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州区秦峰镇东塘村东塘组蔬菜种苗种植示范基地温室大棚建设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信发改字〔2022〕2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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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州区秦峰镇东塘村东塘组蔬菜种苗种植示范基地温室大棚建设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信发改字〔2022〕260号)

饶信发改字〔2022〕260号

关于信州区秦峰镇东塘村东塘组蔬菜种苗种植示范基地温室大棚建设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信州区秦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信州区秦峰镇东塘村东塘组蔬菜种苗种植示范基地温室大棚建设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为助力脱贫攻坚、推动乡村经济,根据饶信巩衔字【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决定,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信州区秦峰镇东塘村东塘组蔬菜种苗种植示范基地温室大棚建设配套工程;项目代码:2209-*-04-01-*。

二、项目单位:秦峰镇人民政府,法人代表:周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G。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信州区秦峰镇东塘村东塘组。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用地面积2500平方米,种苗蔬菜的保鲜设施和分拣设施,包括工具间、冷藏间、变配电间、控制室、制冷机房、冷冻间等。

五、项目建设工期为4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式

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七、项目建设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要求执行,实行工程监理,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建设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审批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关于信州区秦峰镇东塘村东塘组蔬菜种苗种植示范基地温室大棚建设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饶华景城咨字【2022】25号)。(略)


(略) 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2日   

饶信发改字〔2022〕260号

关于信州区秦峰镇东塘村东塘组蔬菜种苗种植示范基地温室大棚建设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信州区秦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信州区秦峰镇东塘村东塘组蔬菜种苗种植示范基地温室大棚建设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为助力脱贫攻坚、推动乡村经济,根据饶信巩衔字【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决定,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信州区秦峰镇东塘村东塘组蔬菜种苗种植示范基地温室大棚建设配套工程;项目代码:2209-*-04-01-*。

二、项目单位:秦峰镇人民政府,法人代表:周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G。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信州区秦峰镇东塘村东塘组。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用地面积2500平方米,种苗蔬菜的保鲜设施和分拣设施,包括工具间、冷藏间、变配电间、控制室、制冷机房、冷冻间等。

五、项目建设工期为4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式

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七、项目建设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要求执行,实行工程监理,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建设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审批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关于信州区秦峰镇东塘村东塘组蔬菜种苗种植示范基地温室大棚建设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饶华景城咨字【2022】25号)。(略)


(略) 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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