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独立轧钢企业)超低排放绿色减碳升级改造技改项目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旧馆街道潘家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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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企业(独立轧钢企业)超低排放绿色减碳升级改造技改项目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旧馆街道潘家庄村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2-09-27

钢铁企业(独立轧钢企业)超低排放绿色减碳升级改造技改项目
(略) 南浔区 (略) 南浔区旧馆街道潘家庄村 *.71
浙江 (略) 朱柏荣
2100 2100
2022-12-31
改建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计划的通知》(浙环函【2019】269号),公司实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绿色减碳升级改造技改项目"。该技改项目的绿色减碳升级改造内容为:有组织排放升级改造,包括:加热炉低氮排放改造、除尘系统改造等;无组织排放升级改造,包括:封闭车间的建设、厂房封闭密闭、渣场微雾抑尘系统、车辆自动洗车装置,并购置抑尘雾炮机、清扫车、洒水车等;清洁运输升级改造,包括:入厂车辆预约系统、门禁管控系统等;同时建立监测监控系统,包括: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监测系统(TSP)、无组织集中控制系统、空气质量监测微站、视频监控系统等,并对有组织采样口开展规范化改造。通过实施该项目,达到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清洁运输达到超低排放指标要求,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有环保措施:
大棒加热炉、长材车间加热炉f废气采取布袋除尘设施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高空
其他措施:
车辆自动洗车装置,并购置抑尘雾炮机、清扫车、洒水车
其他措施: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监测系统(TSP)
其他措施:
渣场微雾抑尘系统
其他措施:
厂房封闭密闭
其他措施:
入厂车辆预约系统、门禁管控系统等
环保措施:
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合理处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2-09-27

钢铁企业(独立轧钢企业)超低排放绿色减碳升级改造技改项目
(略) 南浔区 (略) 南浔区旧馆街道潘家庄村 *.71
浙江 (略) 朱柏荣
2100 2100
2022-12-31
改建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计划的通知》(浙环函【2019】269号),公司实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绿色减碳升级改造技改项目"。该技改项目的绿色减碳升级改造内容为:有组织排放升级改造,包括:加热炉低氮排放改造、除尘系统改造等;无组织排放升级改造,包括:封闭车间的建设、厂房封闭密闭、渣场微雾抑尘系统、车辆自动洗车装置,并购置抑尘雾炮机、清扫车、洒水车等;清洁运输升级改造,包括:入厂车辆预约系统、门禁管控系统等;同时建立监测监控系统,包括: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监测系统(TSP)、无组织集中控制系统、空气质量监测微站、视频监控系统等,并对有组织采样口开展规范化改造。通过实施该项目,达到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清洁运输达到超低排放指标要求,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有环保措施:
大棒加热炉、长材车间加热炉f废气采取布袋除尘设施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高空
其他措施:
车辆自动洗车装置,并购置抑尘雾炮机、清扫车、洒水车
其他措施: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监测系统(TSP)
其他措施:
渣场微雾抑尘系统
其他措施:
厂房封闭密闭
其他措施:
入厂车辆预约系统、门禁管控系统等
环保措施:
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合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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