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 (略) 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豫科实〔2022〕4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实施,聚焦省委省政府关于“提质发展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优化提升现代服务业,加速推进数字化转型”的部署要求,突出发挥创新主体特别是企业的作用,建设一批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依托单位为高新区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服务产业创新能力的高校、 (略) 所及其他事业单位。优先支持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建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略) 的重复建设,加强资源的共享共用、高效使用, (略) (包括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再受理申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创新龙头等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已建有2家及以上的;
2.高校、 (略) (略) 在相近相似方向已建有的;
3.其他企事业单位已建有的。
(二)申报条件
1.研发机构应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具有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3人。
2.研发机构应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有必要的分析、检测手段。拥有的仪器设备总值达到*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
3.依托单位原 (略) 厅级研发中心,由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申报。地处县(市)、建有完善的内部研发机构且能不间断运行开展研发创新工作,由县(市)推荐的,可直接申报。
4.依托单位是企业的,应满足:具有独立研发中心,上年销售收入不少于*元( (略) 的不少于*元),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或不少于*元。
依托单位是高校、 (略) 所或其他机构的,应满足: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6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发明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少于6项。
5.联合申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并在组织结构中对依托单位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三、申报材料、途径和程序
(一)申报材料
《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科研诚信承诺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http://**(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网络申报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21日。
2.材料报送。申报单位系统提交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PDF格式、带水印)。申报材料需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书脊注明“河南省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单位名称 2022年”,于10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高新区科学技术局,同时报送《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汇总表》word版(非扫描件)*@*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一)区科学技术局
孙晓琳,0373-*,高新区火炬园综合研发楼407室。
(二)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技术支持
河南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0371-*
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7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 (略) 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豫科实〔2022〕4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实施,聚焦省委省政府关于“提质发展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优化提升现代服务业,加速推进数字化转型”的部署要求,突出发挥创新主体特别是企业的作用,建设一批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依托单位为高新区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服务产业创新能力的高校、 (略) 所及其他事业单位。优先支持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建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略) 的重复建设,加强资源的共享共用、高效使用, (略) (包括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再受理申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创新龙头等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已建有2家及以上的;
2.高校、 (略) (略) 在相近相似方向已建有的;
3.其他企事业单位已建有的。
(二)申报条件
1.研发机构应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具有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3人。
2.研发机构应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有必要的分析、检测手段。拥有的仪器设备总值达到*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
3.依托单位原 (略) 厅级研发中心,由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申报。地处县(市)、建有完善的内部研发机构且能不间断运行开展研发创新工作,由县(市)推荐的,可直接申报。
4.依托单位是企业的,应满足:具有独立研发中心,上年销售收入不少于*元( (略) 的不少于*元),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或不少于*元。
依托单位是高校、 (略) 所或其他机构的,应满足: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6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发明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少于6项。
5.联合申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并在组织结构中对依托单位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三、申报材料、途径和程序
(一)申报材料
《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科研诚信承诺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http://**(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网络申报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21日。
2.材料报送。申报单位系统提交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PDF格式、带水印)。申报材料需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书脊注明“河南省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单位名称 2022年”,于10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高新区科学技术局,同时报送《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汇总表》word版(非扫描件)*@*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一)区科学技术局
孙晓琳,0373-*,高新区火炬园综合研发楼407室。
(二)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技术支持
河南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0371-*
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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