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君成印刷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广东君成印刷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广东君成印刷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虎门镇新 (略) 14号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 (略) (原名“ (略) ”)原位于 (略) 虎门镇怀德 (略) 27号,项目拟将原厂区搬至 (略) 虎门镇新 (略) 14号(中心位置坐标:北纬22°47′12.897″,东经113°40′18.859″)。 现由于生产经营需要,项目申请迁改扩建,迁改扩建具体内容如下:?搬迁至 (略) 虎门镇新 (略) 14号;?迁改扩建后占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3000m2;?减少标签产品产能,新增不干胶贴纸产品,迁改扩建后年产标签1.2亿张,不干胶贴纸1.2亿张;?新增2台丝印机、4台柔印机、1台过油喷码机、3台模切机等,详见项目主要设备配置情况一览表;?项目迁改扩建前印刷、过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UV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一体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迁改扩建后将印刷、丝印、喷码、过胶、过油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迁改扩建完成后,项目总投资*元,总占地面积1500m2,总建筑面积3000m2,主要从事标签、不干胶贴纸的加工生产,年生产标签1.2亿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拟将印刷、丝印、喷码、过胶、过油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统一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经处理后,VOCs可达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II时段排放限值和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第二时段排放限值的较严值,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可达《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废水:(1)清洗废水项目迁改扩建后使用自动晒版机清洗印刷设备组件,会产生清洗废水。清洗过程中主要使用一般自来水进行清洗,无需添加任何药剂。迁改扩建后间隙式转轮印刷机、卫星式转轮印刷机机、PS版商标印刷机、数码印刷机、丝印机、柔印机、过油喷码机总数为13台。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迁改扩建后使用自动晒版机清洗,可减少清洗用水,每台印刷设备的印刷组件清洗用水量约0.003t/d,按每年工作300日计,则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11.7t/年。(2)生活污水项目主要用水为员工生活用水,所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前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 (略) (略) 。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雨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略) 。本项目的水污染物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具有有效性,所依托污水设施具有环境可行性,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噪声:项目噪声为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业主对产生较大噪声的生产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和减振处理,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合理放置,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固废: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和垃圾渗滤液的溢淌,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项目产生的一般 (略) 回收处理。 本项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则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依托 (略) 建设, (略) 政排污管道接到园区门口内完成管道对接。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9-28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项目所在区域大气话你经质量现状达标性分析有误;二、迁改建后离型纸用量变化量有误;三、表12未 (略) 板是否自行制作,是否遗漏相关原辅材料存疑;四、表14每种产品水性油墨用量之和核算有误,水性油墨MSDS报告供应商与SGS报告供应商不同,水性油墨的主要成分和VOCs含量存疑;五、表16水性光油使用量计算结果有误,水性光油固含量前后不一致;六、VOCs平衡图存疑;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未更新至2022年版;八、印刷、丝印等设备使用自动晒版机进行清洗的可行性存疑,印刷、丝印等设备的清洁方式存疑, (略) 板制备工艺,是 (略) 板废水产生存疑,迁改扩建后项目新增印刷设备,是否新增清洗废水存疑;九、模切、过胶、过油工序产品的数量存疑,数据不平衡;十、有机废气排放执行标准分析不到位;十一、排气筒高度前后不一致,废气风量核算存疑,VOCs源强核算存疑;十二、未参考《广东省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试行)》确定废气收集效率;十三、50米范围内是否有声环境敏感点存疑;十四、表48未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分析各危险废物的环境特性;十五、废活性炭源强核算存疑, (略) 板产生存疑。鉴于上述问题,我局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广东君成印刷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虎门镇新 (略) 14号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 (略) (原名“ (略) ”)原位于 (略) 虎门镇怀德 (略) 27号,项目拟将原厂区搬至 (略) 虎门镇新 (略) 14号(中心位置坐标:北纬22°47′12.897″,东经113°40′18.859″)。 现由于生产经营需要,项目申请迁改扩建,迁改扩建具体内容如下:?搬迁至 (略) 虎门镇新 (略) 14号;?迁改扩建后占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3000m2;?减少标签产品产能,新增不干胶贴纸产品,迁改扩建后年产标签1.2亿张,不干胶贴纸1.2亿张;?新增2台丝印机、4台柔印机、1台过油喷码机、3台模切机等,详见项目主要设备配置情况一览表;?项目迁改扩建前印刷、过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UV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一体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迁改扩建后将印刷、丝印、喷码、过胶、过油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迁改扩建完成后,项目总投资*元,总占地面积1500m2,总建筑面积3000m2,主要从事标签、不干胶贴纸的加工生产,年生产标签1.2亿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拟将印刷、丝印、喷码、过胶、过油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统一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经处理后,VOCs可达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II时段排放限值和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第二时段排放限值的较严值,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可达《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废水:(1)清洗废水项目迁改扩建后使用自动晒版机清洗印刷设备组件,会产生清洗废水。清洗过程中主要使用一般自来水进行清洗,无需添加任何药剂。迁改扩建后间隙式转轮印刷机、卫星式转轮印刷机机、PS版商标印刷机、数码印刷机、丝印机、柔印机、过油喷码机总数为13台。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迁改扩建后使用自动晒版机清洗,可减少清洗用水,每台印刷设备的印刷组件清洗用水量约0.003t/d,按每年工作300日计,则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11.7t/年。(2)生活污水项目主要用水为员工生活用水,所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前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 (略) (略) 。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雨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略) 。本项目的水污染物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具有有效性,所依托污水设施具有环境可行性,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噪声:项目噪声为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业主对产生较大噪声的生产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和减振处理,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合理放置,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固废: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和垃圾渗滤液的溢淌,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项目产生的一般 (略) 回收处理。 本项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则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依托 (略) 建设, (略) 政排污管道接到园区门口内完成管道对接。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9-28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项目所在区域大气话你经质量现状达标性分析有误;二、迁改建后离型纸用量变化量有误;三、表12未 (略) 板是否自行制作,是否遗漏相关原辅材料存疑;四、表14每种产品水性油墨用量之和核算有误,水性油墨MSDS报告供应商与SGS报告供应商不同,水性油墨的主要成分和VOCs含量存疑;五、表16水性光油使用量计算结果有误,水性光油固含量前后不一致;六、VOCs平衡图存疑;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未更新至2022年版;八、印刷、丝印等设备使用自动晒版机进行清洗的可行性存疑,印刷、丝印等设备的清洁方式存疑, (略) 板制备工艺,是 (略) 板废水产生存疑,迁改扩建后项目新增印刷设备,是否新增清洗废水存疑;九、模切、过胶、过油工序产品的数量存疑,数据不平衡;十、有机废气排放执行标准分析不到位;十一、排气筒高度前后不一致,废气风量核算存疑,VOCs源强核算存疑;十二、未参考《广东省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试行)》确定废气收集效率;十三、50米范围内是否有声环境敏感点存疑;十四、表48未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分析各危险废物的环境特性;十五、废活性炭源强核算存疑, (略) 板产生存疑。鉴于上述问题,我局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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