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1版)》公示
《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1版)》公示
《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8版)于2018年2月由州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近年来,该规划对度假区 (略) 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地块的开发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控制作用。 (略) 从度假区穿境而过,对规划 (略) 网设计等造成重大影响等问题,2020年1月度假区管委会向州人民政府申请规划修编,3月6日取得《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西政复〔2020〕16号)文件。
修编成果《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1版)》(以下简称规划)于2020年12月16通过西双版纳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组织的专家组评审,于2022年3月28日通过西双版纳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该规划通过《西双版纳报》 (略) (略) 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2022年10月28日(共30天),凡是对《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1版)》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 (略) 自然资源局旅游度假区分局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691-*(传真)
一、规划修编的必要性(一)应从更高的站位、更高的要求进行规划修编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1993年由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15年10月,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全国首批17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之一。在本次规划修编时,应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结合,统筹整合历史文化资源和民族文化资源,重新拟定旅游度假区二期总体定位。
(二) (略) 穿越, (略) 网设计造成重大影响在规划区西侧, (略) 自西北向东南穿过,对度假区二期规划 (略) 网设计造成重大影响,按 (略) (略) 科技和信息化部《关于西双版纳旅游 (略) 上 (略) 南联山隧道安全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略) 度假区段上跨及隧道工程均需对控规进行相应修改。
(三)通过资源承载力分析,合理确定人口与用地规模旅游度假区二期现有的土地资源和水资源,针对上版控规人口规模偏高的问题,本次修编通过对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的承载力分析,合理确定规划人口和用地规模。
(四)结合当前发展需求, (略) 系统的修改完善(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进行优化,结合现状地形从整 (略) 设计标高, (略) 坡度符合规范要求,综 (略) 之间搭接顺畅、道路与周边用地的过渡、利于片区排水等因素。
(五)做好用地布局优化工作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2018)和地方管理规定,按不同生活圈分级配置文化、教育、医疗、体育和社会福利设施。增加公园绿地总量,完善绿地系统的规划布局,打造完 (略) 络。
根据国家有关集体 (略) 的文件精神,将部分村庄产业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或商业用地,提升土地价值和开发利用的效率,促进集体经济发展。
(六)制定合理的规划指标体系在原控规指标体系基础上逐一认真分析,结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地方规定等的要求,充分考虑度假区今后发展需求,制定合理的规划控制指标体系。
二、规划范围本次规划修编的范围 (略) 以南, (略) (略) 以东, (略) (略) 以北, (略) 以西的区域,规划总用地2218.18公顷。
三、用地和人口规模(一)用地规模
本规划总用地面积2218.1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2045.59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92.22%;非建设用地172.59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7.78%;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849.18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83.36%。
(二)人口规模
规划近期(2025年)人口规模为15.*人,其中常住人口*人,旅游人口5.*人;
规模远期(2030年)人口规模为26.*人,其中常住人口*人,旅游人口10.*人。
四、规划定位本次规划修编对片区的定位为:以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为基础,以休闲度假为核心,集文化体验、主题度假、休闲康养、生态居住、商贸会展于一体,多产业联动发展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五、功能结构本次修编形成“一核、一轴、两带、六组团”的规划布局结构。
一核是指以勐泐文化旅游区为主形成的片区发展核心;一轴是指沿勐泐大道形成的南北向发展轴;两带是指沿片区北部 (略) 、片区南 (略) 形成东西方向的两条发展带;六组团 (略) 生活组团、配套服务组团、傍山宜居组团、傍山度假组团、大佛寺南生态组团、勐泐民族文化组团。
六、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9.4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0.51%。除现有办公设施外,设置街道办公用地1处,社区办公用地4处。
(二)文化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20.98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1.13%。规划新建文化设施4处。
(三)教育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区内教育科研用地共有10处,用地面积82.61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4.44%。
按十五分钟生活圈进行中学规划设置,规划区内共设高中1所,为州民族中学;设置初中3所,共有班级138班。
以十分钟生活圈进行小学设置,规划共设小学6所,共有班级204班。
幼儿园以五分钟生活圈为基础确定,在控规图则中确定幼儿园所处的地块。
本次规划设置州、市党校用地1处,位 (略) 与 (略) 交叉口以北,用地面积11.82公顷。
(四)体育用地规划
规划体育用地5处,总用地面积20.94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1.12%,人均体育用地1.31㎡。设体育场馆一处,全民健身中心一处,均位于规划区西北角,服务范围为整个规划区。除此之外,规划区内还设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2处。
(五)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22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1.18%。规划设 (略) 4所,其 (略) 为现状保留;规划新建1 (略) ,新 (略) 1所, (略) 一处。对应十五分钟生活圈,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处。规划设置州疾控中心用地1处,位于州民中西侧,用地面积2.02公顷。
(六)社会福利用地规划
规划设置社会福利用地2处,总面积12.06公顷,一处位 (略) (略) 交叉口东南侧,用地面积6.01公顷;另一处位于 (略) 与 (略) 交叉口北侧,用地面积6.05公顷。
七、商业服务设施规划本次规划商业设施用地507.54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比例为27.45%,人均商业设施用地为31.72㎡。
在居中位置布局为整个度假区二期服务的高端酒店、 (略) 场、购物中心等设施。在各组团内布置相应的商业用地,或利用商住混合用地设置配套的商场、菜市场、 (略) 、 (略) 点、电信及邮政营业场所等设施。
八、文旅设施用地规划除现有的酒店、文旅设施外,规划的文旅设施用地主要以商业和商住混合用地的形式进行布局,主要分布于勐泐民族文化组团、配套服务组团、大佛寺南生态组团、傍山宜居组团、傍山度假组团内。规划未开发利用的文旅设施用地为314.34公顷,占片区建设用地总量的16.87%。
九、道路交通规划(一)道路系统规划
(略) 形成“一环四横三纵” (略) 结构,二期内平缓 (略) 在此基础 (略) 状布置,南 (略) 结合地形依山就势布置。
“一环”: (略) ;
“四横”: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三纵”: (略) 、 (略) 、勐泐大道。
(二)重点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的线形进行优化,充分与现状地形结合,提高 (略) 的等级。
(三)公交系统规划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设置公交枢纽站,用地面积2.78公顷。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勐泐大道、 (略) 沿线设置快 (略) , (略) 沿线设置普 (略) ,公交站点按500米半径设置。
(四)停车场规划
规划社会停车场用地共计13处,总用地面积约12.14公顷。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采用分散布局的形式,在建 (略) 红线范围内设置。
(五)充电设施规划
结合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公共基础设施,规划设置14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共设充电车位1077个。
十、规划指标(一)容积率控制
基于规划定位 (略) 形象考虑,规划严格控制开发强度,特别是南部山地片区原则上不支持高强度的开发建设。居住用地容积率按1.0-2.8控制,商业用地容积率按0.8-2.0控制,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按1.2-3.0控制,公共设施用地容积率按1.0-2.0控制,村庄建设用地和产业用地容积率按1.0-1.8控制。
(二)建筑密度控制
建筑密度控制上限值,居住用地32%,商业用地32-45%,商住混合用地35-40%,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5-45%,村庄建设用地和产业用地40%。
(三)建筑高度控制
建筑高度控制上限值,居住用地为60-80米(局部地块80米),商业用地为55米,商住混合用地为60-80米(局部地块80米),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40米,村庄建设用地和产业用地为36米。
建筑高度除满足本规划确定的指标外,应同时满足净空限制高度要求,单个建设项目应当按程序征询民航限高意见。
(四)绿地率控制
绿地率按下限值控制,居住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和产业用地等的绿地率均按35%进行控制。
十一、城市设计导则(一)天际线控制
对于地势相对较高的南部山地片区严格控制容积率和建筑高度,通过从外部视点观测分析,结合航空限高要求,对南部山地片区的建筑高度控制进行了优化,确保山地开发不破坏现有山脊形成的天际线。
(二)景观视廊管控
在区内打造勐泐大道、 (略) 、 (略) 、南联山等几条主要的景观视廊,强调山、水、城之间的视线通畅,建设空间连续、可见度强的视廊系统。
(三)建筑风格管控
1. 建设项目风貌应体现“热、傣、水、边”的地域特点和以西双版纳傣族传统建筑文化风貌为主体的城镇风格特色。
2. 建筑规划布局应结合地形和周边环境灵活变化,形成空间丰富、组合自然的有机组团,不应大量布置过于呆板平直、过于均匀构图、机械重复的建筑群体。
3. 住宅、商业、行政办公、文化、娱乐、餐饮、宾馆酒店、医疗卫生、教育、交通设施等建筑,必须设置具有傣族传统文化风貌特色为主体的整体式、造型变化丰富的坡屋顶,建筑檐廊、门厅、雨篷、屋顶楼梯间、屋顶设备间、建筑和场地出入口也必须设置坡屋顶造型装饰。
4. 除传统民居建筑,大跨度厂房、 (略) 场和旅游休闲小品、凉亭等特定功能的建筑外,建筑坡屋顶应设计为混凝土结构的永久性构件,具有西双版纳傣族传统建筑文化风貌为主的明显的识别特征,新建建筑不得以简易、临时构件代替坡屋顶。坡屋顶符合有组织排水的国家相关规范。
5. 中高层、高层建筑可以用多种形式体现傣族民族传统建筑文化风貌特色,但民族风貌特色构件必须具有明显的西双版纳民族传统文化识别性和装饰性。
(四)建筑色彩管控
主色调:以中明度暖色为主,包括米黄色、淡赭色、米白色系;
辅色调:以中明度暖色为主,包括淡棕、浅灰色系;
点缀色:赭黄、赭红、红褐色系。
附表一:规划城乡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 (h㎡) | 占城乡用地比例 (%) | ||
大类 | 中类 | 小类 | |||
H | 建设用地 | 2045.59 | 92.22 | ||
H1 |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 2028.12 | 91.43 | ||
H11 | 城市建设用地 | 1849.18 | 83.36 | ||
H13 | 乡建设用地 | 126.70 | 5.71 | ||
H14 | 村庄建设用地 | 52.24 | 2.36 | ||
H2 |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 2.52 | 0.11 | ||
H22 | 公路用地 | 2.52 | 0.11 | ||
H4 | 特殊用地 | 14.95 | 0.67 | ||
H41 | 军事用地 | 14.95 | 0.67 | ||
E | 非建设用地 | 172.59 | 7.78 | ||
E2 | 农林用地 | 172.59 | 7.78 | ||
城乡用地 | 2218.18 | 100.00 |
附表二: (略) 建设用地统计表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 (h㎡) | (略) 建设用地 比例(%) | ||
大类 | 中类 | 小类 | |||
R | 居住用地 | 616.14 | 33.32 | ||
R1 | 一类居住用地 | 60.83 | 3.29 |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350.67 | 18.96 | ||
R22 | 服务设施用地 | 3.21 | 0.17 | ||
B/R | 商住混合用地(居住部分) | 201.43 | 10.89 |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197.50 | 10.68 | ||
A1 | 行政办公用地 | 9.40 | 0.51 | ||
A2 | 文化设施用地 | 20.98 | 1.13 | ||
A3 | 教育科研用地 | 84.04 | 4.54 | ||
A4 | 体育用地 | 21.29 | 1.15 | ||
A5 | 医疗卫生用地 | 21.89 | 1.18 | ||
A6 | 社会福利用地 | 12.07 | 0.65 | ||
A9 | 宗教用地 | 27.83 | 1.51 |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507.54 | 27.45 | ||
B/R | 商住混合用地(商业部分) | 82.60 | 4.47 | ||
B1 | 商业用地 | 393.54 | 21.28 | ||
B14 | 旅馆用地 | 28.43 | 1.54 | ||
B41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2.96 | 0.16 |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228.61 | 12.36 | ||
S1 | (略) 用地 | 213.41 | 11.54 | ||
S2 |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 0.31 | 0.02 | ||
S4 | 交通场站用地 | 14.88 | 0.80 | ||
S41 |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 2.74 | 0.15 | ||
S42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12.14 | 0.66 |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21.65 | 1.17 | ||
U1 | 供应设施用地 | 4.84 | 0.26 | ||
U12 | 供电用地 | 3.21 | 0.17 | ||
U15 | 通信用地 | 1.63 | 0.09 | ||
U2 | 环境设施用地 | 1.72 | 0.09 | ||
U22 | 环卫用地 | 1.72 | 0.09 | ||
U3 | 安全设施用地 | 14.94 | 0.81 | ||
U31 | 消防用地 | 8.35 | 0.45 | ||
U32 | 防洪用地 | 6.59 | 0.36 | ||
U9 |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0.14 | 0.01 | ||
W | 物流仓储用地 | 20.17 | 1.09 | ||
W1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20.17 | 1.09 |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257.57 | 13.93 | ||
G1 | 公园绿地 | 244.80 | 13.24 | ||
G2 | 防护绿地 | 8.81 | 0.48 | ||
G3 | 广场用地 | 3.96 | 0.21 | ||
H11 | 城市建设用地 | 1849.18 | 100.00 |
附图:
1、土地利用规划图
2、规划结构和功能分区图
3、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4、中小学布点规划图
5、居住用地规划图
6、文旅设施用地规划图
7、道路系统规划图
8、交通设施规划图
9、加油加气站规划图
10、容积率控制图
11、建筑高度控制图
12、建筑密度控制图
13、绿地率控制图
《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8版)于2018年2月由州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近年来,该规划对度假区 (略) 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地块的开发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控制作用。 (略) 从度假区穿境而过,对规划 (略) 网设计等造成重大影响等问题,2020年1月度假区管委会向州人民政府申请规划修编,3月6日取得《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西政复〔2020〕16号)文件。
修编成果《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1版)》(以下简称规划)于2020年12月16通过西双版纳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组织的专家组评审,于2022年3月28日通过西双版纳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该规划通过《西双版纳报》 (略) (略) 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2022年10月28日(共30天),凡是对《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1版)》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 (略) 自然资源局旅游度假区分局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691-*(传真)
一、规划修编的必要性(一)应从更高的站位、更高的要求进行规划修编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1993年由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15年10月,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全国首批17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之一。在本次规划修编时,应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结合,统筹整合历史文化资源和民族文化资源,重新拟定旅游度假区二期总体定位。
(二) (略) 穿越, (略) 网设计造成重大影响在规划区西侧, (略) 自西北向东南穿过,对度假区二期规划 (略) 网设计造成重大影响,按 (略) (略) 科技和信息化部《关于西双版纳旅游 (略) 上 (略) 南联山隧道安全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略) 度假区段上跨及隧道工程均需对控规进行相应修改。
(三)通过资源承载力分析,合理确定人口与用地规模旅游度假区二期现有的土地资源和水资源,针对上版控规人口规模偏高的问题,本次修编通过对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的承载力分析,合理确定规划人口和用地规模。
(四)结合当前发展需求, (略) 系统的修改完善(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进行优化,结合现状地形从整 (略) 设计标高, (略) 坡度符合规范要求,综 (略) 之间搭接顺畅、道路与周边用地的过渡、利于片区排水等因素。
(五)做好用地布局优化工作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2018)和地方管理规定,按不同生活圈分级配置文化、教育、医疗、体育和社会福利设施。增加公园绿地总量,完善绿地系统的规划布局,打造完 (略) 络。
根据国家有关集体 (略) 的文件精神,将部分村庄产业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或商业用地,提升土地价值和开发利用的效率,促进集体经济发展。
(六)制定合理的规划指标体系在原控规指标体系基础上逐一认真分析,结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地方规定等的要求,充分考虑度假区今后发展需求,制定合理的规划控制指标体系。
二、规划范围本次规划修编的范围 (略) 以南, (略) (略) 以东, (略) (略) 以北, (略) 以西的区域,规划总用地2218.18公顷。
三、用地和人口规模(一)用地规模
本规划总用地面积2218.1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2045.59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92.22%;非建设用地172.59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7.78%;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849.18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83.36%。
(二)人口规模
规划近期(2025年)人口规模为15.*人,其中常住人口*人,旅游人口5.*人;
规模远期(2030年)人口规模为26.*人,其中常住人口*人,旅游人口10.*人。
四、规划定位本次规划修编对片区的定位为:以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为基础,以休闲度假为核心,集文化体验、主题度假、休闲康养、生态居住、商贸会展于一体,多产业联动发展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五、功能结构本次修编形成“一核、一轴、两带、六组团”的规划布局结构。
一核是指以勐泐文化旅游区为主形成的片区发展核心;一轴是指沿勐泐大道形成的南北向发展轴;两带是指沿片区北部 (略) 、片区南 (略) 形成东西方向的两条发展带;六组团 (略) 生活组团、配套服务组团、傍山宜居组团、傍山度假组团、大佛寺南生态组团、勐泐民族文化组团。
六、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9.4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0.51%。除现有办公设施外,设置街道办公用地1处,社区办公用地4处。
(二)文化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20.98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1.13%。规划新建文化设施4处。
(三)教育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区内教育科研用地共有10处,用地面积82.61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4.44%。
按十五分钟生活圈进行中学规划设置,规划区内共设高中1所,为州民族中学;设置初中3所,共有班级138班。
以十分钟生活圈进行小学设置,规划共设小学6所,共有班级204班。
幼儿园以五分钟生活圈为基础确定,在控规图则中确定幼儿园所处的地块。
本次规划设置州、市党校用地1处,位 (略) 与 (略) 交叉口以北,用地面积11.82公顷。
(四)体育用地规划
规划体育用地5处,总用地面积20.94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1.12%,人均体育用地1.31㎡。设体育场馆一处,全民健身中心一处,均位于规划区西北角,服务范围为整个规划区。除此之外,规划区内还设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2处。
(五)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22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1.18%。规划设 (略) 4所,其 (略) 为现状保留;规划新建1 (略) ,新 (略) 1所, (略) 一处。对应十五分钟生活圈,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处。规划设置州疾控中心用地1处,位于州民中西侧,用地面积2.02公顷。
(六)社会福利用地规划
规划设置社会福利用地2处,总面积12.06公顷,一处位 (略) (略) 交叉口东南侧,用地面积6.01公顷;另一处位于 (略) 与 (略) 交叉口北侧,用地面积6.05公顷。
七、商业服务设施规划本次规划商业设施用地507.54公顷, (略) 建设用地的比例为27.45%,人均商业设施用地为31.72㎡。
在居中位置布局为整个度假区二期服务的高端酒店、 (略) 场、购物中心等设施。在各组团内布置相应的商业用地,或利用商住混合用地设置配套的商场、菜市场、 (略) 、 (略) 点、电信及邮政营业场所等设施。
八、文旅设施用地规划除现有的酒店、文旅设施外,规划的文旅设施用地主要以商业和商住混合用地的形式进行布局,主要分布于勐泐民族文化组团、配套服务组团、大佛寺南生态组团、傍山宜居组团、傍山度假组团内。规划未开发利用的文旅设施用地为314.34公顷,占片区建设用地总量的16.87%。
九、道路交通规划(一)道路系统规划
(略) 形成“一环四横三纵” (略) 结构,二期内平缓 (略) 在此基础 (略) 状布置,南 (略) 结合地形依山就势布置。
“一环”: (略) ;
“四横”: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三纵”: (略) 、 (略) 、勐泐大道。
(二)重点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的线形进行优化,充分与现状地形结合,提高 (略) 的等级。
(三)公交系统规划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设置公交枢纽站,用地面积2.78公顷。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勐泐大道、 (略) 沿线设置快 (略) , (略) 沿线设置普 (略) ,公交站点按500米半径设置。
(四)停车场规划
规划社会停车场用地共计13处,总用地面积约12.14公顷。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采用分散布局的形式,在建 (略) 红线范围内设置。
(五)充电设施规划
结合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公共基础设施,规划设置14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共设充电车位1077个。
十、规划指标(一)容积率控制
基于规划定位 (略) 形象考虑,规划严格控制开发强度,特别是南部山地片区原则上不支持高强度的开发建设。居住用地容积率按1.0-2.8控制,商业用地容积率按0.8-2.0控制,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按1.2-3.0控制,公共设施用地容积率按1.0-2.0控制,村庄建设用地和产业用地容积率按1.0-1.8控制。
(二)建筑密度控制
建筑密度控制上限值,居住用地32%,商业用地32-45%,商住混合用地35-40%,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5-45%,村庄建设用地和产业用地40%。
(三)建筑高度控制
建筑高度控制上限值,居住用地为60-80米(局部地块80米),商业用地为55米,商住混合用地为60-80米(局部地块80米),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40米,村庄建设用地和产业用地为36米。
建筑高度除满足本规划确定的指标外,应同时满足净空限制高度要求,单个建设项目应当按程序征询民航限高意见。
(四)绿地率控制
绿地率按下限值控制,居住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和产业用地等的绿地率均按35%进行控制。
十一、城市设计导则(一)天际线控制
对于地势相对较高的南部山地片区严格控制容积率和建筑高度,通过从外部视点观测分析,结合航空限高要求,对南部山地片区的建筑高度控制进行了优化,确保山地开发不破坏现有山脊形成的天际线。
(二)景观视廊管控
在区内打造勐泐大道、 (略) 、 (略) 、南联山等几条主要的景观视廊,强调山、水、城之间的视线通畅,建设空间连续、可见度强的视廊系统。
(三)建筑风格管控
1. 建设项目风貌应体现“热、傣、水、边”的地域特点和以西双版纳傣族传统建筑文化风貌为主体的城镇风格特色。
2. 建筑规划布局应结合地形和周边环境灵活变化,形成空间丰富、组合自然的有机组团,不应大量布置过于呆板平直、过于均匀构图、机械重复的建筑群体。
3. 住宅、商业、行政办公、文化、娱乐、餐饮、宾馆酒店、医疗卫生、教育、交通设施等建筑,必须设置具有傣族传统文化风貌特色为主体的整体式、造型变化丰富的坡屋顶,建筑檐廊、门厅、雨篷、屋顶楼梯间、屋顶设备间、建筑和场地出入口也必须设置坡屋顶造型装饰。
4. 除传统民居建筑,大跨度厂房、 (略) 场和旅游休闲小品、凉亭等特定功能的建筑外,建筑坡屋顶应设计为混凝土结构的永久性构件,具有西双版纳傣族传统建筑文化风貌为主的明显的识别特征,新建建筑不得以简易、临时构件代替坡屋顶。坡屋顶符合有组织排水的国家相关规范。
5. 中高层、高层建筑可以用多种形式体现傣族民族传统建筑文化风貌特色,但民族风貌特色构件必须具有明显的西双版纳民族传统文化识别性和装饰性。
(四)建筑色彩管控
主色调:以中明度暖色为主,包括米黄色、淡赭色、米白色系;
辅色调:以中明度暖色为主,包括淡棕、浅灰色系;
点缀色:赭黄、赭红、红褐色系。
附表一:规划城乡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 (h㎡) | 占城乡用地比例 (%) | ||
大类 | 中类 | 小类 | |||
H | 建设用地 | 2045.59 | 92.22 | ||
H1 |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 2028.12 | 91.43 | ||
H11 | 城市建设用地 | 1849.18 | 83.36 | ||
H13 | 乡建设用地 | 126.70 | 5.71 | ||
H14 | 村庄建设用地 | 52.24 | 2.36 | ||
H2 |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 2.52 | 0.11 | ||
H22 | 公路用地 | 2.52 | 0.11 | ||
H4 | 特殊用地 | 14.95 | 0.67 | ||
H41 | 军事用地 | 14.95 | 0.67 | ||
E | 非建设用地 | 172.59 | 7.78 | ||
E2 | 农林用地 | 172.59 | 7.78 | ||
城乡用地 | 2218.18 | 100.00 |
附表二: (略) 建设用地统计表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 (h㎡) | (略) 建设用地 比例(%) | ||
大类 | 中类 | 小类 | |||
R | 居住用地 | 616.14 | 33.32 | ||
R1 | 一类居住用地 | 60.83 | 3.29 |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350.67 | 18.96 | ||
R22 | 服务设施用地 | 3.21 | 0.17 | ||
B/R | 商住混合用地(居住部分) | 201.43 | 10.89 |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197.50 | 10.68 | ||
A1 | 行政办公用地 | 9.40 | 0.51 | ||
A2 | 文化设施用地 | 20.98 | 1.13 | ||
A3 | 教育科研用地 | 84.04 | 4.54 | ||
A4 | 体育用地 | 21.29 | 1.15 | ||
A5 | 医疗卫生用地 | 21.89 | 1.18 | ||
A6 | 社会福利用地 | 12.07 | 0.65 | ||
A9 | 宗教用地 | 27.83 | 1.51 |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507.54 | 27.45 | ||
B/R | 商住混合用地(商业部分) | 82.60 | 4.47 | ||
B1 | 商业用地 | 393.54 | 21.28 | ||
B14 | 旅馆用地 | 28.43 | 1.54 | ||
B41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2.96 | 0.16 |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228.61 | 12.36 | ||
S1 | (略) 用地 | 213.41 | 11.54 | ||
S2 |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 0.31 | 0.02 | ||
S4 | 交通场站用地 | 14.88 | 0.80 | ||
S41 |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 2.74 | 0.15 | ||
S42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12.14 | 0.66 |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21.65 | 1.17 | ||
U1 | 供应设施用地 | 4.84 | 0.26 | ||
U12 | 供电用地 | 3.21 | 0.17 | ||
U15 | 通信用地 | 1.63 | 0.09 | ||
U2 | 环境设施用地 | 1.72 | 0.09 | ||
U22 | 环卫用地 | 1.72 | 0.09 | ||
U3 | 安全设施用地 | 14.94 | 0.81 | ||
U31 | 消防用地 | 8.35 | 0.45 | ||
U32 | 防洪用地 | 6.59 | 0.36 | ||
U9 |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0.14 | 0.01 | ||
W | 物流仓储用地 | 20.17 | 1.09 | ||
W1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20.17 | 1.09 |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257.57 | 13.93 | ||
G1 | 公园绿地 | 244.80 | 13.24 | ||
G2 | 防护绿地 | 8.81 | 0.48 | ||
G3 | 广场用地 | 3.96 | 0.21 | ||
H11 | 城市建设用地 | 1849.18 | 100.00 |
附图:
1、土地利用规划图
2、规划结构和功能分区图
3、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4、中小学布点规划图
5、居住用地规划图
6、文旅设施用地规划图
7、道路系统规划图
8、交通设施规划图
9、加油加气站规划图
10、容积率控制图
11、建筑高度控制图
12、建筑密度控制图
13、绿地率控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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