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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审查重庆城口咸宜风电项目环评信息的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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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审查重庆城口咸宜风电项目环评信息的公示表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禹田花园2栋8楼,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

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1

重庆城口咸宜风电项目

(略) 城口县咸宜镇、蓼子乡

中广 (略)

重庆环科源 (略)

城口咸宜风电场场 (略) 城口县咸宜镇、蓼子乡一带山脊,风场中心坐标为31°44"58.371°N,108°39"47.108"E。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 新建1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0MW;②本项目与咸宜光伏二期共用一座110kV升压站(咸宜光伏二期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在该升压站围墙内预留位置新增一台容量50MVA主变及部分110kV和35kV电气设备;③10台35kV箱式变压器,电压等级35/1.14kV;④35k (略) 采用埋地电缆敷设,总长度28.1km;临时工程主要包括①新 (略) 11.59km, (略) 9.75km,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m, (略) 面; (略) ;③1个临建施工生产生活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44%

(一)生态环境影响及生态保护措施

1)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建设占地对原有土地利用属性和农林业生产的影响;工程施工对植被的破坏及对动物栖息地的影响,以及施工噪声对动物的惊扰;水土流失影响;工程建设占地不涉及特殊和重要生态敏感区,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2)项目运行期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工程永久征地会导致野生动物原有栖息地面积的缩小,对动物的正常活动增加阻隔作用,使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片段化;营运期风机转动产生的噪声使野生动物受到惊扰,将导致工程用地区内野生动物活动的减少,对评价区生态环境带来一定不力影响; 营运期风机基础占地压缩了鸟类的觅食空间,风电机组可能造成区域留鸟或迁徙鸟类在飞行过程中与风机叶片发生碰撞,对鸟类的飞行、迁徙等将产生一定的不力影响。

3)主要生态保护措施

优化施工布置,减少林地占用面积; 加强施工期森林防火; (略) 边坡防护措、表土剥离及保存;临时占地区覆土和植被恢复;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风机叶片涂装警示色,慎选光源设备,加强运行期鸟类观测。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燃油废气。由于运输量及频次较低,交通运输扬尘影响主要 (略) 两侧30m范围内,施工扬尘的实际情况影响较小,并随施工结束而消失;施工燃油废气排放量小而分散,废气影响主要局限于施工作业场区,不力影响有限。

(三)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噪声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源于升压站扩建、风电机 (略) 施工噪声。根据施工机械噪声预测结果,昼间230m外可满足施工场界70dB(A)标准要求,夜间380m可满足场界55dB(A)要求。

本项目风机、新建和改扩 (略) 、拟扩建的咸宜光伏二期升压站以及临建施工区占地区周边500m范围内均无居民点、房屋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本项目施工其噪声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影响即消失。

项目拟采取以下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在施工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

② 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③ 运输车辆经 (略) 沿线分布有居民区时,应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

④ 施工时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控制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将强噪声设备尽量放置在远离居民点一侧。

(2)运行期噪声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① 风机噪声影响

常规风速运行时距风机轮毂中心300m外的噪声基本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风机额定风速运行时风机轮毂中心400m外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本拟采取以下风机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a)对风力发电机机舱内表面贴覆阻尼隔声材料做阻尼、隔声处理。

(b)选用低噪风机设备,为防止风机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经常对风机进行维护和检修,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机器运转不正常时噪声增高。

(c)将本项目风机轮毂为中心半径400m范围的区域划定为本项目风机的噪声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宜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目标。

② 升压站噪声影响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本项目110kV升压站建成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在16.3~33.6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弃渣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土石方主要来自升压站、风电机组基础及箱式基础开挖, (略) 、 (略) 、 (略) 施工。根据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土石方平衡分析,本项目产生永久弃渣25.*立方米。开挖的临时弃土放置于施工区内的临时堆土场,施工后期用作回填和绿化覆土;永久弃渣集中清运至规划的4个弃渣场内进行堆存;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1t/d,定期运至蓼子乡生活垃圾处置点统一处理。施工期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运行期固废主要为风机检修废油,约0.8t/a,检修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按要求暂存于咸宜光伏二期110kV升压站的危废暂存间内。升压站内设置面积为20m2的危废暂存间,位于附属用房内。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进行建设和管理。危废最长暂存周期不可超过1年,需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并做好危废转移联单的填写。

升压站主变事故时产生变压器事故废油,事故状态下最大排油量约20.3立方米/a,升压站拟建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25m3,可以满足主变事故排油要求。主变基座下设置大于设备外廓尺寸每边大1m的贮油坑。当变压器发生漏油事故时,漏出的油经油槽收集并通过地下排油管道汇入事故油池,确保其不进入外环境;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风电场内35kV箱变事故状态下最大排油量约3.0t/台,各箱变拟配套设置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为3.5立方米,在每台箱变处增设事故集油池,有效容积3.5立方米,池底和池壁进行防腐防渗处理,用以收集箱变的事故排油,可有效避免其进入外环境造成土壤污染和水污染风险。

在发生主变压器或箱变泄漏绝缘油事故时,事故油池内收集的事故油经过油水分离处理,分离后的油大部分可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少量废 (略) 回收

(五)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统一收集、排放至施工营地内的临时化粪池内处理,处理后用于施工营地附近林木浇灌;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

风机运行过程中无废水产生;本项目运营期由咸宜光伏项目运管人员统一负责日常运管维护,无新增运管人员。

(六)电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宜春陶城110kV 变电站作为本项目对咸宜光伏二期110kV升压站扩建后的电磁环境类比对象。在正常运行监测工况条件下,类比变电站四周站界点位工频电场强度在(64.1~158.2)V/m之间,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4000V/m标准限值;工频磁感应强度在(0.321~0.527)μT之间,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100μT标准限值。

通过与宜春陶城110kV 变电站的类比监测结果分析,可以预测本项目对咸宜光伏二期110kV升压站扩建完成运行后,升压站四周围墙外电磁环境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的限值要求:工频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

2111-*-04-01-*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禹田花园2栋8楼,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

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1

重庆城口咸宜风电项目

(略) 城口县咸宜镇、蓼子乡

中广 (略)

重庆环科源 (略)

城口咸宜风电场场 (略) 城口县咸宜镇、蓼子乡一带山脊,风场中心坐标为31°44"58.371°N,108°39"47.108"E。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 新建1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0MW;②本项目与咸宜光伏二期共用一座110kV升压站(咸宜光伏二期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在该升压站围墙内预留位置新增一台容量50MVA主变及部分110kV和35kV电气设备;③10台35kV箱式变压器,电压等级35/1.14kV;④35k (略) 采用埋地电缆敷设,总长度28.1km;临时工程主要包括①新 (略) 11.59km, (略) 9.75km,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m, (略) 面; (略) ;③1个临建施工生产生活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44%

(一)生态环境影响及生态保护措施

1)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建设占地对原有土地利用属性和农林业生产的影响;工程施工对植被的破坏及对动物栖息地的影响,以及施工噪声对动物的惊扰;水土流失影响;工程建设占地不涉及特殊和重要生态敏感区,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2)项目运行期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工程永久征地会导致野生动物原有栖息地面积的缩小,对动物的正常活动增加阻隔作用,使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片段化;营运期风机转动产生的噪声使野生动物受到惊扰,将导致工程用地区内野生动物活动的减少,对评价区生态环境带来一定不力影响; 营运期风机基础占地压缩了鸟类的觅食空间,风电机组可能造成区域留鸟或迁徙鸟类在飞行过程中与风机叶片发生碰撞,对鸟类的飞行、迁徙等将产生一定的不力影响。

3)主要生态保护措施

优化施工布置,减少林地占用面积; 加强施工期森林防火; (略) 边坡防护措、表土剥离及保存;临时占地区覆土和植被恢复;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风机叶片涂装警示色,慎选光源设备,加强运行期鸟类观测。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燃油废气。由于运输量及频次较低,交通运输扬尘影响主要 (略) 两侧30m范围内,施工扬尘的实际情况影响较小,并随施工结束而消失;施工燃油废气排放量小而分散,废气影响主要局限于施工作业场区,不力影响有限。

(三)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噪声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源于升压站扩建、风电机 (略) 施工噪声。根据施工机械噪声预测结果,昼间230m外可满足施工场界70dB(A)标准要求,夜间380m可满足场界55dB(A)要求。

本项目风机、新建和改扩 (略) 、拟扩建的咸宜光伏二期升压站以及临建施工区占地区周边500m范围内均无居民点、房屋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本项目施工其噪声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影响即消失。

项目拟采取以下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在施工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

② 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③ 运输车辆经 (略) 沿线分布有居民区时,应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

④ 施工时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控制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将强噪声设备尽量放置在远离居民点一侧。

(2)运行期噪声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① 风机噪声影响

常规风速运行时距风机轮毂中心300m外的噪声基本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风机额定风速运行时风机轮毂中心400m外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本拟采取以下风机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a)对风力发电机机舱内表面贴覆阻尼隔声材料做阻尼、隔声处理。

(b)选用低噪风机设备,为防止风机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经常对风机进行维护和检修,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机器运转不正常时噪声增高。

(c)将本项目风机轮毂为中心半径400m范围的区域划定为本项目风机的噪声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宜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目标。

② 升压站噪声影响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本项目110kV升压站建成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在16.3~33.6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弃渣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土石方主要来自升压站、风电机组基础及箱式基础开挖, (略) 、 (略) 、 (略) 施工。根据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土石方平衡分析,本项目产生永久弃渣25.*立方米。开挖的临时弃土放置于施工区内的临时堆土场,施工后期用作回填和绿化覆土;永久弃渣集中清运至规划的4个弃渣场内进行堆存;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1t/d,定期运至蓼子乡生活垃圾处置点统一处理。施工期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运行期固废主要为风机检修废油,约0.8t/a,检修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按要求暂存于咸宜光伏二期110kV升压站的危废暂存间内。升压站内设置面积为20m2的危废暂存间,位于附属用房内。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进行建设和管理。危废最长暂存周期不可超过1年,需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并做好危废转移联单的填写。

升压站主变事故时产生变压器事故废油,事故状态下最大排油量约20.3立方米/a,升压站拟建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25m3,可以满足主变事故排油要求。主变基座下设置大于设备外廓尺寸每边大1m的贮油坑。当变压器发生漏油事故时,漏出的油经油槽收集并通过地下排油管道汇入事故油池,确保其不进入外环境;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风电场内35kV箱变事故状态下最大排油量约3.0t/台,各箱变拟配套设置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为3.5立方米,在每台箱变处增设事故集油池,有效容积3.5立方米,池底和池壁进行防腐防渗处理,用以收集箱变的事故排油,可有效避免其进入外环境造成土壤污染和水污染风险。

在发生主变压器或箱变泄漏绝缘油事故时,事故油池内收集的事故油经过油水分离处理,分离后的油大部分可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少量废 (略) 回收

(五)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统一收集、排放至施工营地内的临时化粪池内处理,处理后用于施工营地附近林木浇灌;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

风机运行过程中无废水产生;本项目运营期由咸宜光伏项目运管人员统一负责日常运管维护,无新增运管人员。

(六)电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宜春陶城110kV 变电站作为本项目对咸宜光伏二期110kV升压站扩建后的电磁环境类比对象。在正常运行监测工况条件下,类比变电站四周站界点位工频电场强度在(64.1~158.2)V/m之间,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4000V/m标准限值;工频磁感应强度在(0.321~0.527)μT之间,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100μT标准限值。

通过与宜春陶城110kV 变电站的类比监测结果分析,可以预测本项目对咸宜光伏二期110kV升压站扩建完成运行后,升压站四周围墙外电磁环境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的限值要求:工频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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