酰胺及尼龙新材料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酰胺及尼龙新材料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湖北 (略) 酰胺及尼龙新材料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湖北 (略) 酰胺及尼龙新材料项目(重大变动)
项目概要:湖北 (略) 酰胺及尼龙新材料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后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吨/年己内酰胺项目:含*吨/年硫酸装置、*吨/年双氧水(50%)装置(其中一期:*吨/年,二期:*吨/年)、*吨/年己内酰胺配套硫铵装置以及2套*吨/年硫铵挤压造粒;*吨/年聚酰胺差别化新材料纺丝项目:含*吨/年聚合装置(一期规模:33.*吨/年)、*吨/年尼龙6纺丝(一期规模:*吨/年);*吨/年尼龙66项目:含*吨/年环己醇装置(二期:*吨/年)、46.*吨/年环己酮装置(二期:13.*吨/年)以及*吨/年己二酸、*吨/年己二腈、*吨/年己二胺、*吨/年尼龙66等装置 。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 (略)
单位地址: (略) 姚家港化工园区
联系人:曾文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中南安全环 (略)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 (略) 下载,网络链接为: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以实名方式,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湖北 (略) 酰胺及尼龙新材料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湖北 (略) 酰胺及尼龙新材料项目(重大变动)
项目概要:湖北 (略) 酰胺及尼龙新材料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后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吨/年己内酰胺项目:含*吨/年硫酸装置、*吨/年双氧水(50%)装置(其中一期:*吨/年,二期:*吨/年)、*吨/年己内酰胺配套硫铵装置以及2套*吨/年硫铵挤压造粒;*吨/年聚酰胺差别化新材料纺丝项目:含*吨/年聚合装置(一期规模:33.*吨/年)、*吨/年尼龙6纺丝(一期规模:*吨/年);*吨/年尼龙66项目:含*吨/年环己醇装置(二期:*吨/年)、46.*吨/年环己酮装置(二期:13.*吨/年)以及*吨/年己二酸、*吨/年己二腈、*吨/年己二胺、*吨/年尼龙66等装置 。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 (略)
单位地址: (略) 姚家港化工园区
联系人:曾文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中南安全环 (略)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 (略) 下载,网络链接为: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以实名方式,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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