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泰来九洲电气100兆瓦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B项目升压站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泰来九洲电气100兆瓦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B项目升压站二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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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泰来九洲电气100兆瓦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B项目升压站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泰来九洲电气100兆瓦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B项目升压站二期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28日我局拟对泰来九洲电气100兆 (略) 光伏发电项目B项目升压站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批复意见

1

泰来九洲电气100兆 (略) 光伏发电项目B项目升压站二期项目

黑龙江 (略) 泰来县大兴镇

泰来九洲新清 (略)

齐齐哈尔 (略)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位 (略) 泰来县大兴镇。泰来九洲新清220kV升压站二期扩建工程拟在原址预留空地内扩建一个220kV变电间隔,增加一台110MVA主变压器,新建35kV配电室一座以及相关设备。本项目建成后,泰来九洲新清220kV升压站有2个220kv屋外配电间隔(预留1个变电间隔位置),1台100MVA主变压器,1台110MVA主变压器,2座35kV配电室以及相关设备。项目北侧、南侧、东侧均为光伏厂区,西侧为耕地。最近居民区为本项目西北侧300m处四家子村。

(1)环境空气

根据2021年度《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城区环境空气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施工扬尘,主要为施工扬尘、物料堆放、搬放扬尘以及运输车辆 (略) 扬尘。施工过程中通过设置围挡、洒水降尘、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及清洗、对施工单位加强管理等措施,可使施工期对区域大气污染降到最小,扬尘浓度贡献值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

运营期采取电取暖,对大气环境无影响。

(2)水环境

根据2021年度《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嫩江水系齐齐哈尔段共有国控断面14个,其中尼尔基水库库尾、登科村、阿伦河口内、音河入嫩江河口、济沁河入雅鲁河河口、原种厂、双阳河拜泉县和扎龙湖8个断面为“十四五”新增断面。年均水质达到I-III类的断面比例为57.1%,无劣Ⅴ类断面,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同比有所下降。

施工期污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施工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变电站现有防渗化粪池后抽排至泰来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压尘,禁止散排。

运营期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

(3)声环境

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一期工程验收监测结果,黑龙江 (略) 2021年8月27日的检测报告,升压站厂界各监测点昼间噪声值为:42.1-48.9dB(A)之间,夜间噪声值为:41.7-46.9dB(A)之间;2021年8月12日升压站厂界各监测点昼间噪声值为:41.9-49.1dB(A)之间,夜间噪声值为:41.5-46.8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交通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噪音以及施工车辆管理等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运营期根据预测,变电站投入运营后,变电站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49.2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41dB(A),小于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本项目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土建施工产生的弃土、建筑弃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对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由于工程挖方量与填方量基本持平,不会产生多余弃土,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挖方应及时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土方应采取遮盖措施,防止暴雨期的水土流失。施工期产生的其他固体废物,如废弃材料、纸张、塑料薄膜及时送垃圾场和废品站处理;其他建渣送指定的地方堆放,运输车辆应采用封闭式,在运输过程中,杜绝沿途撒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变压器油和废铅酸电池。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变压器油,事故状态下排入事故油池暂存容积为(47m3)、检修更换下来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铅酸蓄电池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电磁环境

根据一期工程验收监测数据,黑龙江 (略) 2021年8月27日的检测报告,及补充现状监测数据,黑龙江 (略) 2022年8月16日的检测报告。可知本项目变电站外各监测点位的电场强度为1.972-334.8V/m,磁感应强度为:0.0341-0.4877μT,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标准限值(电场4kV/m和磁场0.1mT)要求。

运营期本项目变电站电磁环境通过采取相应措施,经过类比同电压等级肇东220kV变电站,经预测本项目变电站扩建后,厂界四周电场强度满足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

(6)生态环境

本项目属于在原址内进行扩建,无新增占地。项目北侧、南侧、东侧均为光伏厂区,西侧为耕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变电站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站场边界外500m内。根据现状调查,本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内无重要物种分布。项目施工作业应尽量控制在变电站原有占地范围内,以减少对外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七)土壤及地下水

本项目扩建工程危险废物暂存依托一期已建成投产的危废暂存间、事故油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及事故油池满足防渗要求,防渗层为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防渗化粪池、扩建及现有35kv配电室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综合楼、厂区地面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处理。

(八)环境风险

本工程的风险事故源主要为变压器油非正常工况下发生泄露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或者电气设备火灾。企业应认真执行本报告书中关于风险管理方面的内容,并充分落实、加强管理,杜绝违章操作,完善各类安全设备、设施,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遵守风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使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达到可接受的水平,保证本项目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的可行性。

同意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2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28日我局拟对泰来九洲电气100兆 (略) 光伏发电项目B项目升压站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批复意见

1

泰来九洲电气100兆 (略) 光伏发电项目B项目升压站二期项目

黑龙江 (略) 泰来县大兴镇

泰来九洲新清 (略)

齐齐哈尔 (略)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位 (略) 泰来县大兴镇。泰来九洲新清220kV升压站二期扩建工程拟在原址预留空地内扩建一个220kV变电间隔,增加一台110MVA主变压器,新建35kV配电室一座以及相关设备。本项目建成后,泰来九洲新清220kV升压站有2个220kv屋外配电间隔(预留1个变电间隔位置),1台100MVA主变压器,1台110MVA主变压器,2座35kV配电室以及相关设备。项目北侧、南侧、东侧均为光伏厂区,西侧为耕地。最近居民区为本项目西北侧300m处四家子村。

(1)环境空气

根据2021年度《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城区环境空气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施工扬尘,主要为施工扬尘、物料堆放、搬放扬尘以及运输车辆 (略) 扬尘。施工过程中通过设置围挡、洒水降尘、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及清洗、对施工单位加强管理等措施,可使施工期对区域大气污染降到最小,扬尘浓度贡献值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

运营期采取电取暖,对大气环境无影响。

(2)水环境

根据2021年度《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嫩江水系齐齐哈尔段共有国控断面14个,其中尼尔基水库库尾、登科村、阿伦河口内、音河入嫩江河口、济沁河入雅鲁河河口、原种厂、双阳河拜泉县和扎龙湖8个断面为“十四五”新增断面。年均水质达到I-III类的断面比例为57.1%,无劣Ⅴ类断面,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同比有所下降。

施工期污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施工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变电站现有防渗化粪池后抽排至泰来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压尘,禁止散排。

运营期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

(3)声环境

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一期工程验收监测结果,黑龙江 (略) 2021年8月27日的检测报告,升压站厂界各监测点昼间噪声值为:42.1-48.9dB(A)之间,夜间噪声值为:41.7-46.9dB(A)之间;2021年8月12日升压站厂界各监测点昼间噪声值为:41.9-49.1dB(A)之间,夜间噪声值为:41.5-46.8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交通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噪音以及施工车辆管理等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运营期根据预测,变电站投入运营后,变电站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49.2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41dB(A),小于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本项目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土建施工产生的弃土、建筑弃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对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由于工程挖方量与填方量基本持平,不会产生多余弃土,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挖方应及时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土方应采取遮盖措施,防止暴雨期的水土流失。施工期产生的其他固体废物,如废弃材料、纸张、塑料薄膜及时送垃圾场和废品站处理;其他建渣送指定的地方堆放,运输车辆应采用封闭式,在运输过程中,杜绝沿途撒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变压器油和废铅酸电池。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变压器油,事故状态下排入事故油池暂存容积为(47m3)、检修更换下来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铅酸蓄电池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电磁环境

根据一期工程验收监测数据,黑龙江 (略) 2021年8月27日的检测报告,及补充现状监测数据,黑龙江 (略) 2022年8月16日的检测报告。可知本项目变电站外各监测点位的电场强度为1.972-334.8V/m,磁感应强度为:0.0341-0.4877μT,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标准限值(电场4kV/m和磁场0.1mT)要求。

运营期本项目变电站电磁环境通过采取相应措施,经过类比同电压等级肇东220kV变电站,经预测本项目变电站扩建后,厂界四周电场强度满足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

(6)生态环境

本项目属于在原址内进行扩建,无新增占地。项目北侧、南侧、东侧均为光伏厂区,西侧为耕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变电站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站场边界外500m内。根据现状调查,本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内无重要物种分布。项目施工作业应尽量控制在变电站原有占地范围内,以减少对外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七)土壤及地下水

本项目扩建工程危险废物暂存依托一期已建成投产的危废暂存间、事故油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及事故油池满足防渗要求,防渗层为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防渗化粪池、扩建及现有35kv配电室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综合楼、厂区地面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处理。

(八)环境风险

本工程的风险事故源主要为变压器油非正常工况下发生泄露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或者电气设备火灾。企业应认真执行本报告书中关于风险管理方面的内容,并充分落实、加强管理,杜绝违章操作,完善各类安全设备、设施,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遵守风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使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达到可接受的水平,保证本项目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的可行性。

同意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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