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盛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东莞市盛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盛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茶 (略) 26号4号楼3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盛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盛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 (略) 茶 (略) 26号4号楼301室,项目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7K5Q9DXP。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3°2’47.527”,东经113°54’22.931”。项目总投资为*元,占地面积500m2,建筑面积500m2,项目主要从事灯头罩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灯头罩*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燃烧机配套低氮燃烧器处理 (略) (略) 统一配套的排放口排放,酸雾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楼顶碱液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无组织废气加强车间管理;2、生活 (略) (略) 配套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 (略) 茶山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项目生产 (略) (略) 配套废水处理站处理后,75%回用生产,剩余25% (略) (略) , (略) 茶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淋废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3、生产设备噪声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全面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定期监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
公示时间 | 2022-09-28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工程分析内容不全,废气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不充分,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盛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茶 (略) 26号4号楼3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盛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盛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 (略) 茶 (略) 26号4号楼301室,项目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7K5Q9DXP。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3°2’47.527”,东经113°54’22.931”。项目总投资为*元,占地面积500m2,建筑面积500m2,项目主要从事灯头罩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灯头罩*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燃烧机配套低氮燃烧器处理 (略) (略) 统一配套的排放口排放,酸雾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楼顶碱液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无组织废气加强车间管理;2、生活 (略) (略) 配套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 (略) 茶山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项目生产 (略) (略) 配套废水处理站处理后,75%回用生产,剩余25% (略) (略) , (略) 茶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淋废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3、生产设备噪声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全面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定期监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
公示时间 | 2022-09-28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工程分析内容不全,废气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不充分,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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