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里县碧桂园凤凰城首开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凤鸣组团调整方案)的公示-000014349/2022-3577723
关于龙里县碧桂园凤凰城首开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凤鸣组团调整方案)的公示-000014349/2022-3577723
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贵州龙炀碧桂 (略) 开发的龙里县碧桂园凤凰城首开区凤鸣组团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一、项目地址
贵州省龙里县龙里凤凰城一期南侧,基地 (略) 南侧,紧邻贵龙纵 (略) 。
二、调整内容
1、将原凤鸣组团东侧原幼儿园调整到凤鸣组团西侧,用地面积不变;
2、为响应国家政策加快推进智能建造,凤鸣组团高层户型调整为机器人建造户型,楼栋数保持不变;调整后凤鸣组团及幼儿园用地容积率由 1.21 增加到 1.32;
3、凤鸣组团规划总户数由 1050 户调整为 1209 户,其中原 220 户未做调整,新调整户数 989 户;
4、凤鸣组团总车位数由 1810 个调整为 1924 个,其中地下车位由 1265 个调整为 1364 个,地面车位由 105 个调整为 120 个;
5、凤鸣组团建筑密度由原方案的 28.0% 减少至 27.6%;
6、为美化多层住宅立面效果,调整凤鸣组团多层住宅屋顶为坡屋顶, 将原位于凤鸣组团高层区塔楼户型调整,由 H 型户型调整为 Y 字型户型,楼栋数不变;
7、将原 8-21#、8-22#、8-23#、8-24#、8-25#、8-26#、9-24#、9-25#、9-26#、9-27# H 型户型(一梯四户)调整为 Y 字型户型(一梯四户),户型面 积段由 115 ㎡、135 ㎡、142 ㎡调整为 109-113 ㎡、136-141 ㎡;
8、对小 (略) 及地面停车位布局做优化调整, 地面车位由原来 105 个调整为 120 个;
9、地下车库面积由 *.54 ㎡调整为 *.26 ㎡,架空车库未做调整, 对建筑楼栋相对应的地下室边线范围等做优化调整;
10、对绿化范围及布置进行优化调整,绿地面积增加,绿地率由原来的 30.00% 增加至 30.10%;
11、更正多层建筑实际建筑面积,原规划面积*.03㎡变更为*.85㎡,其原因是未考虑架空层楼梯面积,其余原规划楼栋及户数均未做调整;
三、公示内容
优化调整前后的总平面布局及效果图对比;
四、公示地点
(1)项目现场;
(2)龙里县 (略) 。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
因规划方案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以下形式反映到龙里县自然资源局。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1)电子邮箱:*@*q.com;
(2)书面意见邮寄至龙里县自然资源局;
(3)电话方式:0854-*。
龙里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7日
具体调整如下:
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贵州龙炀碧桂 (略) 开发的龙里县碧桂园凤凰城首开区凤鸣组团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一、项目地址
贵州省龙里县龙里凤凰城一期南侧,基地 (略) 南侧,紧邻贵龙纵 (略) 。
二、调整内容
1、将原凤鸣组团东侧原幼儿园调整到凤鸣组团西侧,用地面积不变;
2、为响应国家政策加快推进智能建造,凤鸣组团高层户型调整为机器人建造户型,楼栋数保持不变;调整后凤鸣组团及幼儿园用地容积率由 1.21 增加到 1.32;
3、凤鸣组团规划总户数由 1050 户调整为 1209 户,其中原 220 户未做调整,新调整户数 989 户;
4、凤鸣组团总车位数由 1810 个调整为 1924 个,其中地下车位由 1265 个调整为 1364 个,地面车位由 105 个调整为 120 个;
5、凤鸣组团建筑密度由原方案的 28.0% 减少至 27.6%;
6、为美化多层住宅立面效果,调整凤鸣组团多层住宅屋顶为坡屋顶, 将原位于凤鸣组团高层区塔楼户型调整,由 H 型户型调整为 Y 字型户型,楼栋数不变;
7、将原 8-21#、8-22#、8-23#、8-24#、8-25#、8-26#、9-24#、9-25#、9-26#、9-27# H 型户型(一梯四户)调整为 Y 字型户型(一梯四户),户型面 积段由 115 ㎡、135 ㎡、142 ㎡调整为 109-113 ㎡、136-141 ㎡;
8、对小 (略) 及地面停车位布局做优化调整, 地面车位由原来 105 个调整为 120 个;
9、地下车库面积由 *.54 ㎡调整为 *.26 ㎡,架空车库未做调整, 对建筑楼栋相对应的地下室边线范围等做优化调整;
10、对绿化范围及布置进行优化调整,绿地面积增加,绿地率由原来的 30.00% 增加至 30.10%;
11、更正多层建筑实际建筑面积,原规划面积*.03㎡变更为*.85㎡,其原因是未考虑架空层楼梯面积,其余原规划楼栋及户数均未做调整;
三、公示内容
优化调整前后的总平面布局及效果图对比;
四、公示地点
(1)项目现场;
(2)龙里县 (略) 。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
因规划方案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以下形式反映到龙里县自然资源局。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1)电子邮箱:*@*q.com;
(2)书面意见邮寄至龙里县自然资源局;
(3)电话方式:0854-*。
龙里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7日
具体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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