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2年9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2年9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项目 | (略) (略) 信安镇爱国街振民道6号 | 金华科 (略) | (略) 嘉铭环保 (略) | 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6.2%。金华科 (略) 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1) 废气 封膜工序产生的微量VOCs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进行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①有组织废气: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为15m,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存在建筑高度>15m的情况,故按要求,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浓度从严执行,封膜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按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1中其他行业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80mg/m3)的50%执行。②无组织废气:厂界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 (2) 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 雨水通 (略) (略) (略) ; 本项目器皿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处置,工作服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外包装清洗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盐水及反冲洗废水,产品检验过程用到的尿液以及生活污水经卫生间排水系统及楼宇排水管线排至污水管道,通过污水管道集中进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最 (略) 信安污水处理厂处理;溶液配制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 项目综合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中三级 (略) 信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值,夜间不生产。 (4)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①纯水机废反渗透膜由厂家直接更换,即换即清,更换后由厂家直接运走; ②原辅材料使用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成品包装产生的少量的废弃铝箔袋和胶带废纸心等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 ③PVC板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 危险废物: ①生产配液及样品检验等环节产生的废试剂、废试剂瓶、不合格品暂存于厂内危废间,定期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②溶液配制过程器皿清洗产生的废液暂存于厂内危废间,定期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③洁净车间中的生物安全柜、洁净车间空调系统的废过滤滤芯暂存于厂内危废间,定期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④沾染废物的废一次性用品、受污耗材等,暂存于厂内危废间,定期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⑤危化品拆包过程产生的内包装材料,暂存于厂内危废间,定期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⑥灭蚊虫定期更换的废紫外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⑦废气治理设施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员工日常办公固废: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部门统一处理。 (1)一般固废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第三章工业固体废物第四十条规定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2)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环保部公告 2013年第36号)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 (3)生活垃圾处置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第四章关于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有关要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项目 | (略) (略) 信安镇爱国街振民道6号 | 金华科 (略) | (略) 嘉铭环保 (略) | 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6.2%。金华科 (略) 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1) 废气 封膜工序产生的微量VOCs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进行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①有组织废气: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为15m,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存在建筑高度>15m的情况,故按要求,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浓度从严执行,封膜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按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1中其他行业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80mg/m3)的50%执行。②无组织废气:厂界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 (2) 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 雨水通 (略) (略) (略) ; 本项目器皿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处置,工作服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外包装清洗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盐水及反冲洗废水,产品检验过程用到的尿液以及生活污水经卫生间排水系统及楼宇排水管线排至污水管道,通过污水管道集中进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最 (略) 信安污水处理厂处理;溶液配制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 项目综合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中三级 (略) 信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值,夜间不生产。 (4)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①纯水机废反渗透膜由厂家直接更换,即换即清,更换后由厂家直接运走; ②原辅材料使用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成品包装产生的少量的废弃铝箔袋和胶带废纸心等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 ③PVC板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 危险废物: ①生产配液及样品检验等环节产生的废试剂、废试剂瓶、不合格品暂存于厂内危废间,定期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②溶液配制过程器皿清洗产生的废液暂存于厂内危废间,定期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③洁净车间中的生物安全柜、洁净车间空调系统的废过滤滤芯暂存于厂内危废间,定期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④沾染废物的废一次性用品、受污耗材等,暂存于厂内危废间,定期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⑤危化品拆包过程产生的内包装材料,暂存于厂内危废间,定期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⑥灭蚊虫定期更换的废紫外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⑦废气治理设施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员工日常办公固废: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部门统一处理。 (1)一般固废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第三章工业固体废物第四十条规定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2)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环保部公告 2013年第36号)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 (3)生活垃圾处置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第四章关于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有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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