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9月28日关于拟作出辽宁华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旧风电风机、旧光伏板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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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9月28日关于拟作出辽宁华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旧风电风机、旧光伏板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2年9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辽宁 (略) 旧风电风机、旧光伏板回收拆解项目

康平县

辽宁 (略)

沈阳 (略)

项目属于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位于 (略) 康平县经济开发区八家子工业园区内,根据《康平县八家子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要求。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利用既有厂区内两座闲置厂房建设拆解车间A及拆解车间B,车间内设置1条旧风力发电机组回收拆解线、1条旧光伏板回收拆解线、原料存放区、一般固废暂存区及配套环保工程等,通过拆解、剪切等工序,年拆解废旧风力发电机组1000台,废旧光伏板*块。

项目总投资*元,

项目供电、供水、排水、供暖均依托既有项目。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剪切工序产生的粉尘。

剪切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顶式集气罩收集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根据“报告表”,厂界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化 (略) (略) 排入康平县经济开发区孔家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液压剪、剪切机、铝边框拆卸器等设备运行。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全部布置于室内,再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齿轮油、废润滑油、废电子零部件、废金属、玻璃纤维环氧树脂、废塑料、硅晶片、收尘灰及生活垃圾等。

废齿轮油、废润滑油、废电子零部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金属、玻璃纤维环氧树脂、废塑料、硅晶片、收尘灰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内,其中,废金属、玻璃纤维环氧树脂、废塑料、硅晶片定期外售,收尘灰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

项目将拆解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处、事故池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化粪池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将其他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

6.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修订环境应急预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2年9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辽宁 (略) 旧风电风机、旧光伏板回收拆解项目

康平县

辽宁 (略)

沈阳 (略)

项目属于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位于 (略) 康平县经济开发区八家子工业园区内,根据《康平县八家子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要求。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利用既有厂区内两座闲置厂房建设拆解车间A及拆解车间B,车间内设置1条旧风力发电机组回收拆解线、1条旧光伏板回收拆解线、原料存放区、一般固废暂存区及配套环保工程等,通过拆解、剪切等工序,年拆解废旧风力发电机组1000台,废旧光伏板*块。

项目总投资*元,

项目供电、供水、排水、供暖均依托既有项目。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剪切工序产生的粉尘。

剪切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顶式集气罩收集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根据“报告表”,厂界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化 (略) (略) 排入康平县经济开发区孔家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液压剪、剪切机、铝边框拆卸器等设备运行。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全部布置于室内,再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齿轮油、废润滑油、废电子零部件、废金属、玻璃纤维环氧树脂、废塑料、硅晶片、收尘灰及生活垃圾等。

废齿轮油、废润滑油、废电子零部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金属、玻璃纤维环氧树脂、废塑料、硅晶片、收尘灰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内,其中,废金属、玻璃纤维环氧树脂、废塑料、硅晶片定期外售,收尘灰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

项目将拆解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处、事故池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化粪池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将其他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

6.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修订环境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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