪场应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环评手续、工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等有关材料,生猪生产规模达到1万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可以不用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项目审核

(略) 、 (略) 对自愿申请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材料审核、实地检查到场,优先扶持符合条件、饲养规模大、标准高、示范带动作用强、能繁母猪参保比率高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

(三)资金的核拨与监督

根据全县扶持对象确定的建设内容和资金规模,验收合格后, (略) 门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养殖场,做到手续完备,资金使用合理, (略) 会监督。

(四)进度安排

1、 点击查看>> -9月 制定方案,组织申报

2、 点击查看>> 月 审核批复

3、 点击查看>> -12月 项目建设

4、 点击查看>> 项目验收

5、 点击查看>> 拨付补助资金

四、奖励资金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项目任务的圆满完成,县政府成立喀左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财政、 (略) 门主要领导任组长,财政、 (略) 门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的使用监管。 (略) 门负责奖励资金项目的的具体实施, (略) 门负责奖励资金的监督管理,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确保奖励资金得到有效使用。

(二)明确职责、分级管理

(略) 、 (略) 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确定资金使用方案,获得项目资金的单位要根据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认真实施,接受监督,同时,建立相应的奖罚措施,确保奖励资金下达后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 (略) ,抓住重点

理清项目 (略) ,明确发展方向,认真分析当地优势,超前引导,科学规划。通过项目实施,增强全县生猪生产发展潜力,要建立创新的工作机制,找准工作突破口,抓住工作重点,使生猪生产真正成为我县畜牧业发展的支柱产业,从而推动全县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四)部门配合,加强监督

按照《辽宁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略) 负责做好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工作, (略) 门监督项目资金实施工作,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监督检查,对不按照项目要求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收回项目资金。

(五)确保进度,沟通信息

为保证项目实施进度, (略) 、 (略) 要经常帮助解决建设单位存在的问题,为项目实施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项目实施内容严格进行实施,要认真总结实施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全面推广,同时要查找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以便在以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加以整改和完善。

(六)专款专用,严禁截留

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是国家为加强生猪生产发展的专项资金,要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监管,跟踪问效,确保 (略) 用于生猪生产支出。实施过程中,任何单位、 (略) 门严禁出现资金截留、挪用问题,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略)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略) 会同 (略) 共同制定了《喀左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略) 会广泛征求意见。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2022年9月30日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 (略) )

点击查看>> ( (略) )

(略) 喀左 (略)

二0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喀左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略) 《关于印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 (略) 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2022年生猪调出奖励资金有效使用,进一步加快全县生猪生产的规范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带动全县生猪产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调动地方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证猪肉市场供应安全,坚持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充分发挥我县生猪主产区区域优势,提升生猪规模化生产水平,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全县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资金使用方案

根据我县生猪发展情况,2022年我县获得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68万元。资金计划安排如下:

(一)全县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 (略) 分保费补贴,能繁母猪预计参保 点击查看>> 头,每头需养殖户个人承担保费18元,育肥猪参保 点击查看>> 头,每头需养殖户个人承担保费8.4元,共计 点击查看>> 万元。

(二)规模化生猪养殖场优良种猪引进。全县从正规原种猪场引进纯种长白、大白、杜洛克等优良种猪或二元母猪,引进时间为2022年度,视全县引进规模确定补贴资金标准,单头补贴资金不超过购买价格的40%,此项资金 点击查看>> 万元。

(三)用于全县生猪防疫消杀等相关物资购进支出 点击查看>> 万元。

三、资金申报、审核评比、核拨与监督

(一)资金申报

由生猪规模养殖 (略) 、 (略) 在2022年10月20日前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报书。猪场应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环评手续、工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等有关材料,生猪生产规模达到1万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可以不用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项目审核

(略) 、 (略) 对自愿申请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材料审核、实地检查到场,优先扶持符合条件、饲养规模大、标准高、示范带动作用强、能繁母猪参保比率高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

(三)资金的核拨与监督

根据全县扶持对象确定的建设内容和资金规模,验收合格后, (略) 门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养殖场,做到手续完备,资金使用合理, (略) 会监督。

(四)进度安排

1、 点击查看>> -9月 制定方案,组织申报

2、 点击查看>> 月 审核批复

3、 点击查看>> -12月 项目建设

4、 点击查看>> 项目验收

5、 点击查看>> 拨付补助资金

四、奖励资金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项目任务的圆满完成,县政府成立喀左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财政、 (略) 门主要领导任组长,财政、 (略) 门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的使用监管。 (略) 门负责奖励资金项目的的具体实施, (略) 门负责奖励资金的监督管理,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确保奖励资金得到有效使用。

(二)明确职责、分级管理

(略) 、 (略) 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确定资金使用方案,获得项目资金的单位要根据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认真实施,接受监督,同时,建立相应的奖罚措施,确保奖励资金下达后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 (略) ,抓住重点

理清项目 (略) ,明确发展方向,认真分析当地优势,超前引导,科学规划。通过项目实施,增强全县生猪生产发展潜力,要建立创新的工作机制,找准工作突破口,抓住工作重点,使生猪生产真正成为我县畜牧业发展的支柱产业,从而推动全县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四)部门配合,加强监督

按照《辽宁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略) 负责做好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工作, (略) 门监督项目资金实施工作,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监督检查,对不按照项目要求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收回项目资金。

(五)确保进度,沟通信息

为保证项目实施进度, (略) 、 (略) 要经常帮助解决建设单位存在的问题,为项目实施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项目实施内容严格进行实施,要认真总结实施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全面推广,同时要查找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以便在以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加以整改和完善。

(六)专款专用,严禁截留

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是国家为加强生猪生产发展的专项资金,要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监管,跟踪问效,确保 (略) 用于生猪生产支出。实施过程中,任何单位、 (略) 门严禁出现资金截留、挪用问题,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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