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拟批准日照宇洋塑胶有限公司环保PVC颗粒和PE颗粒生产项目等6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拟批准日照宇洋塑胶有限公司环保PVC颗粒和PE颗粒生产项目等6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环保PVC颗粒和PE颗粒生产项目等6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出同意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6日-2022年9月30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我局提出意见:
通讯地址: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项目建设科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 |
1 | 环保PVC颗粒和PE颗粒生产项目 | (略) 五莲县城北工业园, (略) 以东,高韩线以南 | (略) | 山东华仁 (略) | 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项目占地面积900平方米,主要建筑包括生产车间2座、原料库2座、成品库2座、办公室1座,项目购置生产设备,年产PVC颗粒1000吨、PE颗粒1000吨。 | (一)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混料废气、挤出废气。混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未被收集的VOCs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挤出工序产生的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的排放要求。无组织废气中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的浓度限值;厂内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 (略)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 (略) 三厂;循环冷却水排 (略) (略) 排至 (略) 三厂。 (三)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混料机、塑料造粒机组等设备,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生产噪声通过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废滤袋、废环氧大豆油桶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偏苯三酸三辛酯桶、废对苯二酸二辛酯桶、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2 | 年处理*吨固体废物利用建设项目 | (略) 五莲县洪凝街道S222以东, (略) 以北 | 五 (略) | 山东 (略) |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租用五 (略) 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755平方米。主要购置设备:破碎机2台、压块机2台、装载机1台。主要生产工艺:原料一破碎一压块一成品。项目原料为外购的植物根茎、服装鞋帽边角料、造纸厂沉淀料,成品为可燃固体压块,用途为送发电厂做燃料,项目建成后可年加工处理一般固废*吨。 | (一)废气:生产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项目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车间密闭,车间内定期洒水抑尘,及时清扫,加强通风,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抽吸外运。 (三)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破碎机等设备,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生产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声源、加强基础减震、设置消声器、采取室内隔声等措施以及厂区内建筑物遮挡、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降粉尘收集后回用于压块,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油污抹布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3 | 电机配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略) 五 (略) 西工业园 | 五莲县缔源机械加工厂 | 山东 (略) | 本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m2,租赁厂房进行生产,主要建筑物为车间3座,仓库1座,办公用房1座,建筑面积约为*.64m2,升级粘土砂铸造生产线一条,新上覆膜砂铸造生产线一条、消失模铸造生产线一条,淘汰原有3台电炉,新上1台0.5t的节能钢壳电炉、射芯机10台、抛丸机6台、机加工设备40台、V法造型线1条、浸漆线1条、烘干线1条等设备,并配套相应环保设施,投产后铸造产能维持不变,年产电机配件2560.8t。 | (一)废气:1#车间熔炼、浇铸、混砂、砂处理废气(含落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2#车间熔炼、浇铸、清砂、射芯机造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3#车间熔炼、浇铸、造型、砂处理废气(含落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抛丸粉尘由自带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4排放;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入15m排气筒DA004排放;浸漆、烘干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由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5排放。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限值;有组织VOCs:DA002、DA003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Ⅱ时段VOCs排放限值;DA005 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中金属制品业(C33,不含C333)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项目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车间密闭,车间内定期洒水抑尘,及时清扫,加强通风,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 非*烷总烃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特别排放限制要求。 (二)废水: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电炉更换冷却废水回用于粘土砂用水。 (三)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粘土砂造型线、抛丸机等设备,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生产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声源、加强基础减震、设置消声器、采取室内隔声等措施以及厂区内建筑物遮挡、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石英砂、除尘器收集粉尘外运综合利用;废覆膜砂厂家回收再生;浇冒口及残次品、废钢丸、废金属屑、电炉炉渣、废模具、废包装材料、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4 | 年产*吨铸造件环保智能化改造项目 | (略) 五莲县城北工业区 | 日照同圆 (略) | 山东乐迈 (略) | 项目总投资为*元。拟对现有生产及配套设施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将原有的1台电炉、1台混砂机、2台抛丸清沙机淘汰,新购置中频电炉、全自动造型机、热芯机、抛丸机等生产设备共52台套,并提升环保措施,改造后产品种类不变,产能降至年产*吨轻量化精密铸件。 | (一)废气:熔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1,最终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制芯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2+双级活性炭1进行处理,通过15m排气筒P2排放;开式粘土砂造型浇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3+双级活性炭2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5m排气筒P3排放;半开式粘土砂造型浇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4+双级活性炭3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5m排气筒P4排放;覆膜砂造型浇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5+双级活性炭4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5m排气筒P5排放;砂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6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5m排气筒P6排放;抛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7处理,最终通过排气筒P7排放;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限值;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Ⅱ时段VOCs排放限值; 加强项目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车间密闭,车间内定期洒水抑尘,及时清扫,加强通风,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企业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 A.1 规定的限值。VOCs应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 A.1 规定的限值。 (二)采取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初步处理后,汇同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最终委托专人外运堆肥。 (三)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粘土砂造型线、抛丸机等设备,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生产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声源、加强基础减震、设置消声器、采取室内隔声等措施以及厂区内建筑物遮挡、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浇冒口回用于熔炼过程;废覆膜砂厂家回收再生;电炉炉渣、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隔油池油脂、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5 | 年产1.2亿块新型节能煤矸石砖原材料变更及智能化改造项目 | (略) 五莲县汪湖镇生家官庄村 | (略) (略) | 山东华仁 (略) | 项目总投资*元,在原产能1.2亿块煤矸石砖基础上,通过技术改造,改进产品原材料,提升环保设备治理能力,原材料由煤矸石、页岩石技改为一般固废污泥(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造纸厂污水处理站污泥、印刷污泥、盐泥)、工业固废一般污染土、尾矿、一般石化污染修复土、脱硫石膏、一般固废电厂炉渣、红石膏、一般固废修复土、建筑垃圾、河道污泥、生物质、一般固废、赤泥、金矿尾矿、铸造废砂、大理石矿石粉、锯泥、煤矸石、页岩石,以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 (一)废气:粉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焙烧废气经石灰-石膏法脱硫除尘装置+静电除尘装置处理后,由37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泥暂存恶臭污染物:密闭原料库暂存,加强管理,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 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烟气林格曼黑度(级)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新建企业(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二)废水:本项目技改后不新增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 (三)噪声:项目不新增设备,项目生产噪声通过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坯、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设备更换零部件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6 | 五莲县石材产业固体废物处置综合利用项目 | (略) 五莲县席家庄村南 | 五莲 (略) | (略) 环境保 (略) | 项目位于五莲县街头镇席家庄村南,占地面积约*㎡。项目总投资*万元,主要建设生产车间1#~3#,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链板式给料机、无轴滚筒筛选机、单螺旋分级机、电磁浆料磁选机等,共计94台,利用所在石材加工园区石材加工企业产生的锯泥为原料,建设锯泥水洗分离无害化处置生产线和花砖生产线,年处置锯泥约*吨。 | (一)废气:给料废气G1采取喷水抑尘+袋式除尘器等除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筛选废气G2采取喷水抑尘+袋式除尘器等除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装车废气G3车间封闭+洒水抑尘等除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尾料筛选废气G4采取喷水抑尘+袋式除尘器等除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破碎废气G5采取袋式除尘器除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水泥储罐呼吸废气G6采取袋式除尘器除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上料、搅拌废气G7采取喷水抑尘+袋式除尘器等除尘措施。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限值要求。 (二)废水: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噪声:项目生产噪声通过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并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环保PVC颗粒和PE颗粒生产项目等6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出同意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6日-2022年9月30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我局提出意见:
通讯地址: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项目建设科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 |
1 | 环保PVC颗粒和PE颗粒生产项目 | (略) 五莲县城北工业园, (略) 以东,高韩线以南 | (略) | 山东华仁 (略) | 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项目占地面积900平方米,主要建筑包括生产车间2座、原料库2座、成品库2座、办公室1座,项目购置生产设备,年产PVC颗粒1000吨、PE颗粒1000吨。 | (一)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混料废气、挤出废气。混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未被收集的VOCs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挤出工序产生的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的排放要求。无组织废气中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的浓度限值;厂内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 (略)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 (略) 三厂;循环冷却水排 (略) (略) 排至 (略) 三厂。 (三)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混料机、塑料造粒机组等设备,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生产噪声通过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废滤袋、废环氧大豆油桶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偏苯三酸三辛酯桶、废对苯二酸二辛酯桶、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2 | 年处理*吨固体废物利用建设项目 | (略) 五莲县洪凝街道S222以东, (略) 以北 | 五 (略) | 山东 (略) |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租用五 (略) 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755平方米。主要购置设备:破碎机2台、压块机2台、装载机1台。主要生产工艺:原料一破碎一压块一成品。项目原料为外购的植物根茎、服装鞋帽边角料、造纸厂沉淀料,成品为可燃固体压块,用途为送发电厂做燃料,项目建成后可年加工处理一般固废*吨。 | (一)废气:生产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项目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车间密闭,车间内定期洒水抑尘,及时清扫,加强通风,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抽吸外运。 (三)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破碎机等设备,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生产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声源、加强基础减震、设置消声器、采取室内隔声等措施以及厂区内建筑物遮挡、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降粉尘收集后回用于压块,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油污抹布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3 | 电机配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略) 五 (略) 西工业园 | 五莲县缔源机械加工厂 | 山东 (略) | 本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m2,租赁厂房进行生产,主要建筑物为车间3座,仓库1座,办公用房1座,建筑面积约为*.64m2,升级粘土砂铸造生产线一条,新上覆膜砂铸造生产线一条、消失模铸造生产线一条,淘汰原有3台电炉,新上1台0.5t的节能钢壳电炉、射芯机10台、抛丸机6台、机加工设备40台、V法造型线1条、浸漆线1条、烘干线1条等设备,并配套相应环保设施,投产后铸造产能维持不变,年产电机配件2560.8t。 | (一)废气:1#车间熔炼、浇铸、混砂、砂处理废气(含落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2#车间熔炼、浇铸、清砂、射芯机造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3#车间熔炼、浇铸、造型、砂处理废气(含落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抛丸粉尘由自带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4排放;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入15m排气筒DA004排放;浸漆、烘干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由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5排放。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限值;有组织VOCs:DA002、DA003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Ⅱ时段VOCs排放限值;DA005 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中金属制品业(C33,不含C333)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项目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车间密闭,车间内定期洒水抑尘,及时清扫,加强通风,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 非*烷总烃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特别排放限制要求。 (二)废水: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电炉更换冷却废水回用于粘土砂用水。 (三)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粘土砂造型线、抛丸机等设备,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生产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声源、加强基础减震、设置消声器、采取室内隔声等措施以及厂区内建筑物遮挡、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石英砂、除尘器收集粉尘外运综合利用;废覆膜砂厂家回收再生;浇冒口及残次品、废钢丸、废金属屑、电炉炉渣、废模具、废包装材料、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4 | 年产*吨铸造件环保智能化改造项目 | (略) 五莲县城北工业区 | 日照同圆 (略) | 山东乐迈 (略) | 项目总投资为*元。拟对现有生产及配套设施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将原有的1台电炉、1台混砂机、2台抛丸清沙机淘汰,新购置中频电炉、全自动造型机、热芯机、抛丸机等生产设备共52台套,并提升环保措施,改造后产品种类不变,产能降至年产*吨轻量化精密铸件。 | (一)废气:熔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1,最终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制芯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2+双级活性炭1进行处理,通过15m排气筒P2排放;开式粘土砂造型浇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3+双级活性炭2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5m排气筒P3排放;半开式粘土砂造型浇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4+双级活性炭3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5m排气筒P4排放;覆膜砂造型浇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5+双级活性炭4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5m排气筒P5排放;砂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6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5m排气筒P6排放;抛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7处理,最终通过排气筒P7排放;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限值;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Ⅱ时段VOCs排放限值; 加强项目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车间密闭,车间内定期洒水抑尘,及时清扫,加强通风,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企业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 A.1 规定的限值。VOCs应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 A.1 规定的限值。 (二)采取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初步处理后,汇同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最终委托专人外运堆肥。 (三)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粘土砂造型线、抛丸机等设备,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生产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声源、加强基础减震、设置消声器、采取室内隔声等措施以及厂区内建筑物遮挡、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浇冒口回用于熔炼过程;废覆膜砂厂家回收再生;电炉炉渣、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隔油池油脂、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5 | 年产1.2亿块新型节能煤矸石砖原材料变更及智能化改造项目 | (略) 五莲县汪湖镇生家官庄村 | (略) (略) | 山东华仁 (略) | 项目总投资*元,在原产能1.2亿块煤矸石砖基础上,通过技术改造,改进产品原材料,提升环保设备治理能力,原材料由煤矸石、页岩石技改为一般固废污泥(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造纸厂污水处理站污泥、印刷污泥、盐泥)、工业固废一般污染土、尾矿、一般石化污染修复土、脱硫石膏、一般固废电厂炉渣、红石膏、一般固废修复土、建筑垃圾、河道污泥、生物质、一般固废、赤泥、金矿尾矿、铸造废砂、大理石矿石粉、锯泥、煤矸石、页岩石,以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 (一)废气:粉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焙烧废气经石灰-石膏法脱硫除尘装置+静电除尘装置处理后,由37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泥暂存恶臭污染物:密闭原料库暂存,加强管理,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 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烟气林格曼黑度(级)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新建企业(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二)废水:本项目技改后不新增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 (三)噪声:项目不新增设备,项目生产噪声通过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坯、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设备更换零部件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6 | 五莲县石材产业固体废物处置综合利用项目 | (略) 五莲县席家庄村南 | 五莲 (略) | (略) 环境保 (略) | 项目位于五莲县街头镇席家庄村南,占地面积约*㎡。项目总投资*万元,主要建设生产车间1#~3#,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链板式给料机、无轴滚筒筛选机、单螺旋分级机、电磁浆料磁选机等,共计94台,利用所在石材加工园区石材加工企业产生的锯泥为原料,建设锯泥水洗分离无害化处置生产线和花砖生产线,年处置锯泥约*吨。 | (一)废气:给料废气G1采取喷水抑尘+袋式除尘器等除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筛选废气G2采取喷水抑尘+袋式除尘器等除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装车废气G3车间封闭+洒水抑尘等除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尾料筛选废气G4采取喷水抑尘+袋式除尘器等除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破碎废气G5采取袋式除尘器除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水泥储罐呼吸废气G6采取袋式除尘器除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上料、搅拌废气G7采取喷水抑尘+袋式除尘器等除尘措施。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限值要求。 (二)废水: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噪声:项目生产噪声通过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并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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